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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集团工艺工法、“四新”技术管理细则中南控股.中南建筑2014年7月-2-前言为实现建筑集团技术转型升级目标,强化建筑集团“四新”技术应用、精品工程工艺工法执行的力度,中南控股集团研发管控中心联合建筑集团生产管控中心、技术中心制定了建筑集团《工艺工法、“四新”技术管理细则》。本管理细则中涉及的具体工艺工法,“四新”技术,根据建筑集团工艺工法、“四新”技术的更新同步更新。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建筑集团所有在建工程。各层级工艺工法、“四新”技术的检查、评比、奖罚均按本管理细则执行。本管理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在控股集团研发管控中心。本管理细则自2014年8月1日执行,8月份为宣贯、培训、准备期,9月1日全面纳入检查、考核、评比内容。-3-一总则1、管理目标1.1、强化精品意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建筑集团工艺工法、“四新”技术推广率逐步提升,实现“四新”技术创效,增强企业竞争力。1.2、明确工艺工法、“四新”技术编制、更新、培训、推广、评比、奖罚操作流程中建筑集团各部门的职责。2、管理原则2.1、系统性原则:建筑集团现阶段执行的《中南精品工程工艺工法手册》、《“四新”技术推广目录》为检查、统计、评比标准。2.2、差别化原则:土建、安装子(分)公司与钢结构、NPC、装饰、岩土、市政、盾构等专业公司,求同存异。2.3、真实性原则:检查统计资料应反映项目真实情况,禁止为评比而统计,停留在墙上,停留在纸上,做表面文章。2.4、可追溯原则:工艺工法、“四新”技术的检查、统计、评比,必须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2.5、层级管理原则:建筑集团按月负责各子(分)公司及专业公司工艺工法、“四新”技术的检查、统计、评比、奖罚,各子(分)公司及专业公司按月负责所属项目部工艺工法、“四新”技术的检查、统计、评比、奖罚。二精品工程工艺工法管理细则1、管理要求1.1、建筑集团技术中心负责《中南精品工程工艺工法手册》的编制、培训、宣贯。《中南精品工程工艺工法手册》更新每2年1次,在更新年份的12月25日前发布。-4-1.2、检查依据为《中南精品工程工艺工法手册》。1.3、建筑集团生产管控中心、技术中心负责人,各子(分)公司、专业公司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技术质检部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各层级工艺工法推进的主要责任人。2、奖罚细则2.1、项目部2.1.1、项目部未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中体现《中南精品工程工艺工法手册》中工艺工法内容的,以每轮检查为单位,对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按500元/次进行处罚。2.1.2、工艺工法的实施,以每轮检查为单位,根据工艺工法得分对照表1或表3奖罚标准进行考评、奖罚、通报、存档。有项目经理、生产经理的,承担比例为项目经理30%、生产经理35%、技术负责人35%;只有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的,承担比例按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50%、技术负责人50%。2.1.3、项目部工艺工法报表数据失实、弄虚作假的,以每轮检查为单位,对项目技术负责人按500元/次进行处罚。2.2、各子(分)公司、专业公司2.2.1、各子(分)公司、专业公司对项目部工艺工法执行情况,未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工法实施计划、技术交底进行检查,以每轮检查为单位,对子(分)公司、专业公司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技术质检部负责人均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2.2.2、各子(分)公司、专业公司未对项目部工艺工法现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奖罚,以每轮检查为单位,对子(分)公司、专业公司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技术质检部负责人均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2.2.3、各子(分)公司、专业公司市场经营管理中心未将《中南精品工-5-程工艺工法手册》列入分包合同的,以每轮检查为单位,对子(分)公司、专业公司市场经营管理中心负责人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2.2.4、各子(分)公司、专业公司物资部门未按项目部采购计划采购工艺工法中的材料、设备、工器具,以每轮检查为单位,对子(分)公司、专业公司一把手、采购部门负责人均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2.2.5、各子(分)公司、专业公司未对项目部工艺工法报表进行审核,或审核不认真、敷衍了事,以每轮检查为单位,对子(分)公司、专业公司技术质检部负责人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2.3、建筑集团2.3.1、建筑集团生产管控中心、技术中心未能按月检查各子(分)公司、专业公司工艺工法检查、审核情况,以控股集团每轮移动检查为单位,对生产管控中心、技术中心负责人分别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2.3.2、建筑集团技术中心未及时更新、培训、宣贯《中南精品工程工艺工法手册》,对建筑集团技术中心负责人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2.3.3、建筑集团经营管控中心对子(分)公司、专业公司分包合同中《中南精品工程工艺工法手册》内容进行复核,以每轮检查为单位,对经营管控中心负责人按500元/次进行处罚。3、土建、安装子(分)公司、项目部评比、奖罚标准3.1、工艺工法得分计算标准3.1.1、项目部工艺工法推广率计算标准为:实际推进项/应推进项×100%。注:1.实际推进项=完整推广项+部分推广项*部分推广系数2.部分推广系数取0.1~0.9工艺工法得分计算标准为:推广率×100。-6-3.1.2、子(分)公司工艺工法推广率计算标准为:实际推进项累计/项目部应推进项累计×100%。工艺工法得分计算标准为:推广率×100。3.2、工艺工法奖罚标准表1:工艺工法奖罚标准推广得分奖罚奖罚标准>90奖励(n-90)×200085-90分(n-85)×150080-85分不奖不罚075-80分罚款(80-n)×50070-75分(75-n)×800<70分(70-n)×1000说明:1)n为工艺工法得分;2)最高奖励(100-90)×2000=20000元;3)最高罚款(70-60)×1000=10000元,低于60分的均按10000元进行处罚。3.3、工艺工法评比标准3.3.1、项目部工艺工法评比标准(1)奖罚周期:以半年为周期,根据项目部工艺工法得分进行评比。(2)奖罚标准:第一名:奖励5000元、同岗提级1级;第二名:奖励3000元、加薪5%;第三名:奖励1000元、加薪3%。倒数第三名:罚1000元、“拉闸”7天;倒数第二名:罚2000元、降职处理;倒数第一名:罚3000元、降职降薪处理。(3)分摊标准:有项目经理、生产经理的,承担比例为项目经理30%、-7-生产经理35%、技术负责人35%;只有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的,承担比例按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50%、技术负责人50%。3.3.2、子(分)公司工艺工法评比标准(1)奖罚周期:以半年为周期,根据子(分)公司工艺工法得分进行评比。(2)奖罚标准:对其所管辖项目的工艺工法得分平均数为考评参数,按照表1标准的2倍,对子(分)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技术质检部负责人进行奖罚。(3)分摊标准:承担比例为子(分)公司负责人30%、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35%、技术质检部负责人35%。4、岩土、市政、盾构、钢结构等专业公司评比、奖罚标准4.1、工艺工法统计原则根据岩土公司、市政公司、盾构公司、钢结构等专业公司的特性,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明确每个项目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独立编制工艺工法实施计划,经建筑集团技术中心审核、控股研发管控中心备案。各级检查单位以备案文件为依据,核查工艺工法推广率。主要的考评内容如下:(1)现场工艺参数是否符合工艺规程,并有相关记录。(2)现场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本工序的作业内容以及工艺要求。(3)现场施工人员是否按工艺文件要求进行施工。(4)现场施工质量是否达到工艺工法以及规范的要求。4.2、工艺工法计算方法4.2.1、项目的工艺工法推广率的计算-8-每个项目的工艺工法的推广率:取该项目本月应推广的单项工艺工法推广率的平均值:nGGnii1上式中:n为该项目的工艺工法本月推广项数;Gi为单项工艺工法的推广率。4.2.2、单项工艺工法的推广率计算表2:单项工艺工法的推广率计算考核指标权重执行率(%)权重*执行率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该工程的工艺工法,并在“技术文件”中编制和体现20%A现场操作人员熟悉本工序的作业内容和工艺要求、工序的贯彻率。30%B现场施工质量是否达到工艺工法以及规范的要求30%C其它(工艺装备、资料归档、文明生产等)20%DGi=A+B+C+D附注1、“技术文件”是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工法实施计划。2、某项目当月无施工任务,则该项目当月不参与考核。4.3、工艺工法奖罚标准4.3.1、工艺工法奖罚标准表3:工艺工法奖罚标准检查类别推广得分奖罚标准(元)工备案>95分奖励(n-95)*1000+3500-9-4.3.2、对项目部以每轮检查为周期,对项目公司按照工艺工法,对照表3的标准直接进行考评、奖罚、通报、存档。4.3.3、对专业公司(1)奖罚周期:以半年为周期,根据专业公司工艺工法得分进行评比。(2)奖罚标准:对其所管辖项目的工艺工法得分平均数为考评参数,按照表3标准的2倍,对专业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技术质检部负责人进行奖罚。(3)分摊标准:承担比例为专业公司负责人30%、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35%、技术质检部负责人35%。三建筑集团“四新”技术管理细则1、管理要求1.1、建筑集团研发公司负责“四新”技术的推广、培训、宣贯、更新。“四新”技术更新1年1次,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发布。1.2、建筑集团经营管控中心负责“四新”技术配套定额的编制、更新、艺工法执行情况工艺工法90-95分(n-90)*500+100085-90分(n-85)*20075-85分不奖不罚70-75分罚款(75-n)*20065-70分(70-n)*500<65分(65-n)*1000说明:1)n为工艺工法推广得分2)最高奖励(100-95)×1000+3500=8500元;3)最高罚款(65-60)×1000=5000元,低于60分的均按5000元进行处罚。-10-技术创效审核。1.3、检查依据为建筑集团《“四新”技术推广目录》(2014版)。1.4、建筑集团生产管控中心负责人、机具中心负责人,各子(分)公司、专业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分别是各层级“四新”技术推进的第一责任人。建筑集团技术中心负责人,各子(分)公司、专业公司技术质检部负责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分别是各层面“四新”技术推进的第二责任人。配合检查的人员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各子(分)公司、专业公司生产管理中心技术质检部负责人。1.5、奖罚分摊标准:各子(分)公司、专业公司层面承担比例为子(分)公司、专业公司负责人30%、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30%、技术质检部负责人30%、市场经营管理中心负责人10%。子(分)公司、专业公司负责人兼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的,承担比例为子(分)公司、专业公司负责人50%、技术质检部负责人40%、市场经营管理中心负责人10%。项目部层面有项目经理、生产经理的,承担比例为项目经理30%、生产经理30%、技术负责人30%、商务负责人10%;只有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的,承担比例按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45%、技术负责人45%、商务负责人10%。2、奖罚细则2.1、项目部2.1.1、项目部未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中体现“四新”技术的,以每轮检查为单位,对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按500元/次进行处罚。2.1.2、项目部未能有效推进、实施“四新”技术,以每轮检查为单位,根据“四新”技术得分对照表6“四新”技术奖罚标准进行考评、奖罚、通报、存档。2.1.3、项目部“四新”技术报表数据失实、弄虚作假的,以每轮检查-11-为单位,对项目技术负责人、商务负责人均按500元/次进行处罚。2.2、各子(分)公司、专业公司2.2.1、各子(分)公司、专业公司未对项目部“四新”技术执行情况,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行检查,以每轮检查为单位,对子(分)公司、专业公司技术质检部负责人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2.2.2、各子(分)公司、专业公司未对项目部“四新”技术的现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奖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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