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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文本2006年5月1第一部分总论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协调海宁市域的城乡发展,合理安排城镇、农村居民点及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统筹各种资源合理的保护、利用和开发,特编制本规划。第2条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规划遵循的指导思想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五个统筹”发展的要求,妥善协调海宁的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合理配置海宁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人口、土地、环境等发展要素,努力提升城市规划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管理能力,不断推动海宁和谐社会的构建。规划将坚持统筹兼顾、城乡和谐发展的原则,坚持有限目标、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坚持近远结合、增强协调作用的原则。第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他有关城市规划技术规范。(5)已批准相关规划。《海宁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文本2006年5月2第4条规划基期为2004年,近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远景至2050年。第5条规划层次与任务本次规划层次包括市域总体空间布局规划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1)市域空间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海宁市域,主要任务是确定海宁市在新的历史阶段的发展战略、目标及行动计划,为市域内的城镇、乡村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提供依据。规划重点是协调区域关系,合理确定海宁市的发展定位与发展战略;明确市域空间土地利用、城镇和产业布局;统筹安排市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市域功能区划与空间管制,提出分类指导要求。(2)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范围为海宁市区的行政范围,面积143平方公里。规划重点是确定城市性质和城市规模;明确用地功能和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开发时序;对公共设施、绿地系统、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进行合理布局。第6条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海宁市的全部行政区范围,面积约744.8平方公里(含尖山围垦填海范围)。在规划区范围内一切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执行本规划。第7条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制定《海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在《海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中以下划线标出。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第8条本规划由海宁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海宁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文本2006年5月3第二章定位与发展目标第9条城市性质环杭州湾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国观潮旅游文化胜地,钱塘江北岸宜居城市。第10条海宁市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现代工贸强市、文化旅游名市和宜居创业新市。第11条经济发展目标到2010年,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到2010年前,国内生产总值以年均13.0%的速度递增,到2010年末,生产总值达到400亿元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000美元。2010—2020年之间国内生产总值以年均7%的速度递增,2020年生产总值总量达8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000美元左右。第12条社会发展目标(1)到2010年市域人口控制在110万人以内,城市化水平达到68%左右;2020年控制在135万人以内,城市化水平达到80%以上。(2)国民教育体制进一步完善,全面普及高中教育和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广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特别要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建立城乡平等的公共服务体系,到2010年完成市、镇(街道)、村(社区)等各级社会文化体育设施网络的建设。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规划期末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达到3人。到2020年末,社会保障覆盖率超过95%。(3)城乡居民收入保持每年8%以上的增长率。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在2010年以前降到35%以下;到2020年降到30%以下。《海宁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文本2006年5月4改善城乡居住环境,实现城乡公交设施与市政设施一体化。到2020年主要城镇社区和中心村社区自来水普及率和燃气普及率达到100%。第13条环境发展目标(1)建设生态城市,争取在2010年以前主要经济、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指标基本达到或接近国家生态城市目标。到2020年,实现95%以上工业企业进园,工业废水废物集中收集、处理率分别达98%和95%以上,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超过50%。(2)规划期末,森林覆盖率达到25%,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干流水质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的标准;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大气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II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6分贝,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到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3)城镇绿化覆盖率2010年达到32%目标,2020年达到40%。《海宁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文本2006年5月5第三章发展战略第14条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融入长三角、接轨杭州,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1)积极加强与上海市的协作和联系,全力支持区域性交通设施的建设,改善投资环境。(2)加强与杭州市的协作与联系,配合杭州东扩战略,协调好许村与临平地区、盐仓与下沙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3)加强与桐乡、嘉兴等城市间的协作,统一建设区域性基础设施,协调产业和城镇布局,做到资源互补、信息互通、基础设施共享,共同建设沪杭高速沿线制造业发展带。第15条实施产业提升战略,提高产业层次,壮大产业集群。(1)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积极引进外资,形成民营经济和外资企业共同发展的局面。(2)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产业层次,加强技术创新,逐步改变以规模扩张为主的发展模式,并逐步引导企业向城镇工业功能区和开发区集聚。(3)继续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城市、小城镇建立中小企业的孕育、成长的基地。第16条实施生态城市发展战略,保持水网格局,保护滨江观潮旅游资源。(1)积极改进工业生产模式,倡导“生产清洁化,环境无害化”的工业发展模式,减少以至消除工业污染;加强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和绿色农产品,减少农业灌溉对水资源的影响;协调好城市用地布局与农用地的关系,切实保护耕地。(2)保护农村地区的现有水网体系,突出水乡特色,保证公共绿地、环境绿地、生产绿地,确保城市之间的开放空间不被侵蚀,保障市域环境的“绿色容量”。《海宁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文本2006年5月6(3)加强对各类旅游资源、文化遗产、河道、堤岸和文物古迹的保护,特别要保护好滨江地带的生态环境。第17条合理安排产业布局,构建城乡协调发展的网络化发展空间。(1)根据市域地理结构特征和产业布局基础,构建条带式布局的产业发展带,由北而南分别为:城市发展带,为城市和城镇的重点发展地区以及二、三产业的主要发展地区;滨江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带,包括钱塘江沿岸的生态保护走廊和沿江农业区,是旅游产业的重点发展地区。(2)按照全市一盘棋、统筹城乡和分区而治的发展思路,规划有集中有分散的空间形态;构建城乡融合的社区服务网络、交通网络、市政公用设施网络和生态网络。第18条实施城乡统筹战略,推进城市化,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1)加快城市化发展,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2)加强农村地区的各类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供水、供气、通信、供电的城乡一体化。(3)调整农村地区的建设用地布局,重点改善第二产业的布局模式,引导工业向城镇工业功能区集中;改善农村居民点的布局,选择发展基础好的村庄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4)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广覆盖、多层次、多渠道的“大社保”体系。《海宁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文本2006年5月7第二部分市域总体规划第一章空间布局与城乡统筹第一节空间布局第19条市域土地利用目标:到2020年海宁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93平方公里,占全市的25.91%;非建设用地面积为551.80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74.09%。2020年以后建设备用地面积为53平方公里。第20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建设用地达到193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20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农村建设用地约35平方公里,人均农村建设用地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此外,独立工矿用地为8平方公里,交通用地为28平方公里,水利设施用地为2平方公里。第21条中心城区城市规模2010年海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为4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4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按100平方米控制。2020年海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为5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5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按100平方米控制。第22条市域空间总体格局划分为三大功能区域,呈现三条水平带状空间分布。其一,北部城镇发展带,主要指东西大道以北的区域,是城市、城镇发展的密集区域,以发展工业为主。其二,中部生态缓冲带,指东西大道与杭浦高速公路之间的区域,以发展农业为主。其三,南部滨江生态旅游带,指杭浦高速公路至钱塘江北岸之间的区域,以发展休闲旅游和生态农业为主。《海宁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文本2006年5月8第23条积极促进城镇集中发展,集约利用土地,按照“资源共享,生态优先;城乡兼顾,择优集中”的原则,构筑“两核四区一带”网络型城乡协调发展的空间结构。第24条双核在市域范围内培育一主一副两个发展极核。进一步扩大中心城区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辐射能力,同时建设长安市域副中心,形成覆盖全市域的服务体系。第25条四区实施非均衡的分区发展策略,将全市划分为4大片区。分别是:东部中心城片区、西部临杭片区、中部城镇片区、东南部生态片区。其中东部为城市集中发展区域、西部为城镇均衡发展区域、中部为城镇分散发展区域、东南部为生态保护区域。(1)东部中心城片区——集中发展该区包括中心城区和丁桥镇,是城市集中发展地区。目标是建设杭州湾地区生态环境优美、工业经济发达、文化品质高、城市景观丰富的现代化城市。中心城区周边地区为农业开敞地带和建设控制地区,工业向中心城区集中,郊区主要发展生态农业和休闲旅游业。到2020年区内总人口约60万,其中城镇人口58万人。(2)西部临杭片区——均衡发展该片区由许村、长安和盐仓新区组团构成。该片区是海宁市接受杭州市辐射的主要区域,可利用区位优势加快发展工业和房地产业。形成以长安为中心的组合型城市片区,各组团相对均衡发展,功能各有侧重。许村组团和盐仓新区以发展工业、居住为主,长安组团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同时要加强在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与杭州市进行协调和衔接。各城市组团之间预留永久隔离带,交通依靠市域主干公路联系。片区总人口约3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25.5万人。(3)中部小城镇片区——分散发展《海宁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文本2006年5月9该片区是由周王庙、盐官、斜桥三镇组成的中部生态开敞区。各城镇之间保留较宽的隔离带,并通过主干公路与中心城区相连。该区主要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发展空间,农村工业要向城镇集中。郊区重点发展苗木花卉产业、桑蚕养殖业。在滨江地区要加强生态保护,同时发展旅游观光产业。周王庙镇和斜桥镇以发展工业为主,盐官镇除发展工业外,还要以盐官古城为中心进一步发展旅游业。片区总人口约2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4万人。(4)东南部生态旅游片区——生态保护该片区由袁花镇、黄湾镇和尖山新区组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着力保护山体水资源,积极发展节能产业、环保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生态农业和休闲旅游产业。在空间上,要控制尖山新区的发展规模,为将来产业升级预留发展空间。协调好尖山新区、袁花组团与高速公路的关系。片区总人口约1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5万人。第26条一带在
本文标题:海宁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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