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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增长:文献综述及中国的经验单豪杰沈坤荣∗(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南京210093)摘要:本文首先对制度的内涵进行了经济学的诠释,重点介绍了新制度经济学中以North为代表的外生模式和以Schotter、Aoki和Greif为代表的内生博弈模式,同时也对马克思经济学中的制度观进行了简要阐述;接着在以上的基础上对制度与增长关系的理论文献和经验研究进行了综述,并对基于中国经验的几个代表性理论进行了回顾;昀后,文章在已有的理论文献的基础上运用制度经济学的原理,提出了一个解读“中国经济增长之谜”的新框架。关键词:制度;经济增长;文献综述;法治一、“制度”的经济学诠释“制度”概念由来已久,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和哲学家等都对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但其引入经济学家的视野是由制度学派的创始人凡勃伦开始的,Veblen(1899)将制度划分为两个层面:一种是财产所有所和金钱关系的制度;另一种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技术或物质生活的工具供给,在资本主要社会中又具体化为企业经营和机器方法。在他看来制度是“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而生活方式所由构成的是,在某一时期或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通行的制度的综合,因此从心理学的方面来说,可以概括地把它说成是一种流行的精神态度或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即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和习惯”。Commons(1934)从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理解制度,他把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用交易范畴进行概括,把交易分为买卖的交易、管理的交易和配额的交易三种基本类型,分别对应于市场、企业和政府这三种不同的制度安排,并因此提出制度就是遵循着同一规则的交易活动的集合。格鲁奇把制度定义为“构成统一整体的各个项目相互依存或相互影响的综合体或图式”,认为“各种类型的制度,都具有规则性、系统性或规律性的共同特点”。后来,由于被视为非规范和描述性的经济学而逐渐受到排斥,同时这些制度学派由于他们对制度的概念不清楚,进而对制度与增长的关系探讨没有深入下去(Matthews,1986)。昀有成效地打开制度黑箱的是新制度经济学家,他们运用了科斯提出的“交易费用”学说,使得人们对制度的理解大大深化。Schultz(1968)从人力资本投资与人经济价值提高的视角来解读制度的含义,他将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由此舒尔茨列举了4类执行经济功能的制度:(1)用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如∗沈坤荣,男,1963年8月生,江苏苏州人,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斯坦福(STANFORD)大学经济学系高级研究学者;单豪杰,男,1977年11月生,山东莱阳人,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宏观经济分析与转型经济学。此项研究得到国家社科基金(03BJL026)和南京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2006CW01)的资助。联系方式:nju_shj@163.com;(0)139129607681货币、期货市场;(2)用于影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之间配置风险的制度,如合约、公司、保险、公共安全计划等;(3)用于提供职能组织与个人收入流之间的联系的制度;(4)用于确立公共品和服务的生产与分配的框架的制度,如高速公路和学校等等。Ruttan(1978,1984)区分了制度与组织的含义,他认为制度是“一套被用于支配特定的行为模式与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组织则是一个决策单位,它实施对资源的控制,并认为制度的含义应该包括组织的含义。他和速水还把制度定义为,“是社会或组织的规则,这种规则通过人们在与别人交往中形成合理的预期来对人际关系进行协调,它们反映了在不同的社会中有关相对于人们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行为的个人和集体行为而演化出来的行为准则。”North(1981,1990)对“制度”的有两个本质一致的定义:一是“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秩序和行为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主体福利或效用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二是“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设定的一些制约”。它的作用就是“提供人类在其中相互影响的框架,使协作和竞争的关系得以确定,从而构成一个社会特别是构成了一种经济秩序”。总之,在他看来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是为了决定人们的相互影响而人为设定的一些限制,它构成了人们交易行为的激励机制。这种制度的定义比较宽泛,包括了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其中,正式制度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政策法则,包括法律、政治规则等;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并构成历代相传的文化中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性、意识形态等。但他明确地将组织排除在制度之外。North的制度观点是一种外生模式,但制度的执行依赖于第三方,这里提出了新的问题:第三方执行的权力来自何处以及它的激励机制又是什么。Schotter、Aoki和Greif把制度看成是重复博弈均衡中内生的、自我执行的结果,其中Schotter(1981)根据刘易斯对惯例的定义,把制度定义为:“在一人口群体P中,当其中的成员在一重复出现的情景T下,作为当事人常规性的R只有在下列条件下而成为人口P中的共同知识时,它才成为一种制度:(1)每个人都遵同R;(2)每个人都预计他人会遵同R;并且(3)因为T是一个协调问题,而一致遵同又是T中的一种协调均衡,或者在他人遵同R的条件下每个人又乐意遵同它,或者(4)如果任何一个人偏离R,众知道其他人当中的一些或全部将也会偏离,在反复出现的博弈T中采用偏离的策略的利益对于所有当事人来说都要比与R相对应的利益低”。这个定义把制度看作是社会成员博弈的均衡结果,因而是内生的。Aoki(2001)则引入了主观博弈参与人的方法对制度进行了深化,在他的研究中制度既是博弈的外生规则,同时也是参与人主观博弈的过程,昀后博弈的均衡可能不是唯一的,他解释道均衡的多重性是合理的,因为制度安排的多样性勿庸置疑是历史和现实世界的一个重要特征。Greif(1993,1994)认为制度是由规则、信念、规范和组织构成的系统,该系统外生于每个行为受这些因素影响的个体,这些因素共同创造出行为规章。不同的制度要素在影响行为方面发挥不同的作用:“规则”提供共享的认知系统并协调行为,“信念”和“规范”提供遵循规则的激励,“组织”产生并传播规则,使信念和规范长久存在并且影响可行的预期。他们的方法体现为归纳与演绎的结合,因而这种内生定义较好的回避了执行问题,而且对合约执行这样的问题有着很好的解释力(Roland,2004)。关于制度含义的论述,我们有必要谈一下马克思的制度观,其实马克思所论述的生产关系即是我们所强调的制度,他首先从原始社会的部落与当时生产力的现状出发,认为当时生产关系的形成和确立是与当时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确定的,随着剩余产品的出现、私有制和国家的产生,进而出现了阶级利益的冲突,这时便产生了即包括政治、法律、伦理、文化等在内的上层建筑,这便是马克思关于制度起源的逻辑脉络。在对制度内涵的解释上,他认为只有从分析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以及与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然后才能对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伦2理、法律和精神等上层建筑的性质得到透彻的认识,由此他认为制度的实质上就是在社会分工协作中不同集团和阶级在利益分配上的相互关系。二、制度与增长:文献综述我们知道虽有众多经济学家在增长的迷雾中勤奋地探索,然而确也难以达成很令人信服的统一分析框架,在基于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后,新经济增长理论的主要任务就是技术的内生化问题及其扩展,而对经济增长源泉的分析还是基本停留在技术知识、劳动和资本的层面上,即使在内生增长理论中,制度和个人的偏好仍是外生因素。也就是说这些经济增长模型只是重视了资源配置的运行层面,而没有很好的深究经济增长的深层次的增长源泉,例如,制度和地理因素,特别是制度因素。正像新制度学派的North和Thowmas(1973,1981,1990)所批评的那样,主流增长理论只讲了增长的本身,并没有说明产生经济增长现象的动因。下面我们按照历史顺序和学派的差异对有关制度与增长的经典理论给出简练的综述。(一)制度与增长:经典理论马克思经济学应该是古典经济学派的一个发展,卡尔·马克思运用唯物辩证法对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他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论述中,认为二者是存在相互影响,但把生产关系即制度看作是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是错误的,他始终坚持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即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但没有把二者完全隔离开来,生产力总是在一定生产关系中组织和运行的,先进的生产关系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落后的生产关系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由此,他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细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这也意味着在一个持续时间内相对稳定的生产关系为生产力提供了一个相应发展的制度“空间”,这段时间内表现为二者相适应阶段,生产力的变化呈现出动态递进的状态,而当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便会出现由阶级斗争而引发突变,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透视马克思的这些观点,我们可以看出制度在促进经济增长中具有阶段性的特征。在早期的制度学派代表人物凡伯伦看来,制度是不会发生根本变化的思想和习惯,而技术因素在经济增长中具有动态性和决定作用,并认为正是机器设备的应用才引导出一切和工业革命有关的大变革,例如工厂制度、大规模的生产方法、信用和货币等,并认为资本主义的弊病正是由于制度的落后造成的,因此他及其后来的追随者都注重从制度层面来改良社会以便跟上技术的进步。马克思·韦伯是一位社会经济学家,按照他的观点,工业革命之所以在英国首先发生,主要是人们所信奉的基督新教卡尔文教派先提出的一个新的价值标准,即新教的人们崇尚禁欲主义以及借鉴必然导致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等,这样一种新的价值观的在基督教上的改变,形成了资本主义精神。如果按照外生模式对制度的定义,韦伯所强调的文化价值正是诺思所强调的非正式制度。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认为,近代资本主义扩张的动力,首先并不是用在资本主义活动的资本数额的来源问题,更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问题。尤其需要强调的是韦伯把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联系起来研究,同时他也研究了资本主义精神与经济法律制度之间的联系,但他不是一个宗教文化的决定论者,他只是说明了这种价值伦理观念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舒尔茨则是较早把制度进行内生化研究的经济学家,他主要通过区分不同制度功能来进行分析,认为经济制度与增长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大多数执行经济职能的制度是对经济增长动态的需求反映。他为了把制度引入经济学的重要位置,提出了制度功能的经济价值和3经济均衡。但在分析制度与增长或技术的关系时,他把制度看作是人的经济价值不断提高的结果,因为人价值的提高会引起现有制度在执行其经济功能时出现非均衡,在趋向新的均衡过程中,制度会作出相应滞后的变迁,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对制度与增长关系的理论中,昀为著名的当数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North,North和Thowmas(1973,1981,1990)通过历史的分析得出制度的变迁对经济增长起着决定作用。North的经济增长理论以产权为基础,以制度变迁为核心,包括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在内的严密体系。他关于经济增长与制度理论的核心观点就是一种提供适当的个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而在制度因素中,产权关系的昀重要。制度的功效在于通过一系列的规则来界定交易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减少环境中不确定性和交易费用,进而保护产权,增进生产性活动,使交易活动中的潜在收益成为现实。他认为引起经济增长的真正原因是制度的变迁,而制度变迁是从均衡到不均衡又回到均衡的过程,除非现行的经济组织或制度安排是有效率的,否则,经济增长不会简单发生。诺斯对制度的供给与需求进行了分析,当制度的供给与需求相一致时,达到制度均衡。据此,诺斯提出了构建有效率的新制度的基本标准或原则是使得新制
本文标题:制度与增长文献综述及中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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