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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新闻网讯两名男子合伙从东兴往广东偷运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没想到运输途中事情败露,参与运输的两名男子先后落入法网,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案发5年多之后,两人因非法运输珍贵、濒临野生动物罪双双被处刑,审判虽然迟到,得正义从来都不会缺席。2009年9月24日,钦州籍男子邓某受一名叫“李四”的男子雇佣,策划从东兴市运输穿山甲销往广东。当日18时,邓某从钦州市开车到东兴市的约定地点,由“李四”派人将21只活体穿山甲藏在车辆的暗箱中。为躲避检查,邓某在出发前雇请项某为其“探路”。22时,项某开车到防城港市港口区彩虹桥时发现有警察查车,便立即打电话通知邓某。正当邓某设法逃脱时,却在东兴市往港口区的跨海大桥处被民警拦截,穿山甲全部被查获。案发后,心怀鬼胎的项某慌忙到港口区边防派出所打听邓某的情况,派出民警见到项某形迹可疑,怀疑其身上“有事”,最终项某便被民警抓获盘问,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而在另一头,邓某虽然落到了警方的手里,但仍不肯乖乖就范,当晚23时,邓某以上厕所为由从派出所逃脱,但毕竟是在警方那里落了案底,于是邓某又于两年之后的2011年10月到防城港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后,邓某被警方取保候审,但在此后,邓某多次被公安机关传唤却拒不到案,后来还发布到未经警方批准就离开居住地。由于邓某的行为恶劣,2013年12月,邓某被警方由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进而被公安机关列为在逃人员在全国公安信息网上追逃。如此反复折腾,邓某终于在2014年4月19日被南宁市中山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项某自投罗网之后,因涉嫌犯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于2009年9月25日被防城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30日被逮捕,同年12月30日被防城港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4年6月23日项某被公安机关逮捕。穿山甲,体外包裹着一层坚硬的鳞甲。因为名为“穿山”,就被认为它具有通经下乳的功效,成为坐月子的首选补药,同时因为奇特的模样和其稀有性,成为餐桌上炫耀资本的代表属于濒危动物的它们已经成为了全世界走私最严重的哺乳动物。它身上厚厚的甲胄,也没能保护自己免受杀戮。穿山甲不是动画片《葫芦娃》里善良的勇士,为了营救爷爷,牺牲了自己,被蝎子精害死。也不是新闻故事里忍受巨大折磨至死也要保护自己孩子的伟大母亲。牠们是濒危动物,全世界走私最严重的哺乳动物之一。穿山甲是当之不愧的“森林卫士”。他的舌头长于身体,一只穿山甲一年就能吃7千万只蚂蚁,更是白蚁的天敌。一只体重3公斤的穿山甲就可以保护17平方公里的森林不受白蚁危害。他们保护着森林,维护着生态环境,却被极少一部分人的无知和口腹之欲所伤害。我们难道不应该做点什么来保卫他们吗?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不要让穿山甲再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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