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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佛庵中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制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教育的问题,制定以下制度:一、高度重视随迁子女就学工作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做好随迁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和统筹城乡发展,关系到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更大程度、更高质量地保障随迁子女就学,促进全省新型城镇化进程。二、继续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根据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的意见》(皖政办〔2013〕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做好:一样就读。进城务工人员凡持有流入地居住证,其随迁子女就地、就近、方便、免试接受义务教育。满足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一样升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平等享受高中招生政策和享有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一样免费。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随迁子女及其家长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随迁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应执行相同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性收费。三、大力改善随迁子女就学条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我省实施办法,依法承担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府责任,将其全面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中,依据城市人口变动、城镇化进程和随迁子女就学需求等因素,扩大教育资源并统筹配置,防止发生新一轮“大班额”现象。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配置资源,加强学校建设,改善和提高农民工定点学校办学条件,积极为随迁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环境,切实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措施,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纳入接收学校的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按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在校生数拨付经费,予以保障;要将家庭经济困难随迁子女全部纳入流入地资助范围,帮助他们完成学业。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解决随迁子女“入园难”问题。四、切实提高随迁子女教育质量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和环境,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切实提高随迁子女就学的教育质量。学校要及时摸清随迁子女基本情况,建立成长档案,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身体素质、家庭基本情况、家长务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学校随时与家长联系沟通,跟踪管理,将学生的成长情况记录在成长档案中。随迁子女与城区学生实行统一编班,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考试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与城市儿童少年同样对待。同时,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对随迁子女实施人文关怀,帮助他们增强学习自信心,了解城市,融入学校,快乐生活,不断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成绩。五、切实加强随迁子女就学管理结合居住证的使用,加强随迁子女在流出地、流入地的电子学籍管理,确保流出、流进都有相应的信息记录,并做好两地的及时有机对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加强理论研究和社会宣传,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多形式、多渠道宣传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随迁子女的自强精神和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氛围。霍山县诸佛庵中学二0一三年九月
本文标题:随迁子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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