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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纪律及预备党员管理条例主讲人:杨克旭第一部分党的纪律•本章重点:•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重要优势,是实现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充分发挥党的其他各方面优势的重要保证。党的纪律的作用,就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纲领、路线和任务的实现。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一、党的纪律•党的纪律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客观性。党的纪律并不是主观意志的表现,而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二是严肃性。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之所以有力量,就在于有严密的组织的统一。•三是自觉性。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先进分子,能够正确理解和处理个人与组织、自由与必然的辩证关系,把遵守党的纪律视为对党应尽的义务,视为对革命和建设事业客观规律的遵循。一、党的纪律•2003年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们可以党的具体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经济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保密纪律、外事纪律等一、党的纪律•党的纪律处分种类:•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依据其违纪情节的轻重,实施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五种:即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改组;解散。一、党的纪律•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一、党的纪律•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一、党的纪律•党的纪律处分的基本原则:•第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第二,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第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一、党的纪律•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辨析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处分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决议,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不允许个人决定处分党员。受处分的党员应参加会议,并允许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允许保留意见,可以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申诉。一、党的纪律•必须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1、坚决遵守政治纪律•2、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3、勇敢地同各种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斗争第二部分预备党员管理条例2.1什么是预备期?•预备期是党章规定的党组织对预备党员作进一步考察教育的期限。•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一般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至次年此日的前一天止。•历史上的不同时期,“预备期”的称谓、时间长短都所不同。背景了解:预备期的称谓、时间、存续状态等称谓:初称“考察期”(一大/1921)候补期(三大/1923)预备期(八大/1956)期限:2个月、3个月、6个月、2年、1年存续状态:无---有---无---恢复无(1921-1923一大到三大之间,1969-1976九大、十大文革期间)有(1923-1969三大到九大之前,1977十一大恢复)2.2为什么要规定预备期?•是对新党员作进一步的考察,以保证党员的政治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使新党员在党内生活实践中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提高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是加强对新党员教育的需要。党员预备期制度有利于党员的党性锻炼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2.3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有什么不同?•党章第一章第七条中规定: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第八条还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2.4如何正确对待预备期?•(一)首先要端正态度,严格要求自己,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按期转正,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二)要努力学习,提高对党的认识,懂得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三)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工作实践中锻炼提高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2.4如何正确对待预备期?•(四)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时交纳党费,在党内生活中得到锻炼提高。•(五)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诚恳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六)预备期满前,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材料。2.5《我校预备党员管理条例》摘要•一、预备党员教育(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必须参加培训和考试,如无故缺席或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参加培训及考试;考试作弊者,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二、预备党员转正(三)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不得因为表现突出或其他原因提前转正。(四)预备党员转正前,需上报审查的材料有:本人转正申请、季度汇报、预备党员培训总结、预备党员考察表。2.5《我校预备党员管理条例》摘要•三、预备党员流动期间的管理(六)对因无法在国外讨论转正的预备党员,应在回国后根据本人表现,由国内原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八)经批准长期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不再保留。2.6《我校预备党员管理条例》摘要•五、延长预备期及取消预备期党员资格(十六)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预备党员应延长预备期:1、缺点无改进。2、学习不努力并造成不良影响。3、由于其他原因党组织认为应继续教育考察。(十七)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预备党员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因违纪受到行政处分。2、无故连续6个月以上不交纳党费、不汇报思想、不参加组织生活会。3、延长预备期满仍没有改正错误或不够转正条件。2.6《我校预备党员管理条例》摘要•(十九)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可以从新申请入党,达到党员标准的,可重新入党。(二十)延长预备期的期限为半年或一年,已延长一次预备期的预备党员不能再延长预备期。(二十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的预备党员的入党自愿书,应归入本人档案。2.7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3.1关于交纳党费3.2关于转正申请和按期转正问题3.3关于党龄和党籍3.4留学归国人员的党籍问题第三部分: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第四部分:结业考试相关问题本次培训:课堂教学、课后自学、观看录像、课后讨论、参观实践、撰写论文结业考试:综合成绩70+20+10,且要求70分的卷面分必须达到42分以上,综合成绩才算有效。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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