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关于印发《弹性生产期间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长铝人字〔2009〕58号签发人:曾庆猛关于印发《弹性生产期间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中铝郑州企业两公司《弹性生产期间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和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施行。结合长城铝实际,各单位职工每月轮岗比例具体为:1、公司职能部室、新闻中心、企业文化发展中心、离退休管理中心和保卫消防中心管理岗位,轮岗比例为9%。2、生产经营和服务工作满负荷的二级单位,轮岗比例为3%。3、生产经营和服务工作没有达到满负荷的二级单位,轮岗比例为8%。其余工作均按《弹性生产期间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要1求执行。此项工作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公司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公司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的作用,做好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职工树立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昂扬的斗志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身控亏增盈攻坚战,为公司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特此通知。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2弹性生产期间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的日益加剧,公司的生产经营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根据总部要求,公司实行弹性生产组织方案。为配合公司弹性生产组织方案的顺利实施,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发挥薪酬的激励与调节作用,保证公司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和职员工的根本利益,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总部实施弹性生产的要求为指导,以控亏增利为目标,以最大限度保护广大职员工的根本利益为基本原则,加强人员的动态管理,强化个体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薪酬的杠杆作用,确保全年控亏指标的完成。二、弹性生产期间人员的分类。(一)正常作业人员:按照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正常生产的岗位人员。(二)弹性生产人员:1、由于单位减产、半停产而产生的富余人员;2、由于单位停产而产生的富余人员;(三)其他富余人员因各种原因,本人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三、人员的安置与管理(一)弹性生产期间人员的安置1、组织借用:因工作需要,经组织统一调配、借用到其它单位(岗位)工作。32、停产、半停产单位通过内部市场竞争,承包正常生产单位的检修、清理等工作。3、离岗轮休。4、停工休假。放宽停工休假条件,公司允许职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提出申请停工休假,具体为:(1)女工孕哺期休假:女工怀孕后根据本人意愿,可申请孕哺期休假(不含国家法定产假)。(2)自费脱产学习:鼓励职员工个人申请到高校或其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脱产学习。(3)短期休假:由于个人原因,职员工可以申请短期休假。(4)协商保留劳动关系:允许职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在一定时期退出工作岗位,保留与企业劳动关系。(二)弹性生产期间人员的管理1、上述1、2两类人员由公司及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据管理权限统筹调剂、合理安排。2、根据各单位弹性生产期间的开工率、工作饱满度等实际情况,确定各单位每月离岗轮休的人员占本单位总人数的比例(以下简称轮岗比例)如下:(1)虽然碳素厂和长城铝部分单位目前为满负荷生产,但考虑到这些单位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局部利益要服从公司整体利益,碳素厂和长城铝满负荷单位轮岗比例为3%。(2)电解厂轮岗比例为10%。(3)公司机关各部室轮岗比例为9%。4(4)其他各二级单位轮岗比例为8%。3、公司所有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应率先轮岗,轮岗期间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对特别困难的管理者和职员工,如重大疾病、新招募且家居外地的大学毕业生、已婚职员工且夫妻一方家居农村、单亲家庭且需供养在外地上学子女的、家庭人均生活费低于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每月275元)等,经本人提出申请,单位讨论同意,报公司审批后可不参加轮岗。夫妻双方同为中铝郑州企业职员工的,如本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可以不同时轮岗。每次轮岗时间为一个月。在同一个年度内,每名职员工轮岗不得超过两次。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轮岗方案,报公司人员调配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4、女工孕哺期休假、自费脱产学习原则上不超过2年;短期休假人员休假期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协商保留劳动关系人员期限为1-2年。5、为防止关键人才的流失,各单位应慎重安排关键人才轮岗或停工休假。对暂时没有工作任务的关键人才,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妥善安排其工作。6、各单位不得擅自调整作业时间,如需调整作业时间和班制时,需报请公司批准。对实行新的作业班制的单位,减少的工作时间应抵消带薪休假的时间。7、上述停工休假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领导同意,5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后,签订相关协议,办理有关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职员工休假期满后,应及时回原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按旷工处理。四、弹性生产期间薪酬标准及管理办法(一)薪酬标准与支付1、正常作业人员:按公司现行工资管理标准执行2、弹性生产人员:实行弹性生产作业人员,原岗位工资标准(含保留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封存,执行弹性岗位工资标准。(1)组织借用人员和停产、半停产单位通过内部市场竞争,承包正常生产单位的检修、清理等工作的人员,按公司现行岗位工资管理标准执行。实发工资若低于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离岗轮休人员:公司负担其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费。(3)停工休假人员:a、女工孕哺期休假,公司负担其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每月发放400元生活费。b、短期休假人员公司负担其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费。c、自费脱产学习和协商保留劳动关系人员,由个人负担其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不负担任何6费用。(二)加班加点工资和津贴管理在公司实行弹性生产组织方案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除倒班作业岗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原则上不再发生加班费用。凡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停发误餐费和与岗位有关的各类津贴。液化气补贴按在册人员发放(自费脱产学习和协商保留劳动关系人员除外)。(三)岗位工资管理与运行仍按现行管理办法执行。(四)停工休假结余工资管理各单位停工休假结余的工资总额,50%可由各单位作为绩效工资自行支配。(五)、绩效工资管理根据总部的要求及公司组织绩效管理方案,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和落实个体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将控亏增利目标作为个体绩效考核与管理的重点。要科学地把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职员工,通过严密科学的过程控制和及时有效的沟通反馈,合理拉开绩效工资分配差距,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从而确保个体绩效目标的实现,并最终促进组织绩效目标的圆满完成。五、加强弹性生产期间职员工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铝业公司(2001)229号文件的规定,彻底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并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处理。对在本文下发之后仍有在编不在岗的情况,公司将从严追究有7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各级责任人以及当事人的责任。六、严格制度管理,强化劳动纪律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及时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稳定大局。严格各项制度审批程序,对超越权限,擅自有关办理休工、休假的,公司将追究相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七、有关要求各单位要从公司稳定、发展和维护职员工根本利益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等组织和各级直线经理的作用,对关系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职员工队伍稳定,为完成总部下达的各项目标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八、适用范围两公司直属各单位遵照本办法执行,长城铝控股公司和经济实体参照执行。九、本办法解释权属中铝郑州企业两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8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弹性生产期间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7726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