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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本公司对所有资产均拥有合法权利,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其他被抵押、质押资产。16.本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是合理的,没有计划终止经营或破产清算。17.本公司已提供全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资料,除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9.本公司已提供所有与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相关的资料,并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恰当披露了所有重大关联方交易。10.本公司已提供全部或有事项的相关资料。除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或有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赔偿、背书、承兑、担保等或有事项。11.除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承诺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承诺事项。12.本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影响财务报表公允性的重大不确定事项。13.本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发现舞弊及其他违反法规行为,不存在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舞弊和其他违反法规行为。14.本公司严格遵守了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存在因未履行合同而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全部重要的决议、合同、章程、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3)全部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会议记录。关于确认、计量和列报6.本公司所有经济业务均已按规定入账,不存在账外资产或未计负债。7.本公司认为所有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重大假设是合理的,恰当地反映了本公司的意图和采取特定措施的能力;用于确定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在使用上保持了一贯性;本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对上述事项作出恰当披露。8.本公司不存在导致重述比较数据的任何事项。2.本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2009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本公司管理层对上述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3.设计、实施和维护内部控制,保证本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错报,是本公司管理层的责任。4.本公司承诺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贵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未更正错报,无论是单独还是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整体均不具有重大影响。未更正错报汇总(见附件)附后。本公司就已知的全部事项,作出如下声明:关于信息的完整性5.本公司已向贵事务所提供了:(1)全部财务信息和其他数据;管理层声明书南宁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并王永燕注册会计师:本公司已委托贵事务所对本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为配合贵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本公司作出如下声明:关于财务报表1.本公司承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我们的责任。借方贷方应收账款184017.60主营业务收入15728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26737.6主营业务成本64387.34库存商品64387.34应收账款140400主营业务收入1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20400主营业务成本47240.54库存商品47240.54应收账款19375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656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2815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4648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4648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095267财务负责人(卫涓涓)二○一○年二月十日附件:未更正错报汇总未更正错报事项12345【注册会计师认为重要而需声明的事项,或者管理层认为必要而声明的事项。如:南宁市骏业高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梁丰明)18.本公司管理层确信:(1)未收到监管机构有关调整或修改财务报表的通知;(2)无税务纠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1095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815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8152资产减值损失4181.35坏账准备4181.35管理费用277.28应交税费-应交防洪保安费277.28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47137.6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7137.6所得税费用66033.83应交税费---所得税费用66033.83其他应收款16.95库存现金16.95累计折旧27265.87制造费用57460管理费用84725.87生产成本57460制造费用57460库存商品57460生产成本57460在建工程13900财务费用13900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69790.33固定资产69790.33固定资产-运输工具51625管理费用51625资本公积-其他14453.77应付账款14453.77应收账款14453.77营业外收入14453.77原材料98960.417181920131421227815169101112应付账款98960.4管理费用5588制造费用5588制造费用48524.51销售费用48524.51生产成本48524.51制造费用48524.51库存商品48524.51生产成本48524.51主营业务收入277280.00营业外收入14453.77管理费用130485.59财务费用13900.00销售费用48524.51主营业务成本111627.88资产减值准备4181.35所得税费用66033.83本年利润302800.81本年利润302800.81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2800.81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280.08盈余公积30280.08合计:2372911.922372911.922526272829222324本公司经考虑认为,上述差异对公司净利润会产生重大影响,全部予以调整。15.本公司对所有资产均拥有合法权利,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其他被抵押、质押资产。16.本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是合理的,没有计划终止经营或破产清算。17.本公司已提供全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资料,除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9.本公司已提供所有与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相关的资料,并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恰当披露了所有重大关联方交易。10.本公司已提供全部或有事项的相关资料。除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或有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赔偿、背书、承兑、担保等或有事项。11.除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承诺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承诺事项。12.本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影响财务报表公允性的重大不确定事项。13.本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发现舞弊及其他违反法规行为,不存在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舞弊和其他违反法规行为。14.本公司严格遵守了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存在因未履行合同而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全部重要的决议、合同、章程、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3)全部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会议记录。关于确认、计量和列报6.本公司所有经济业务均已按规定入账,不存在账外资产或未计负债。7.本公司认为所有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重大假设是合理的,恰当地反映了本公司的意图和采取特定措施的能力;用于确定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在使用上保持了一贯性;本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对上述事项作出恰当披露。8.本公司不存在导致重述比较数据的任何事项。2.本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2009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本公司管理层对上述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3.设计、实施和维护内部控制,保证本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错报,是本公司管理层的责任。4.本公司承诺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贵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未更正错报,无论是单独还是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整体均不具有重大影响。未更正错报汇总(见附件)附后。本公司就已知的全部事项,作出如下声明:关于信息的完整性5.本公司已向贵事务所提供了:(1)全部财务信息和其他数据;管理层声明书南宁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并王永燕注册会计师:本公司已委托贵事务所对本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为配合贵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本公司作出如下声明:关于财务报表1.本公司承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我们的责任。增加减少157280.0064387.3412000047240.5416560054648.00110952.00利润表影响增加/(减少)财务负责人(卫涓涓)二○一○年二月十日附件:未更正错报汇总【注册会计师认为重要而需声明的事项,或者管理层认为必要而声明的事项。如:南宁市骏业高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梁丰明)18.本公司管理层确信:(1)未收到监管机构有关调整或修改财务报表的通知;(2)无税务纠纷。4181.35277.2866033.8384725.87139005162514453.775588.0048524.51656109.15353308.34302800.81本公司经考虑认为,上述差异对公司净利润会产生重大影响,全部予以调整。被审计单位:南宁骏业高温材料有限公司日期:2010.3.1会计期间或截止日:2009.12.31日期:2010.3.21应收账款184017.602主营业务收入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26737.604主营业务成本64387.345库存商品64387.346应收账款140400.007主营业务收入8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20400.009主营业务成本47240.5410库存商品47240.5411应收账款193752.001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28152.0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4648.00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4648.0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0952.0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1095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8152.00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8152.00资产减值损失4181.35坏账准备4181.35管理费用277.28应交税费-应交防洪保安费277.28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47137.6013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7137.60所得税费用66033.83应交税费---所得税费用66033.83其他应收款16.95库存现金16.95910111234135678主营业务收入审计时,检查截止测试时发现184017.6元。会计差错在主营业务收入完整性审计时发现少计应收账款140400元,会计差错上年度审计中发现少计的应收账款并未补记193752元。会计差错应收账款影响坏账准备调整分录,属于差错更正序号索引号S1-2S2-5S4-4A1-6调整原因审计差异汇总表—调整分录汇总表资产负债表(金额)损益表(金额)调整科目借方贷方借方被审计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审核数与账面不一致,产生少计提防洪保安费277.28.补提分录。在对主营业务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截止测试中有跨期推迟记账的情况,应把主营业务收入计入2009年,在审查主营业务收入的完整性是发现一笔销售没有记录,补提进行记账,影响的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金额调增加47137.6元。计算所得税发现所得税计算错误,少计算金额66033.83元。应交税费差错更正12盘亏了16.95元。经检查是由于出纳人员的过失导致的,属于差错更正累计折旧27265.87制造费用57460.00管理费用生产成本57460.00制造费用库存商品57460.00生产成本57460.00资本公积-其他14453.77应付账款14453.77应收账款14453.77营业外收入原材料98960.40应付账款98960.40主营业务收入277,280.00营业外收入14,453.77管理费用130,485.59财务费用13,900.00销售费用48,524.51主营业务成本资产减值准备所得税费用15本年利润302800.81本年利润302800.81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2800.81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280.08盈余公积30280.08在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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