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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退休管理制度一、员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不需经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应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办完有关手续,不再列入在编人员。二、退休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年龄退休,未达到年龄提前退休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员工虽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延期退休手续。四、不具有退休条件,但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办理退休手续。五、各部门每年年初应填写本年度员工退休人员名册,做到按时退休。六、办理人员退休,应按各部门管理权限报经批准,查对本人工资台账,计算并填写测算统计表,连同审批表一并交人事部。七、退休人员劳保福利规定:1、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按政府劳保规定,由财务部按退休标准计发退休费,不再列为在编人员。2、领取退休费的职工,享受本单位在职员工洗理费标准。3、退休员工,享受国家的副食品补贴。4、员工退休后,其医疗待遇,直系供养亲属医疗待遇不变,外购药品凭医院外购单予以报销。5、退休员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直系供养亲属救济费标准同正式员工。八、退休人员的档案:1人力资源部建立退休人员档案,对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有系统地记载,定期统计、归档。2建立部门退休人员档案,包括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家庭住址、技术专长等。3对退休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随时登记并统计退休人员情况。
本文标题:员工退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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