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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处理通知单编号::你(单位)不明原因死亡的头(只)(动物种类)和其它公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之规定,依法作如下处理:一、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的要求作生物安全处理。;二、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三、。不具备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单位(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小型屠宰场点),应当将其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委托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处理。如违反本通知要求,将依法予以处罚。动物卫生监督站(公章)年月日当事人签收:官方兽医(签名):备注: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本文标题:无害化处理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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