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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指引一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地利用金融期货来管理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拟开展金融期货投资业务(套期保值),为规范期货交易,防止风险,特制定本指引,请各相关单位、部门遵照执行。第二条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的目的是为了管理市场经营中的风险(通过寻求市场低风险的投资机会)改善企业经营,本着谨慎、规范的原则进行金融期货交易。二业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顺利开展金融期货投资业务,控制相关风险,需增设以下机构和部门。第三条在公司董事会增设金融期货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监事及股东代表组成,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兼任,负责对公司从事金融期货投资业务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在公司内新增设立期货业务部,部门领导经金融期货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任命,主要负责投资机划和投资目标的制定,负责投资行为的执行,每季度向期货管理委员会提交金融期货投资业务报告。第五条公司总部新增设立合规经理,由公司期货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任命,负责金融期货投资业务的日常风险控制和监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金融期货业务进行检查,每季末向期货管理委员会提交检查报告。三操作计划的制定和业务流程第六条公司期货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整体的经营目标,确定公司金融期货投资的总体目标,并根据总体目标制定季度的投资目标。第七条期货业务部根据公司期货管理委员会的季度投资目标,结合市场现实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计划应列明以下事项:1、拟参与的金融期货的数量、时间分布、计划成本价格等。2、预计需要的保证金余额以及可能需要追加的保证金数量。3、预计实现的利润目标以及风险控制的手段。第八条期货业务部负责在已经批准的操作计划内的期货交易的具体实施。一、期货业务部经理负责在已经批准的操作计划内向交易人员下达交易指令;二、交易人员应检查指令是否符合具体的操作计划,若符合则执行,并及时向期货业务部经理恢复指令下达情况。三、成交确认后,交易人员应立即填写交易明细表,包括交易时间、交易品种、交易价格、交易量、交割期等内容,并同时递交给合规经理、财务部。四、合规经理根据交易明细审查交易是否在经审批的操作计划内,交易人员是否有越权及错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审核无误,则在交易明显表签字后交给财务人员。五、财务人员应核查交易明显表是否与代理机构发来的成交确认是否一致,核查无误后,财务人员应向代理机构、合规经理和会计核算人员发送经被授权人签字的交易确认,并依据公司财务制度进行相应的资金收付。四交易风险控制第九条合规经理应经常关注交易市场出现的重大不利变动,应及时通知交易部门调整交易方案,必要时强制交易人员采取平仓等手段降低风险。第十条合规经理应市场关注交易账户的资金情况,在出现保证金重大损失时要及时协调交易人员和财务人员,提前做好资金上的安排和准备。
本文标题:法人机构参与金融期货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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