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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欺凌,建设和谐家园安居一中高2019级年级组德育教育常规定义: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行为人在校园内或校园附近对在校人员进行的以暴力型的侮辱、抢劫、甚至是肉体上的虐待等等,给在校人员的精神、身体造成一定严重后果的行为,欺凌事件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的,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法律定义: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国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其中对校园欺凌的界定是: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二、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1、社会原因:现在,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孩子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没有机会和同龄人生活在一起。所以在学校里,与同龄人相处时很容易犯错误,不会处理与同龄人之间的关系。而且,现在到处都是暴力负面信息,包括电影、游戏等,这都会增强学生的攻击性,造成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2、家庭原因: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行为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家长在生活中怎么去对待孩子这会直接让孩子的心理健康以及社会关系受到影响,有部分家长把面子看的很重,只看重孩子的学习成绩,则心理健康不管这样长期以来孩子的心理健康会出现问题。有些家长在孩子面前经常用暴力解决问题还经常骂他人,这样孩子会产生自卑心理。还有一部分家长对孩子过分的宠爱,让孩子形成-种以自我为主的坏习惯,不把尊重别人对别人使唤。这样看来家庭的教育对孩子也是有很大的影响的,也是产生校园欺凌的原因之一。3、青少年自身原因:由于青少年心理发育相对还不成熟,缺乏对规则的理解,还具有强烈的自尊心、嫉妒心和自我保护本能。所以,离开家去学校后,在同龄人当中,容易把别人对他的不满、批评等,都当做是一种恶意的诋毁,产生报复心理,甚至是暴力。语言欺凌是指包括起侮辱性外号,造谣污蔑等一系列对学生精神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对孩子的自尊心和性格伤害很大。力量暴力是指包括校园凶杀、打架斗殴、抢东西、强索钱财、毁坏物品等一系列对学生身体及精神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力量暴力在校园欺凌事件中最为普遍。受害者有可能导致反社会人格的形成。对施暴者可能导致成人后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些人很难获得社会的认可。心理欺凌是指包括分派系结党孤立或排挤受害人,侮辱人格等一系列对学生的精神造成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校园暴力、欺凌的具体表现: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4、画侮辱画。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听从命令。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比如说有的同学身材较胖或个字较矮,或者有的同学的家人有身体上的残疾,对其进行讥讽等)9、分派系结党:孤立或排挤受害者。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11、网上欺凌(Cyberbullying),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比如在微信朋友圈、qq空间发表不当言论等)四、盘点近年来全国典型校园欺凌案件•案例一:北京中关村二小校园欺凌事件•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一篇题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日前刷爆朋友圈。北京中关村二小一名学生家长在文中称,孩子长期遭到同班两名同学的霸凌,11月24日更是被两人用厕所垃圾筐扣头。事发后,孩子出现失眠、易怒、恐惧上学等症状,经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两名施暴者已送专门教育学校接受教育】案例二:重庆女生太邋遢被5同学围殴打成十级伤残•近日,重庆市荣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多名初中女学生共同殴打另一名女生兰兰,导致其伤残。而这一事件的起因,竟是兰兰在住校期间因不注重个人卫生,而引起同寝室其他女同学“公愤”。5名女学生随即一起打耳光“教育”兰兰,导致其十级伤残。法院审理后判决打人者监护人赔偿受害人医药费及伤残补助共计10多万元,对打人者予以教育训戒。案例三:安徽怀远火星小学副班长逼同学喝尿事件•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安徽怀远县火星小学13岁的副班长小赐因为拥有检查作业、监督背书的权力,向另外6个孩子要钱。钱没给够,就逼迫他们喝尿吃粪。据报道,经过走访,“副班长的王国”更多细节被披露,在事情败露后“副班长“还威胁要“弄死”其他学生。【现在,副班长已送专门教育学校接受教育】案例四:重庆荣昌警方通报“中学生围殴小学生”:打人者被行拘5日•网传荣昌某中学生群殴一小学生,经荣昌警方调查,4月29日16时许,荣昌区双河街道双河中学学生廖某(男,16岁)、魏某(男,13岁)、张某(男,13岁)在双河街道偶遇白云小学学生黎某(男,11岁)廖、黎二人此前系校友,曾因嘻戏打闹发生纠纷。当日廖三人将黎带到附近竹林,采取扇耳光、拳打脚踢方式对黎进行殴打,并录制视频。魏某炫耀转发视频,被同学上传网络。•警方经调查,对廖某以结伙殴打他人予以行政拘留5日,对张某、魏某予以教育训诫,责令廖某、张某、魏某监护人对涉事学生严加管教并垫付医疗费用。案例五:向校园霸凌说不!五少女校园霸凌被判刑2017年2月28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的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被告人在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生。期间,五名女被告人还脱光了一名女同学的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在自己的微信群内小范围进行了传播;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三次。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法院认为,朱某及其他四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除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外,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五、校园欺凌会给孩子带来什么危害?•校园欺凌在很多人的心里都留下很深的烙印。这种不良影响,不仅仅体现在受害者身上,也给施暴者的心灵成长和社会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对于施暴者而言:给他人带来伤害,要承担治疗甚至赔偿费用,要受到学校老师的批评教育,甚至无法继续完成学业。他们的行为很难获得社会(主要是学校和家庭)的认可,那些常在中小学打架,特别是加入到暴力帮派的学生,很多最终都走上了犯罪道路。对于受害者而言:带来肉体损伤甚至残疾;易造成性格懦弱、自卑,缺乏信心和勇气;造成心灵的阴影和伤害;厌学甚至辍学。六、国家对校园欺凌的整治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法规中提到要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校园霸凌构成犯罪的刑事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①故意杀人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③强奸④抢劫⑤贩卖毒品⑥放火⑦爆炸⑧投毒罪⑨绑架人质⑩拐卖妇女儿童等,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只要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校园霸凌的情节严重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抢劫罪等罪名,都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对霸凌者予以刑事处罚。传播受害者的谣言、受害图片、视频也是校园暴力!•青少年暴力行为及这些视频的传播,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对受害者而言:自尊会受到严重伤害,没有得到适当的心理辅导容易产生自伤、自残、自暴自弃的心理危机,严重者还可能有自杀行为,造成次生社会恶性事件发生。•对施暴者而言:往往由于受害者的懦弱没有及时到警方报案产生侥幸心理,助长其暴力行为的再次发生。对其他人:这些视频传播开后,会误导其他青少年,他们很可能会对视频内的行为进行模仿,形成不良的影响。传播受害者的谣言、受害图片、视频的处罚《网络安全法》和《刑法》对网络上传青少年暴力行为视频“零容忍”,上传一宗、查处一宗。对于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同一不良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处罚。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处罚。六、校园暴力发生时如何应对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本文标题:拒绝校园欺凌-建设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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