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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实验、教学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目录关于成立基础医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决定基础医学院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定基础医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程序、提高教学水平的通知京中基(2002)第007号李宇航签发关于成立基础医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决定院内各单位:为加强基础医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保证教学质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成立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主任委员:李献平委员:王月琦王继峰王新配白丽敏刘占文许文忠孙红梅宋乃光严季澜李克玲陈红陈家旭张保春杨斯环郝万山胡立胜钟赣生顾立刚席时芳郭顺根郭霞珍烟建华梁嵘钱会楠黄作阵彭建中裴永清赵丕文张前北京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2002年3月10日京中基(2005)第005号李峰签发基础医学院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定为了保障我院教职工的人身安全,我院要求各系、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逐条对照以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完善各项安全制度,确保教学、科研安全。各系、中心按照以下五个方面,定期做好自检自查,并上缴自查报告。1.安全负责人。各系、中心必须设有专门的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为本部门在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安全与保卫工作;设专人统一管理本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操作,实行双人双锁;易燃、易爆化学品应闭光保存。2.安全规章制度。各系、中心必须建立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学校安全制度进行操作,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加以完善。各部门对本单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做好危险化学试剂的数量、规格及其使用记录。3.安全隐患。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各系、中心必须书面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如本单位不能解决,应及时向院办书面反映。4.检查整改状况。各系、中心对于存在安全的问题,在提出改进意见的同时,应切实落实改进方案。5.进行安全教育。对于本部门的所有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应加强本部门所属的研究生、实习生、进修生的安全教育。北京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2005.5.23京中基(2005)第006号李峰签发基础医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程序、提高教学水平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程序,提高教学水平,由院主管领导提出,经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我院各项教学工作继续以系(或中心)为核心展开,在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决策与监督之下,由系领导综合管理并进行协调,由课程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从以下五个方面规范教学与教学管理活动:一、各系、中心组织认真学习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管理有关文件,严格遵守有关教师上岗、教材选用和调停课的教学管理制度。二、在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特别注意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各系应组织有关专家严把青年教师的试讲与培训环节,注意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三、认真落实我院的业务学习制度,充分利用业务学习时间进行集体备课、教学法研究与教学讨论交流,制定并不断完善课程发展计划;注意发挥高级职称和高年资教师的教学指导作用,各系应有计划地安排学术研究与教学经验交流活动,并将此项活动的计划及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交办公室。各系所组织的与教学相关的活动,用专门的记录本做好记录备案。四、由各系领导组织、由各课程负责人牵头,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以教学管理部门下达的授课班级为单元,完善自2002年以来的与教学相关的所有材料,包括教学日志、教案和讲稿、试题及标准答案、试卷及试卷分析,以及教学多媒体软件和教具等教学资源,为教学评估检查做好充分准备。五、各系和各门课程必须指定专人,对教学资源和各种教学相关档案进行管理,分门别类,以备检查。在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学院将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我院教学重点进行宏观指导与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程序,尤其要规范教材选用和调停课的管理,重点组织各级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申报,及各级教学成果的申报。北京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2005年5月24日实验教学中心规章制度目录实验教学中心任课教师守则实验课学生守则实验课程主讲教师工作职责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实验教学中心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实验教学中心大型设备管理制度实验教学中心低值设备和器材管理制度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四防”制度实验教学中心安全消防制度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卫生制度放射性操作规章制度实验教学中心任课教师守则1.实验室第一周全部开放,各位教师可自行进实验室备课。每个实验设有“实验主讲教师”,全面负责该实验。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完成实验报告。实验报告要求在第一周内上交实验主讲教师。经主讲教师认可后方可上课。2.学生上课迟到10分钟内,教师可酌情扣除实验总分5-10分。迟到10分钟以上,取消该次实验资格,做缺课处理。3.任课教师负责实验的全过程:(1)您必须提早5分钟进入实验室;(2)进行讲解,讲解时间要求控制在30分钟内;(3)巡回指导、检查实验数据(原始数据记录不得使用铅笔,不得涂改);(4)督促学生整理仪器及值日,同时填写“实验记录本”和“仪器损坏记录表”;(5)上课时间教师不可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如批改作业等),同时请关闭手机并提醒学生关闭手机。上课时间不可无故离开实验室。4.教师必须在授课后的二周内批阅完实验报告,同时要求成绩上网,以便学生上网查询。迟交报告可酌情扣除5-10分,具体情况由教师全权处理。5.每个学生的实验成绩及该学生的信息必须记录在“学生名单”(兼成绩底稿单),学期结束时一并上报。6.任课教师不允许任意调课和请人代课。如须调课,请填写完整“调课单”,并经教务处签名认可。7.任课教师有责任努力提高每个实验的教学质量,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与实验主管教师、实验总指导或实验中心有关同志联系。实验教学中心2006.6实验课学生守则一.学生必须准时上课,不得迟到和无故缺席;二.实验前必须认真做好实验报告。三.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课堂纪律,听从带教老师的指导,并保持实验环境的安静。实验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四.实验前,认真阅读相关的实验注意事项和仪器说明书,熟悉仪器设备。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爱护实验设备,不得随意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节约用水、电和药品、试剂、元器件等。若因违反仪器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教师指导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等事故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损失;五.在实验过程中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人员及时处理;六.为保持实验的真实有效,学生在实验中,应如实地将实验原始数据记录在预习报告上。实验数据不准用铅笔记录,更不可随意修改实验数据;七.实验完毕后,应主动协助指导教师整理好实验用品,切断水、电、气源,清扫好实验场地。并将实验数据交送任课老师检查,经老师签字认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八.按指导教师要求,及时认真地完成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必须在实验后的一周内交任课教师。实验教学中心2006.6实验课程主讲教师工作职责实验中心课程主讲教师应对实验项目的整个教学过程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开设准备:(1)实验设备的配置与调试;(2)实验讲义和实验指导书的编写、修订或确认;(3)实验室教学挂图和电子教案的制作;(4)制定实验的教学要求,评定实验的教学效果;(5)收集和准备您所负责实验项目的相关知识资料。2.课前培训:(1)指导任课教师备课,批阅其提交的实验报告;(2)指导研究生助教备课,批阅其提交的实验报告;(3)完成新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助教的试讲工作;(4)完成任课教师的听课工作。3.教学质量的把关:(1)检查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包括讲解、交流、巡回指导和授课时间等方面;(2)检查任课教师实验报告的批阅质量;(3)负责组织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讨论。4.每周承担一次“教学质量责任教师”。参见“教学质量责任教师职责”。5.教学研究:(1)实验内容和实验仪器的改进;(2)开发研制新的实验项目。6.对所负责实验项目的教学质量总体把关。实验教学中心2006.6.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一.教务、资料及日常管理1.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2.协助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处理日常的教务工作;3.负责每学期课表、实验名称打印和张贴;4.负责每天所有实验课学生名单的打印并发放至总值班教师;5.负责实验教材及实验报告纸的发售工作;6.负责中心资料(教学、设备、管理等材料)和文办用品的管理、复印机管理和文印、收发工作;7.认真做好分管实验室、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和安全工作;8.完成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交给的其他工作。二.机房、网站及中心计算机维护管理1.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2.负责机房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机房的正常运作;3.负责中心网站的管理、维护和信息的发布,并根据中心发展的需求,逐渐健全中心网站的内容;4.负责整个中心所有在用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维护和网络的管理;5.认真做好分管实验室、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和安全工作;6.完成实验中心主任交给的其他工作。三.中心财务帐目管理1.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2.负责建立中心财务帐目;3.中心专用项目帐目管理;4.中心教维费使用帐目管理;5.中心自购物资和日常维护费用的报销;6.中心高、低值设备入库单的管理;7.认真做好分管实验室、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和安全工作;8.完成实验中心主任交给的其他工作。四.中心设备仓库及帐目管理1.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2.负责中心仓库设备的管理;3.负责本中心的资产管理工作,对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和500元以下的低值耐用设备及工具及两用物品都要逐台建帐,做到帐物相符;4.应熟悉整个实验中心的设备状况和分布,并在总帐上反映;5.对仪器设备可根据开设的实验或实验室的房间号,建立分室帐。并在每学期开课后的两周内将分室帐发放给相关的实验管理员;6.对陈旧的设备要办理调出、报废、报失、报损等手续;7.认真做好分管实验室、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和安全工作;8.完成实验中心主任交给的其他工作。五.实验室建设和实验项目及实验设备管理1.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2.每学期协助任课教师将所管实验项目根据教学要求正常排出;3.负责所管实验项目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和修理,确保教学实验的正常进行;4.编写所管实验项目的实验规范;5.努力掌握本中心各实验项目的原理和实验技术,掌握各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能排除实验中所出现的故障,并对部分设备能进行维修;6.管理好分管实验项目的设备分室帐,做到所管设备帐物相符;7.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排除当班时出现的实验故障,尽可能地修复实验仪器;8.对专款项目设备进行消化、管理;9.对现有实验项目的进行合理的改进,并积极参与新实验项目的开发和实验室的建设;10.认真做好分管实验室、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和安全工作;11.完成实验中心主任交给的其他工作。上级部门应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给予上述各岗位一定的时间进行业务进修和培训,以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实验教学中心2006.6实验教学中心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制度一.一般教学事故1.课前未点名或检查学生证以致造成教学秩序混乱;2.未在规定时间内批阅完实验报告并登记成绩;3.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上课迟到(以预备铃为准);4.没有完成要求学时的(参阅上课时间安排);5.实验结束后,未督促学生整理实验室等;6.未按照要求批阅实验报告,分数评定明显不合理。二.严重教学事故1.无故旷课、未经中心批准的调课;2.上课期间接、打手机;3.上课期间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事项或无故离开实验室。三.处理办法教师一旦发生教学事故,教学实验中心将上报上级单位,两次以上将由学校出示通报。实验实验中心2006.6.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为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实验中心固定资产的保管、报废、借用、调拨、报损、报失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具体由设备管理员统一办理。严格执行学校颁布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加强维护保养,及时检修,经常保持设备完好状态,以保证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顺利进行。一.添置的物资必须纳入实验中心固定资产帐,每年定期进行核对,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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