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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三方协议甲方:乙方:丙方:根据甲方的用工需求,乙方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向甲方推荐人员,面试合格后予以录用。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现三方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方应规定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以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及其它劳动人事法规的规定,甲方提供的工作岗位应具备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第二条员工管理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纪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事务由甲方实施。丙方应当严格遵照执行。第三条用工关系1、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应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2、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工资、社保、福利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发放给丙方。第四条社会保障、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乙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丙方办理并征缴社会保险、法规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第五条费用承担及支付方式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具体标准为80元/月,以上费用含税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费。若丙方入职后工作未满10天辞职或被辞退,甲方无需支付本费用。2、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劳务费标准,甲方应于每月12日将上月劳务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于1天内向甲方送达劳务费税务发票。3、甲方每月12日向乙方送达上月丙方的工资款及工资清单,并由乙方在1天内代其向丙方发放上月工资。乙方签收时应提供相应发票。4、若丙方入职后工作未满3天辞职,甲方无需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第六条赔偿或补偿约定丙方在被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间,如发生患职业病、工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况的,乙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共同协商解决。在此过程中,甲方应当积极予以配合。第七条本协议期限、解除及终止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合同期满,甲方有权利选择直接与丙方签订劳动合同。3、如乙方发生严重违约的情形,严重损害甲方或丙方利益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第八条争议处理甲乙丙三方同意,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甲乙两方盖章、丙方签字后生效。甲方:时间:乙方:时间:丙方:时间:
本文标题:劳务派遣三方协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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