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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业证照管理制度住宿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是旅店合法经营的证明。因此各执证的单位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必须做到:一、住宿业由负责人领取证照,把已领取的证照由负责人编号并复印后存档,以备核查。二、领取的证、照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准涂改。不准转借不相关的人、单位使用,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若有用证、照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三、各种证、照丢失后要及时登报声明作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四、对旅店的各种证、照复印件也要加强管理。有关人员需带证、照复印件时,必须加盖红色印章并签上持件人姓名。否则均视为无效证件。五、发现伪造旅店证、照应及时举报给当地主管部门,由旅店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洗衣房卫管理制度一、洗衣房室内卫生及时清扫,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各清扫一次;室外卫生轮流值日,每周清扫一次。二、洗衣房设备保持洁净,熨烫设备每天擦拭及保养;下班前所有机器设备要擦洗干净,做到无污渍、油渍。三、洗衣房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设备内钥匙由管理者保管,严禁私配。四、洗衣房机器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维修制度:(1)洗衣房设备由洗衣技术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严禁动用;严格按规章操作,严禁违章操作及设备超负荷情况下运行;设备要经常擦拭,保持清洁无灰尘。(2)操作前必须检查机器、电器设施,看螺丝有无松动、各组各系统是否完好及各安全防护设施安置是否完好;出现故障和零件损坏要及时进行修理更换。(3)发现异常声响或异味、运转不正常现象立即停机进行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传动装置每三个月注浇一次润滑油,每半年进行保养检修、全年保养大修。(4)洗衣设备维修员不得擅自离岗,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在洗涤程序中技术人员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指挥工作;下班前切断所有电源和水源阀门,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五、洗衣房安全防火制度(1)每个人都要牢记火警电话,发现火险、火灾及时报警;工作时间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临时电线;确保每个人都知道设备的开关位置,遇到紧急情况拉闸停电。(2)知道电源、水源总开关的位置,遇到险情沉着冷静,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对洗衣房安全隐患的检查,发现裸露电线及时处理;电闸下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人走拉闸,不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防火通道畅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一、为规范住宿业卫生档案管理,增强住宿业卫生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二、归档范围住宿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卫生设施的图纸、文字等材料、卫生许可相关资料、卫生自查记录、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三、住宿业的卫生档案管理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四、卫生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住宿业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住宿业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2.在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卫生档案室。5.卫生档案管理员实施卫生档案归档整理。六、卫生档案的借阅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可直接通过卫生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2.因工作需要,住宿业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卫生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3.住宿业卫生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卫生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卫生档案只能在卫生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卫生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卫生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4.卫生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①爱护卫生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七、卫生档案的销毁1.公共场所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2.当某些卫生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3.凡属于密级的卫生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卫生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4.经批准销毁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卫生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卫生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5.在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一、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二、工作原则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三、应急组织与职责1、组建与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专业人员进行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按规定对外发布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有关信息。2、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可在事发现场设立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由现场最高卫生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指挥。其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重大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四、信息报告1、建立重大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报告的范围和标准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执行;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发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现状和趋势、报告人的联系电话等.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流行病学、微生物检验、消毒杀虫专业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在经过必要的核实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县卫生局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初次报告)。五、应急预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流行病学、微生物检验、消毒杀虫、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组成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并向社会公布疫情值班电话,确保信息畅通。六、流行病学调查与现场处置查看所能找到的现患者,并逐个进行个案调查,根据流行病学史和病史、症状、体征和检验结果,找出共同特征;在疫情波及的范围内进行社会调查,查看水源、食物、蚊、蝇、鼠密度等情况,结合调查情况,初步判断可能引起疫情发生的因素或环节,采取防控措施,控制疫情蔓延七、资料整理、归档疫情调查处理结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包括报告记录,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调查处理方案,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一、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二、公共场所必须设有专用公共用具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公用杯具、毛巾布草、浴盆、脸盆、脚盆、拖鞋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三、设有毛巾布草供应的公共场所必须设专用干净布草间(柜)和专用脏布草回收间,干净布草间内应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四、公共场所各类用品用具的运输应采用密闭方式进行,应分有干净和肮脏用品用具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并有明显标志区分。五、公共场所的各类用品用具数量应配备足够能供周转用,一般应不少于满负荷量的三倍量。六、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应符合《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205-2001)和相应各类场所的相关卫生要求。七、公共场所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用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八、公共场所内用于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住宿业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二、员工必须先到县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服务工作。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五、负责人每天要对每位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六、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负责人报告,患者必须由卫生部门对其作检查治疗后再作决定。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三、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制度一、住宿业卫生自查与检测由“住宿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二、制定公共用品采购、储藏卫生、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维护等操作规程进行自查。三、操作程序、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职责进行自查。四、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符合操作卫生要求进行自查。五、采购的物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六、清洗消毒卫生要求、储藏卫生要求、客房服务卫生要求、公共卫生间清洁卫生要求、通风卫生要求是否符合要求进行自查。七、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监测。住宿场所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程序一、清洗方法及步骤(一)去除公共用品用具表面的残渣、污垢。(二)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公共用品用具表面。(三)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二、消毒方法(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1、煮沸、蒸汽消毒:100℃作用20~30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毛巾、床上用棉织品的消毒。2、红外线消毒:125℃作用15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的消毒。(二)化学消毒。用含氯、溴或过氧乙酸的消毒药物消毒。1、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的25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浸泡30分钟,可用于盆、饮具的消毒或用于的物品表面喷洒、涂擦消毒。2、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的1000毫克/升的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可用于拖鞋消毒。化学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三、保洁方法(一)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毛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二)消毒后的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四、化学消毒注意事项(一)使用的消毒剂应在保质期限内,并按规定的温度等条件贮存。(二)严格按规定浓度进行配制,固体消毒剂应充分溶液。(三)配好的消毒液定时更换,一般每4小时更换一次。(四)使用时定时测量消毒液浓度,浓度低于要求立即更换。(五)保证消毒时间,一般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应作用15分钟以上。(六)应使消毒物品完全浸没于消毒液中。(七)用品用具消毒前应洗净,避免油垢影响消毒效果。(八)消毒后以洁净水将消毒液冲洗干净。
本文标题:住宿业证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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