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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主要介绍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伦敦保险协会海洋货物保险条款,以及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和我国进出口货物保险的具体做法。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货物装运以前,估计一定的投保金额(即保险金额)向保险人(承保人),即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险。被保险人按投保金额、投保险别及保险费率,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并取得保险单据。被保险货物若在运输过程中遭受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则保险人负责对保险险别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保险金额及损失程度赔偿保险单据的持有人。第一节保险的基本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三、补偿原则;四、近因原则。第一节保险的基本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1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2国际货运保险中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二、最大诚信原则1含义: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以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隐瞒,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2对被保险人的要求:(1)重要事实的申报(2)保证三、补偿原则1含义: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但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上的保险金额或者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保险人的赔偿不应使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利益。2具体表现:(1)赔偿金额既不能超过保险金额,也不能超过实际损失。(2)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3)被保险人不能通过保险赔偿而得到额外利益。四、近因原则1含义:是指保险人只对承保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而对保险责任范围外的风险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2说明:如果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这些原因既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也有保险责任范围外的,则应根据情况区别对待。(1)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责任范围外的损失:如果后面损失的原因是前面原因导致的,保险公司应负责赔偿。(2)保险责任范围外的损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后面损失的原因是前面原因导致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第二节海运货物保险的范围一、海上风险广义的海上风险泛指航海时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广义的海上风险又可分为狭义的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两大类。(一)狭义的海上风险海上风险(perilsofthesea),又称海难,是指船舶及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风险。它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1.自然灾害自然灾害(naturalcalamity),是指自然界产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洪水、地震、海啸、流冰、火山爆发等。2.意外事故意外事故(accident),是指装载有货物的船舶在海上运行中,遇到难以预料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如搁浅、触礁、碰撞、爆炸、火灾、沉没、船舶失踪等原因造成的事故。(二)外来风险外来风险(extraneousrisks),是指装载于船舶上的货物在海上风险以外由于其他的各种外来原因所引起的风险。外来风险包括两种类型:1、一般外来风险,即一般的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它包括短量、破碎、雨淋、偷窃、受潮、受热、串味、沾污、渗漏、锈损和钩损等。2、特殊的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政治、军事、国家政策法令和行政措施等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如战争、罢工、交货不到和拒收等。二、海上损失海上损失,又称海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货物损坏或灭失。全部损失损失单独海损(程度)部分损失(性质)共同海损(一)全部损失全部损失(totalloss),简称全损,是指整批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全部遭受损失。全部损失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两种。1、实际全损(actualtotalloss),是指整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完全灭失、或完全变质已失去原来的形体和效用,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被保险货物在遭受到实际全损后,被保险人可按其投保金额获得保险公司全部损失赔偿。实际全损有三种表现形式:1、保险标的灭失;(货物被火烧完、食盐被海水全部溶解、载货船舶沉入深海无法打捞)2、保险标的完全失去原有的形体、效用;(水泥被海水浸湿后结成硬块、茶叶吸收樟脑的异味后)3、保险标的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有。(海盗行为)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totalloss),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判断货物的推定全损有;两个相互独立的标准:1、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a被保险人丧失对保险标的的自由使用,不大可能在合理时间内重新获得该保险货物的情况;b一时还未达到完全灭失的损失程度,但将无法避免实际全损)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实际全损。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推定全损。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这时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Abandonment)通知。2、为避免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彩电的保险金额为100美圆,被海水浸泡后残值为20美圆,但如果修复需花费110美圆)被保险货物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以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如果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noticeofabandonment)。委付,就是被保险人表示愿意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并要求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的一种行为(体现了补偿原则)。委付必须经同意后方能生效,但是保险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接受委付或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不得撤回。(二)部分损失部分损失(partialloss),是指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也即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程度的损失。部分损失又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1、共同海损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是指在海运同一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识地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涉及船方、货方和运费收入方等各方利益,必须慎重核定。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威胁到船货双方的风险真实存在:2、船方有意识的行为;3、损失要合理;4、共同海损的牺牲具有特殊性、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5、行为要有效。2、单独海损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是指除了共同海损就是单独海损,即船舶与被保险货物在遭遇海上风险受损后,其损失未达到全损的程度,且损失应该由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承担的部分损失。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是:(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由海上风险直接造成的货物损失,其中没有人为因素;共同海损则是采取人为的、故意的措施而导致的损失。(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是由各受益方按获救财产价值的多少,按比例共同分摊。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A比较项目单独海损损失的内容致损原因损失的承担者共同海损受损者自己承担除保险标的外,还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摊保险标的物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造成由所承保的风险直接导致船、货受损三、海上费用海上货运保险的费用是指为救助船舶及被保险货物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两种。(一)施救费用施救费用(sueandlaborexpenses),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与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了各种抢救或防护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对这种费用应负责赔偿。(二)救助费用救助费用(salvagecharges),系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了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并取得成功后,由被救方付给救助人的一种报酬。保险人对这种费用也应负责赔偿。救助合同有两种:1、雇佣性救助合同;2、“无效果,无报酬”(NoCure,NoPay)合同。(目前为了环保,对装有油类货物的油轮进行救助,只要救助人无过失,即使无效,也可获得补偿)案例分析: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为:a、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b、6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而受损c、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d、拖轮费用和额外增加的燃料及船长、船员工资试分析以上损失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第三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一、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oceanmarinecargoclauses)的规定,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有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一)平安险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FPA)的承保责任范围是: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时,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甚至整批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输契约如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二)水渍险水渍险(withaverageorwithparticularaverage,WAorWPA)的承保责任范围是:除包括上述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三)一切险一切险(allrisks)的承保责任范围是:除包括上述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水渍险责任范围:水渍险=平安险+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三)一切险责任范围:一切险=水渍险+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说明:1责任范围的大小顺序:一切险水渍险平安险2投保人可根据货物的特点、运输路线等情况选择投保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险别中的任一种。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三种基本险别应有除外责任。所谓除外责任(exclusion),是指保险公司规定不予承保的损失或费用。三种基本险别有以下除外责任:(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错误的唛头)(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5)属于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保险责任起讫W
本文标题:《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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