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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课中国古代土地制度一、废井田,开阡陌1、“溥天之下,莫非王土”井田制---内容(公田和私田)实质-----奴隶主土地国有制学思之窗“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诗经·小雅·北山》你知道《诗经》中的这句话的意思吗?即天子对天下的土地拥有所有权。商、周时期,所有土地均归国王所有,这称为土地国有制。什么是井田制?“公田”和“私田”是怎么回事?井田制:一种土地国有制,是商周社会的经济基础。这里说的“国有”实际上是一种国王为代表的贵族土地所有制。“公田”,由贵族占有;“私田”,是农夫的份田。两者均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农政全书》内容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上》井田制:一、废井田,开阡陌1、“溥天之下,莫非王土”2、井田制的瓦解学思之窗春秋时期井田制为什么会走向崩溃?你能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分析它崩溃的原因吗?铁器、牛耕的出现使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大量荒地被开垦,成为私田,公田则被大量抛荒;私田主人控制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剥削方式,允许劳动者保留一部分产品。井田制开始走向崩溃。一、废井田,开阡陌1、“溥天之下,莫非王土”2、井田制的瓦解3、土地私有制的形成管仲(?—前645年)名夷吾,字仲。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他辅佐齐桓公,进富国强兵之策,改革内政,奖励耕战,使齐国强盛起来,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商鞅(约前390—前338年),战国期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又名公孙鞅、卫鞅。公元前361年应召入秦,向秦孝公进献富国强兵之策,废除分封制,“废井田,开阡陌”,“奖励耕战”,发展秦国的农业生产,增强军事力量。学思之窗春秋末期,齐国管仲实行“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以及战国时期秦国实行“初租禾”、商鞅“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各是什么意思?“相地而衰征”——相,视也;衰,差等也;征,征取也。意思就是说,按照土地肥瘠的不同,征收不等额的租税。每亩土地的租额,按土地的好坏和产量的高低,而有轻重之分。“初税亩”——即“履亩而税”。就是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收税。“初租禾”——即按照农作物收成的数目,抽出几成,以为田赋。“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意思是废除商周以来的的井田制,公开允许买卖土地。(注意:井田制下贵族没有随意处置土地的权利。)史家的记载,都加上一个“初”字,表示其为前所未有的事。也就是说,“初税亩”等措施是不合“周礼”的。“初税亩”标志着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古代税法的产生。从地位关系分析,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从所有制关系分析,以上措施的实行,标志着土地所有制关系开始从国王所有的贵族土地所有制(土地国有制)向土地私有制转变。新税制的实行,也意味着宗法分封制受到冲击,正走向崩溃。这些改革后,土地所有制形式发生了怎样的巨大变化?一、废井田,开阡陌二、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土地所有制形式1、官田与土地私有制学思之窗战国以来,古代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有哪几种?土地国有制——国家政权直接掌握土地,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当时被称为“公田”或“官田”。这部分土地由国家经营,或用于封赏和对百姓授田。唐宋以后国有土地数额越来越少,但一直存在。(曹操)“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并群贼,克平天下。”——《三国志·武帝纪》注引《魏书》中国古代的官田有哪几类?上述的“屯田”属于哪一种土地所有制形式?曹魏时期实行屯田制三类:①山丘河湖、森林草原和无主荒地;②没收的私人土地;③由士兵、罪徒和国家佃户开垦的土地。还有国家控制、用于满足政府部门各方面需要的土地。屯田属于第③种。反映曹魏时期军屯的壁画土地私有制——主要有三种形式:君主土地私有制(不同于土地国有制,这是由宫廷有关部门掌握的那部分土地,其收入主要用于君主的私人开支)、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一、废井田,开阡陌二、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土地所有制形式2、封建土地私有制的主要形式3、田庄经济(土地兼并)与均田制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土地有多种来源,一是占有“公田”;二是通过赏赐;三是购买。汉代以后,土地兼并成为扩大地产的主要形式。东汉的豪强地主田庄就是其典型。其特点是:政治上享有特权;经济上自给自足;人员上聚族而居;军事上拥有武装。东汉的豪强地主田庄学思之窗想一想,土地兼并给社会带来了什么危害?出现这种情况后,统治者常常采取什么措施?土地兼并导致自耕农大量破产,使国家丧失收入来源;使豪强地主势力壮大,影响到中央集权的加强;导致阶级矛盾激化,从而引发农民起义,危及王朝的统治。采取“均田”、“限田”的措施。知识之窗均田制的主要内容:一、政府授给均田农民露田。露田只能种植五谷,不得买卖,农民年满70岁或身死后须将回归还官府。二、初授田的男子另给田20亩作为世业并可终身拥有,但须在3年内种桑、榆、枣树等。不适合种桑的地方,改授麻田。麻田不得买卖,桑田限制买卖。三、老幼残疾者没有受田资格。一、废井田,开阡陌二、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三、租佃关系日趋普遍化1、租佃关系的产生与发展学思之窗租佃方式最早出现于何时?为什么自宋代开始,租佃经营已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明清时期,租佃制为何会普及全国?战国时代。宋初“田制不立”、“不抑兼并”,使土地兼并更为激烈,因此,大量农民只好租种地主或官府的土地为生,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明清时期,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意味着土地兼并的激烈),商品经济发展,农民身份提高,所以租佃制普及全国。请思考:东汉时期佃客(部曲)对豪强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与明清时期佃农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有什么不同?东汉时期,豪强地主田庄内的劳动者大多数是投身于庄园以求庇护的外姓农民,他们与田庄主形成了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他们不但要从事繁重的生产劳动,而且还要承担军事义务,成为豪强的私人武装。明清时期,租佃经营成为农村经济中的主要形式。契约纳租方式的确定,使佃农的生产自主权大为提高,对地主的依附关系相对减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1、租佃关系的产生与发展2、雇佣关系的形成与影响2.评价租佃制度①利:a.b.c.②弊:课堂总结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商周时期的井田制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从春秋战国起,土地私有制(君主土地私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自耕农土地所有制等三种形式)逐渐取而代之,成为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基本形态。大土地所有者通过多种途径、特别是土地兼并获得土地。为了保护自耕农经济、抑制兼并,政府常实行“均田”、“限田”措施。土地私有制发展和经济发展,导致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关系逐渐减弱,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雇佣关系开始在明清时期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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