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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教布薩制度的研究羅因台灣大學中文研究所一、前言「布薩」是釋迦牟尼佛在世時所親自制定的唯一的公開懺悔儀式,佛陀規定當佛弟子在犯戒之後,必須要透過發露、懺悔,才可以重新獲得身心的清淨。有關布薩制度,在法藏部的《四分律》、化地部的《五分律》、說一切有部的《十誦律》,和南傳銅鍱部《銅鍱律》等律藏中,都有比較詳細的記述。現在泰國、越南、斯里蘭卡等南傳佛教的國家,和西藏的藏傳佛教,都還保留著布薩的制度;即使是台灣的漢傳佛教,當佛教徒請求出家時,也還是須要布薩,使身心在清淨的狀態下才能夠出家。可見,布薩是佛教中出自於聖言量的、最早的懺悔法門。佛教的制度和規定,都是在歷史的因素和教團的發展中,逐漸形成的,即是是布薩制度的設立,也是如此。那麼,佛陀是在什麼因緣下制定布薩制度的呢?布薩的運作方式是如何進行的呢?布薩是否只限於出家的教團才能舉行呢?在家佛教徒能否舉行布薩呢?在佛教文獻中,是否存在著在家布薩的記載呢?凡此種種,都是筆者在本文所欲探討的問題。二、布薩的起源與運作規定(一)布薩的起源和日期規定(1)布薩的起源布薩的梵文是upasad,是「祭日、禮拜日」的意思1。在印度的社會中,布薩並不是佛教所獨有的制度,而是各宗教教派都共有的宗教儀式。以婆羅門教來1荻原雲來博士編纂《梵和大辭典》,(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影印本),頁273。2說,布薩日可能就是婆羅門為信眾說法,並教導信眾禮敬諸神的日子。根據印順法師的研究指出:「這種制度,淵源是很古老的。依『吠陀』(veda),在新月祭(darsamasa)、滿月祭(paurnamasa)的前夜,祭主斷食而住於清淨戒行,名為upavasatha(優婆婆沙,就是布薩)」2。為了要禮敬諸神,祭主還要斷食、持戒,使自己身心都處在一種清淨的狀態之中,可見,布薩除了是為了禮敬諸神之外,又含有使身心清淨的用意和功能了。根據各部律的記載,佛教早期是沒有布薩的。但是,在印度的文化背景中,外道尚且定期布薩,使身心清淨,禮敬諸神,而佛教居然不舉行布薩,就難免受人非難了。而佛教之所以設立布薩制度,正是因為受到印度其他教派的影響。在《四分律》、《五分律》和南傳《銅鍱律》中,都記載了佛教設立布薩制度的因緣,是因為外道在每月固定的時間舉行布薩,因此,佛陀在摩竭陀國瓶沙王的勸請下,規定比丘們舉行布薩,如《四分律》說:爾時,佛在羅閱城(即王舍城)。時,城中諸外道梵志,月三時集會,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眾人大集,來往周旋,共為知友,給與飲食,極相愛念,經日供養。時瓶沙王在閣堂上,遙見大眾往詣梵志聚會處,……時瓶沙王即下閣堂,往詣世尊所,頭面禮足已,在一面坐。白佛言:「今此羅閱城中諸梵志,月三時集會,……今敕諸比丘,令月三時集會,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亦當使眾人周旋往來,共為知友,給與飲食,我及群臣亦當來集。」時,世尊默然受王瓶沙語。王見世尊默然受語已,即從座起,頭面禮足,遶已而去。時世尊以此因緣集比丘僧告言:「今此羅閱城中諸梵志,月三時會,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共相往來周旋,共為知友,給與飲食,極相愛念。汝亦月三時會,八日、十四日、十五日集,亦使眾人來往周旋,共為知友,給與飲食,瓶沙王及群臣亦當來集。」答言:「如是,世尊!」時諸比丘受教已,月三時集,八日、十四日、十五日。3在這段資料中,說明了外道在每月的八日、十四日、十五日舉行布薩,與信徒說法、密切互動,並接受信徒的供養。當時,佛陀受瓶沙王之請,允許比丘於每月的八日、十四日、十五日舉行布薩,並接受信徒的供養飲食。但是,在《十誦律》的記載中,佛陀並不是因為瓶沙王的勸請而設立布薩制度的,而是因為佛教沒有布薩,因此受到外道的譏諷和責難,於是佛陀才規定比丘們必須舉行布薩:佛在王舍城,是時,世尊未聽諸比丘布薩,未聽布薩羯磨,未聽說波羅提木叉,未聽會坐。爾時,異道梵志問諸比丘:「汝有布薩、布薩羯磨、說波羅提木叉、會坐不?」答言:「不作。」異道梵志嫉妒、譏嫌、責數,言:「餘沙門、婆羅門,尚有布薩、布薩羯磨、說婆羅提木叉、會坐,汝2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台北,正聞出版社,民國八十一年,七版)頁216。3《四分律》卷三十五<說戒揵度上>,大正二十三,No.1428,P816c。3諸沙門釋子,自稱善好有德,而不作布薩、布薩羯磨、說婆羅提木叉、會坐。」有諸比丘,少欲知足行頭陀,聞是事心慚愧,以是事具白佛。佛以是因緣集僧,集僧已,佛語諸比丘:「從今聽作布薩、布薩羯磨、說婆羅提木叉、會坐,如我結戒,半月半月,應說波羅提木叉。」4根據《十誦律》的記載,佛教是因為受到外道的譏刺而設立布薩制度的,並沒有提及瓶沙王的勸請。那麼,到底佛教布薩制度是受到瓶沙王的勸請而設立的呢?還是受到外道的譏謗而設立的呢?現在已無法得知,但是,兩者的因素大概是並存的。印度社會到了佛陀時代,婆羅門教已漸漸失去社會思想的統治地位,而新興的沙門團之間,競爭激烈,在這樣的情況下,互相較勁、譏刺、責難的情形,是很有可以發生的;而摩揭陀國的瓶沙王,很有可能正是因為看到佛教受外道的譏刺,才勸請佛教設立布薩制度的。事實到底是否如此,現在雖然已無法確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佛教的布薩制度,是受到外道的影響或刺激而設立的。但是,一旦設立了布薩制度之後,布薩就成為了佛教教團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儀式,並不會因為其設立的因緣而影響其重要性和神聖性。(2)布薩日期的規定在有關布薩日期的確定方面,根據律藏的記載,則是經過一段時期的實行之後,才確定為半月一次布薩的。有關布薩日期的確定,在《四分律》中,有比較詳細的記載:時諸比丘,欲夜集一處說法。佛言:「聽說!」諸比丘不知何日集。佛言:「聽十五日、十四日、十三日,若十日,若九日,若八日,若五日,若三日,若二日,若日日說」。5佛陀既然允許了比丘們集會說法誦戒(即是布薩),於是比丘們欲夜集說法誦戒,但不知應該幾天集會一次。也許比丘們欲說法誦戒是一種精進修道的表現,所以佛陀允許比丘們十五日、十四日,乃至每日集會說法誦戒。在《五分律》中,就說「佛既聽布薩說戒,諸比丘便日日布薩」6。可見,佛教剛開始布薩時,比丘們的確曾經是日日布薩的。但是,後來因為日日布薩,精神體力都感到疲倦不支,才由佛陀規定在每月的八日、十四日和十五日布薩:時諸比丘,日日說戒疲倦。佛言:「不應日日說戒。自今已去,聽布薩日說戒。」(《四分律》)74《十誦律》卷二十二<布薩法>,大正二十三,No.1428,P158a。5同註3,P817b。6《五分律》卷十八<布薩法>,大正二十三,No.1421,P121b。7同註5。4諸比丘便日日布薩,以是白佛。佛言:「不應爾。」諸比丘復二日、三日至五日一布薩,以是白佛。佛言:「亦不應爾,聽月八日、十四日說法,十五日布薩。」(《五分律》)8佛教的比丘們最初是天天布薩,後來因為太過疲累,才依從印度社會習俗,把每月八日、十四日和十五日定為布薩日。但是,一般而言,布薩應該是每半月舉行一次的,如《十誦律》說「半月半月,應說波羅提木叉」9;印順法師也說:「佛教有布薩的制度,每半月一次,集合大眾來誦說波羅提木叉」10。但是,八日與十四日才相去七天,十四和十五日則相差只有一天,那麼,與半月一次布薩的說法似乎並不相合。律藏中有關布薩日期的不同說法,筆者以為可能與布薩的內容不同有關。若根據《五分律》的說法,每月的八日、十四日是說法,十五日才是布薩。又根據南傳《銅鍱律》,有初一、十五日行布薩的記載11。可見,正式的布薩,應該是指初一、十五日比丘們聚集在一起說波羅提木叉(prtimoka)的集會,才算是正式的布薩。而所謂的波羅提木叉(prtimoka),就是出家戒的別解脫律儀。也就是說:八日、十四日的集會,只是集會說法而已;而初一、十五日聚集在一起說戒的集會,才是真正的布薩。但是,因為布薩設立的原始動機,除了是說戒之外,另外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說法,攝受在家信眾,因此,說法也就成為了布薩的重要項目了;而事實上,十四日說法,與十五日布薩本來就是連在一起的,所以說法與布薩說戒,又緊密地連結在一起,都可以稱為布薩了。(二)布薩的內容和規定(1)說法的規定布薩既然有攝受信眾的目的,因此,說法便成為了布薩的最要的活動內容之一。但是,佛教布薩,並不是一開始就有說法的,而是經過一段時期的實行之後,才由佛陀規定說法的:爾時,世尊已許上半月之十四日、十五日、八日集會。諸比丘集會,默然而坐。眾人等前來彼等處聽法。眾人忿怒、非難:「如何諸沙門釋子于上半月之十四日、十五日、八日集會,默然而坐,猶如啞豬耶?集會者8同註6。9同註4。10同註2。11《漢譯南傳大藏經》律藏三,三冊,<大品.布薩犍度>:「其住處比丘以初日、客(比丘)以十五日行(布薩)。」又說:「其住處比丘以十五日,客(比丘)以初日行(布薩)」。(高雄,元享寺妙林出版社出版《漢譯南傳大藏經》三冊),頁176。5應不說法耶?」諸比丘聞眾人忿怒、非難,彼諸比丘乃以此事白世尊。爾時,世尊依此因緣,于此時機說法,告諸比丘曰:「諸比丘!許于上半月之十四日、十五日、八日集會說法。」12佛教的比丘們在剛開始布薩時,眾比丘默不說法,使得想要前來聽法的在家信徒大感失望。諸外道布薩,尚且說法,使在家信眾生起信心;現在佛教布薩,居然默然而坐,當然會受到信徒的非難和譏諷了。關於諸比丘集會沉默不語一點,筆者以為這可能與佛陀曾經訓斥比丘們不應聚眾喧嘩有關。在南傳《小部經.自說經》<目真鄰陀品>二和<難陀品>三中,都有佛陀呵責比丘們聚眾喧嘩的記載13。因為佛陀曾經訓示比丘們在大眾聚集時,除了談論法義之外,不應高談闊論。因此,在佛教剛開始布薩時,便發生了比丘們聚集一處而沈默不語的情況了。佛教布薩不說法,受到在家信徒的非難,佛陀因而規定布薩必須說法和誦波羅提木叉(相關論述詳下文)。但是,應該說什麼法呢?在《四分律》和《五分律》的記載中,佛陀都是指示比丘們應為信眾說三十七道品等《雜阿含經》的內容:佛言:「聽汝等與說法」。既聽已,不知當說何法?佛言:「自今已去,聽說契經。」(《四分律》)14諸比丘不知應說何法,以是白佛。佛言:「應讚歎三寶、念處、正懃、神足、根、力、覺、道,為諸施主讚歎諸天。(《五分律》)15根據《四分律》的記載,佛陀指示比丘們在布薩時,應為信眾說《契經》(即《雜阿含經》)。《五分律》說得比較詳細,說比丘布薩時,應讚歎佛、法、僧三寶,說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等三十七道品的12《漢譯南傳大藏經》律藏三,三冊,<大品.布薩犍度>頁136。13《小部經.自說經》<目真鄰陀品>二:「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舍衛城祗陀林給孤獨園。爾時,托缽食後歸來聚集於集會堂眾多比丘之間,引起如是話題:『諸法友!摩揭陀之洗尼耶毘沙羅王與憍薩羅之波斯匿王,此等二王之中,何者多蓄財、多用財、多伏藏、有大國土、有多乘物、有大兵力、有大神通、有大威力?』彼時,彼諸比丘之間所起話題尚未終止。世尊至日暮由獨坐而起,至集會堂,著所設之座,坐已……世尊曰:「諸比丘!作如此之談話,對汝等善男子以信出家而為無家之身者為不適合。諸比丘!對汝等聚集者應為二事,即法談與尊貴之沈默。」《小部經.自說經》<目真鄰陀品>二和<難陀品>三:「如是我聞,爾時,世尊住舍衛城祇陀林給孤獨園。爾時,以野輸闍為上首與五百比丘等欲禮拜世尊,來至舍衛城。如是諸來比丘與住園比丘等互相問訊,設坐臥具,整諸缽衣,立大音聲。……世尊曰:「阿難!然以我語,言彼比丘等曰:『師招尊者等。」……「彼比丘等應諾尊者阿難而詣見世尊,敬禮世尊,坐於一隅。世尊向坐於一隅之比丘等言曰:「諸比丘!汝等何故立大音聲,猶如漁師之爭魚?」如此言已,尊者野輸闍如是白世尊言:「大德!此五百比丘等欲禮拜世尊來至舍衛城。此諸來比丘等……乃至整衣缽,立此大音聲。」世尊曰:「汝等比丘!我斥汝等,汝等當速去,汝等勿傍我住。」(《漢譯南傳大藏經》二十六冊《小部經典》一,頁69、85)。14同註3,P817a。6《雜阿含經》的法義。除了這些《雜阿含經》的重要內容之外,《五分律》還特別說到「為諸施主讚歎諸天」。本來,在佛教的終極理想中,是要追求涅槃,而不是生天。因為佛教認為天界雖然微妙快樂,但是還沒有超
本文标题:佛教布萨制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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