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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该不该坚决执行?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听话的员工往往是摆设,不听话的员工则给公司创造效益。虽然不听话的员工给公司带来财收,但负面也悄然而至,那就是:个别员工‘不听话’是对公司制度的“挑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谐。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制度要不要坚决执行?如果对不听话的员工“宽容对待”,其他的员工会心中不平,从而消极怠工;如果对不听话的员工“坚决修理”,有两种结果:辞职或者和其他员工一样成为温室的鸡。在温州,A公司和B公司同一年成立。在2008年,A公司业务额上千万,目前持续增长中;B公司也就几百万。这种悬差的真实的情况是:A老板随着公司的发展,聚集一批有才华的鸟人;B老板的公司,在制度坚决执行下,鸟人要么辞职,要么断掉翅膀,办公室里堆满庸人。两个公司的业绩悬差很大,而两位老板的专业才华和文凭,是B老板比A老板高出许多,由此可见,老板的胸怀和管理水平比老板本人的文凭、才华更为重要。在一家公司度过生存期之后,老板的胸怀决定发展。也就是说,一位老板,必须有足够的胸怀,这家公司才可以得到雨水从而很好的成长;反之,一位老板,公司的制度过于苛刻,老板的胸怀也狭窄,这家公司将是在沙漠上,不死就是奇迹,谈何成长?公司的制度基本上是老板制定。常常有这样的制度,上班迟到就扣工资等。老板基本上都会迟到。很多老板为给员工做表率,带头惩罚自己“扣自己的工资”、或面壁思过。老板将自己也纳入惩罚体系的这种行为,看似‘员工见到老板玩真的,也会及时的上班。’但是,绩效呢?公司的绩效有没有增长?员工在座位上,是聊天还是玩游戏?有没有消极怠工?是不是在敷衍工作?占据岗位,而没有创造绩效的员工,都可称之为公司的负资产。每一家公司的制度都针对违反制度的人而成立,公司需要制度来规范日常的正常运转。从这个层面讲,公司的制度必不可少。公司的制度能够一丝不苟的执行也是好事。只是,铁一样的制度,铁一般的执行,这适合跨国公司,对于目前的多个中国企业,并不适合。中国的企业,都是疾病累累的企业,简言之,都是有病的企业,有病的企业包括大企业,也包括中小企业,一个企业有病,就像一个人有病。能用正常的标准来要求行走坐卧吗?在国外,企业的成长已经进入良性的循环。国内的企业,以前被跨国公司的光环迷醉、误导,不少企业不顾实际需求的模仿跨国公司,盲目的模仿又怎么可能取得成效?也因此,大部分中国企业遇到瓶颈、陷进迷茫期,在迷茫期这个“有病的阶段”,当然需要制度,但是制度必须在适当的时候对某些人才开绿灯。需要说明的是,适当的开绿灯并不意味着制度是虚设的,员工可以无视公司的制度,员工不守规矩以及开绿灯都应该遵守一个度。员工在一心为工作的基础上,可以适当的走捷径,如果横冲直撞,肯定是不能被允许的。1897年,意大利经济学家帕列托在对19世纪英国社会各阶层的财富和收益统计分析时发现:80%的社会财富集中在20%的人手里,而80%的人只拥有社会财富的20%,这就是“二八法则”。在企业的业绩构成中,同样适用于二八法则。即百分之八十的业绩有百分之二十的员工创造,对于这个群体,公司该怎么管理?如果坚决用铁的制度来约束,即使这些员工没有辞职,也可能被公司的制度给‘影响’。这是因为:制度的存在是必要的,但未必是合理的。如果公司的制度不能随着公司的成长而更新,公司的制度未必适合每一个员工,尤其人才型员工,企业的制度在适当的时候,开一下绿灯也是对公司业绩的有效保障
本文标题:公司制度该不该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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