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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卫生部【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86-01-22【生效日期】1986-01-2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中医医院工作制度(试行)(1986年1月22日卫生部)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1.院领导必须坚持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检查党的中医政策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及时推广。2.院领导每月至少深入各科室1次,带领有关干部全面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征求病人和工作人员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业务院长至少应有1/4时间参加业务实践。如定期出门诊、查房、参加重危病员的抢救,疑难病例的会诊及各种学术活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二、会议制度1.院办公会一般由正院长主持,其他院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一般每周召开1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2.院周会:由院长主持、科主任、护士长参加,每周1次。传达上级指示和院办公会决定,安排本周工作。3.科周会:由科主任主持,每周1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安排本周工作。4.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1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5.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主任主持,门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1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和疫情报告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6.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工作人员参加。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7.工休座谈会:院每季1次,由行政副院长主持,科每月1次,由护士长主持。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三、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1.严重公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时。2.凡有重危病人、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疗法、新技术和首次自制药品或剂型改革应用于临床时。3.需要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家属和单位领导不在时。4.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及成批药品变质时。6.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时。7.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8.外宾、高干、著名劳动模范和名老中医住院时。9.病员死亡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时。10.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四、院总值班制度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3.负责安全检查工作。4.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五、卫生工作制度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季至少开会一次。2.宣传除害防病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促进文明医院的建设,医院应成为卫生模范单位。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和垃圾的处理,防止交叉感染。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前大搞突击卫生运动。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6.有计划地栽花、种草、植树、美化环境。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六、病案管理制度1.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案室应及时回收并注意检查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写好索引及中医疾病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阅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外单位不予借阅。公安司法部门需要时,必须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同意,在有人陪同的情况下,可以摘录病史或复印。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七、医疗登记、统计制度1.医院必须建立统计室或设专职统计人员。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要妥善保管。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和门诊登记。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3.医疗统计,按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和效率的统计内容及标准”执行。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每月分析中医治疗率、医疗效率和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八、图书管理制度1.图书馆(室)的藏书或购买新书时,首先应满足中医临床、科研、教学所需资料。2.图书馆(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星期日及晚间亦要适当开放。3.凡院内职工或进修实习人员借阅,必须遵守图书馆(室)的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4.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和数量。凡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或其他资料,只能在图书室内查阅,一律不予外借。对不按规定时间还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者,应给予适当处罚。5.对图书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在书刊上批划、撕剪、涂写或损坏和丢失,否则应加倍赔偿。6.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按计划定期购买书刊,并要及时做好登记、整理、收集、装订和分类编号等工作。7.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方便查阅。8.图书馆(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勒克习)。有条件的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9.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情报、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10.做好防火、防虫蛀、防潮工作。九、进修工作制度(一)接收进修人员:1.医院由医务处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中医药理论好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科目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省级中医院,原则上只接收中医师、中药师、护士长以上人员进修。2.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医院各项活动,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或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一般不安排探亲假、寒暑假。请事假3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3天以上须经医务科领导审批,无特殊情况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取消进修资格,不退进修费。3.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签字上报医务科批准、报有关科室备案。4.进修人员开写的诊断书或病情介绍单需经指导医师审查签字。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6.进修人员在工作中有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原单位处理。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二)送出进修人员1.由医务处制定送出进修计划,责专人负责实施。2.外出进修人员,由科室主任提名,报医务科并经主管院长批准。3.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进修期为1年以上者,需写进修专业学习论文1篇及今后开展工作计划1份。临时或短期进修需写心得1份交送医院,装入技术档案,做为考核依据。4.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事请假要经过进修单位批准。如时间较长,还要请示本单位同意。5.进修期间所需器械,可由本单位解决,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按规定赔偿。6.进修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按财务规定执行。(三)在职人员培训1.医务处根据医院各类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订在职人员培训计划,可采取短期班、业余班、自学等形式。各科室要根据各类人员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医务处负责监督检查。2.新毕业的大学生,实行各科轮转,为期1年。然后确定职称,定向培养。3.有条件的中医院要实行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对住院医师要全面培养,在科里有人带,有培养计划,并注重提高中医水平。各级医生每年至少要有一篇论文、心得或总结。4.医护人员实行考核制。住院医师每年考试或考核1次。主治医师也要定期考核,成绩载入技术档案,作为晋升的参考。5.有计划的选送中青年医师、药师及其他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进修任务要明确,人选合适,所学内容与本院工作密切结合,学习结束后能学以致用。6.选拔优秀青年中医(含西学中),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配备助手、徒弟,有计划,有措施,搞好继承整理学术经验工作。十、赔偿制度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酌情赔偿。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所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科主任签字,可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损坏,药品霉烂失效、虫蛀时,除检查原因外还应追究责任。十一、传达、门卫工作制度1.住院处和病房应随时将入、出院和转科病员的名单送交传达室。传达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人一览表,以备探视者查询。2.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要和蔼、要注意文明礼貌。3.凡出入医院住院部的人员要按规定佩带证件:陪护凭陪护证;出、入院凭出、入院通知单;探视重危病员凭重危通知单。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无证者一律不准探视。4.凡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进院、出院时(凭放行证),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传达室有权查问或扣留。5.对破坏探视制度,无理取闹不听劝阻者,应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处理。十二、出、入院工作制度1.病员住院、凭门(急)诊医生开写的入院通知单、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等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急诊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2.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向其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后发给出院证。4.病员出院前,经治医生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生应加以劝阻,如说明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应出院而不出院者,要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十三、住院处工作制度1.出入院病员统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无入院通知单不得予以办理。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员。急诊室不得开具慢性病入院通知单。2.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并负责住院、出院及病重、病危的通知。3.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核对入院证件,对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4.住院处应经常复查住院病员的预交金使用情况,随时通知病员和病区的医生、护士,并做好催款工作。5.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页全部送到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帐单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十四、探视、陪伴制度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要凭探视证(牌),每次不超过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区。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3.陪护需严格控制,确需陪护者由医生决定发给陪护证,陪护停止,将证收回。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探陪规定,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休养和治疗的事宜,不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不准吸烟,不得乱串病室,要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5.探陪人员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或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十五、急诊科(室)工作制度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其中至少要有1名中医主治医师并由科主任分管。急诊室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一般不少于半年)。实习医师、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
本文标题:中国中医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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