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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一章、质量管理制度总则………………………………………………3第二章、开工报告申请制度………………………………………………5第三章、工程质量检验制度………………………………………………6第四章、质量例会制度……………………………………………………7第五章、技术交底制度……………………………………………………8第六章、试验、测量设备和仪器管理检修制度…………………………9第七章、搅拌站及计量设置制度…………………………………………10第八章、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12第九章、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13第十章、岗位培训制度……………………………………………………15第十一章、工程技术复核制度……………………………………………15第十二章、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6第十三章、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16第十四章、现场材料存放与管理制度……………………………………17第十五章、机械存放管理制度……………………………………………19第十六章、工程质量“三检”制度………………………………………20第十七章、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21第十八章、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21第十九章、成品保护制度…………………………………………………21第二十章、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22第二十一章、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24第二十二章、工程质量奖罚制度…………………………………………26第二十三章、工程竣工验收制度…………………………………………312第二十四章、技术例会制度………………………………………………36第二十五章、施组、措施编制审批制度…………………………………38第二十六章、科技攻关与四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制度………………413工程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总则一、公司每月进行一次质量综合考评,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旬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二、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三、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四、公司实施创优工程目标管理。公司确定的创优工程,其工程开工后15天内由项目部会同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及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创优目标,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部各管理人员制订创优计划和措施,经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加强对质量人员的指导、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维护项目部质量检查人员的威信,真正做到有责、有权。五、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学习国家颁发的有关法规和政策,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及时组织参加省及市有关部门组织的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质量方面的学习班,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进行技术讲座和指导等。4六、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应充分考虑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因素和环节,做好控制和协调工作,将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中。七、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单位工程开工前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八、坚持“二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九、在建工程所需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经二次复试合格上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十、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施工时要先做样板,验收合格后再全面铺开。对分包工程必须有书面的技术交底,并应督促分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项和分部的施工交底。十一、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检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十二、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5十三、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十四、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项目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十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十六、积极开展QC活动,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公司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第二章开工报告申请制度一、各个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上报开工报告。二、工程开工要具备的条件:1、施工图审核完毕,并进行了技术交底。2、编制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已由建设方组织审查批准。3、征地拆迁能满足施工的需要。4、交接桩、施工复测及测量控制网等资料齐全,原地面已复测完毕,并进行了测量放样工作。5、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和“四通一平”(即供电、供水、运输、通讯和场地平整)工作已经完成。66、材料、设备、机具、劳力进场就位,相关合格证、检验报告、资质证书等齐全,能满足开工条件。7、单位工程所涉及到的相关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齐全。8、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措施符合规定要求,安全质量制度建立健全,能满足施工。三、各工点技术负责人将开工报告有关资料交给资料员,由资料员装订编号并送驻地监理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再报赣龙复线铁路公司筹备组审批,审批同意后才能开工建设。四、凡是需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筹备组审批但未经赣龙复线铁路公司筹备组批准同意的工程,一律不准擅自开工。五、开工报告采用统一格式,一式八份上报审批。六、开工报告需签认完全并加盖公章,且不留空白项。七、工程开工报审表中的开工报告附件,包括试验资料、测量资料、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批复单等。第三章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一、工程质量实行目标管理,工程施工的每道工序、每个验收批完成后,项目部质检员必须及时进行检查,达到质量标准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二、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质检员应做好质量检查记录,并应下达质量整改问题通知单,责令相关专业班组进行返修或返工,经返修完工后由质检员进行复检,达到质量标准规定后,应重新对该验收批进行质量7评定。三、公司技术(质检)部门对公司年度在建工程实行质量巡回监督检查制度(工程实体、工程保证资料等)。四、各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检查,首先由施工班组自检后,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并由专职质检员进行质量评定。五、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整理分项、分部工程质检记录并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门核定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六、单位工程报竣工前,由项目部填报分部、单位工程各类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门,经确认符合要求后,报监理及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核验和评定。第四章质量例会制度一、工程质量例会召开周期时间:在建工程正常施工期间每月一次例会。二、工程质量例会主持者:项目部项目经理(工长、技术负责人)三、参加人员:在建工程各施工班组(其它专业施工班组)。四、工程质量例会主要内容:(1)、总结过去一月内经项目部管理人员检查各分部分项施工中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各分包班组间及专业分包施工队伍间工序交叉合作中所存在的矛盾等。(2)、根据上一月各分项班组所存在的工程程问题充分合理安排下一周施工的工作质量程序,研究施工管理质量对策,切实做好施工质量管理的准备工作。五、通过施工质量例会各分项工程施工的班组长必须认真领会工程8质量例会的内容及会议精神,项目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各分项施工班组长将质量例会精神传达贯彻到具体操作者,使质量例会真正做到行之有效。六、质量例会记录应有专人记录,会后形成记录文件下发各班组进行贯彻执行。第五章技术交底制度一、施工技术交底规定1、技术交底工作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重大和关键工程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与,或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交底。各级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应经常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2、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并签字认可。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劝止,劝止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同时报上级处理。3、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属于无证上岗或越岗参与施工者除本人应负责任外,班组长和技术人员亦应负责。二、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在工程开工前,各级技术管理人员依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技术规范等资料,对班组各级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一般包括:⑴、总承包的工程范围及其主要内容;⑵、设计文件说明、施工图纸设计内容(不含工程数量);9⑶、施工顺序和施工技术方案;⑷、技术规范要求、使用的工法或工艺操作规程;⑸、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要求和评定标准;⑹、交底部位工期要求;⑺、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⑻、施工中保证安全、环保的主要措施;⑼、有关施工技术管理和监理办法,合同条款规定的法律、经济责任和工期;⑽、所使用材料的特性、技术要求及节约措施;⑾、各单位在施工中的协调配合、机械设备组合、交叉作业及注意事项;⑿、设计变更内容及要求;⒀、已交底工程项目因施工人员、环境、季节、工期的变化或技术方案的改变必须重新交底。⒁、其它施工注意事项。第六章试验、测量设备和仪器管理检修制度一、对购置的或自制的测量、试验设备,在使用前,应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并送国家授权的部门进行校准或检定。对于集团公司能自行校准或检定的,送到公司进行校准或检定。经校准或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计量员(兼)负责在“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上登记。校准或检定判为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二、对试验、测量装置周期的校准或检定,根据集团公司技术处制定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检计划表”,由计量员配合集团公司负责实施,10到期未校准或检定、以及校准、检定不合格的试验、测量装置不准使用。计量员负责对周期检定结果进行登记。三、现场经检定合格的试验、测量装置,在试验、测量装置的适当部位粘贴相应的标签,并保护试验、测量装置的校准或检定状态标签。四、对于试验、测量装置,在使用前应进行自校准,填写相应的校准记录,具体执行公司《校准和检定规程》的规定。五、对实验上、测量装置应由专人保管并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六、试验、测量仪器闲置后需封存并在明显部位贴“封存”标记。七、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搬运、维护和保存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防止其损坏或失效。第七章搅拌站及计量设置制度一、搅拌站(点)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规划进行定位固定,并搭设牢靠的防护棚,周围环境排水应畅通,搅拌点区域范围内的地面应有硬地坪。由持证人员专职负责操纵搅拌机械,应严格按照下列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纵、使用和保养:混凝土机械上的电动机以及电气等装置的使用,应执行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1、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保持水平。当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水泵、
本文标题:北京建工集团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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