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和谐社会竞业禁止制度的再思考——论商业秘密保护与劳动择业权的
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和谐社会竞业禁止制度的再思考——论商业秘密保护与劳动择业权的冲突与平衡姓名:安文斌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民商法学指导教师:李小伟20060901和谐社会竞业禁止制度的再思考——论商业秘密保护与劳动择业权的冲突与平衡作者:安文斌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相似文献(10条)1.会议论文纪晓昕论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制度2002竞业禁止是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方式之一,同时也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各国立法都在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和保护雇员的合法权益之间寻求平衡点.该制度是建立在侵权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经济学等理论基础之上的,有其独特的双重临界标准.利益平衡原则是规制该制度的基本原则.竞业禁止以合理限制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体现在保护对象、期限、地域范围等具体问题上.美国在近年的司法判例中提出了确认合理性的三原则.2.学位论文杨庆庆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若干问题研究2006商战不可无秘密。正是因为市场竞争的异常激烈,企业为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将自己不为公众知悉且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使之成为自己拥有的商业秘密。然而,再严密的保护措施也会让别人找到疏漏之处进而通过不正当竞争方式侵权。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与发展,人才的自由流动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不少职工频繁跳槽。由于许多跳槽的职工已掌握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该单位的竞争对手则不惜重金将其挖走。在高薪的利诱之下,许多职工纷纷跳槽,同时将其掌握的原企业的商业秘密披露给新的企业使用,致使原企业的竞争优势大打折扣,经济损失惨重。此外,离职职工利用原企业的商业秘密另起炉灶、自行创业的现象也相当的普遍。为此企业往往求助于竞业禁止制度来限制企业人员流向竞争者的企业。通过竞业禁止制度的建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止经济生活中日益猖獗的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竞业禁止原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雇主对雇员所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保护措施。随着世界各国市场竞争的激烈化,其适用范围日渐扩大,已成为民商法中的一个重要法律制度。竞业禁止有广狭二义,本文研究的是狭义上的竞业禁止制度,是指对与特定营业具有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定人所为的竞争性特定行为的禁止。竞业禁止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竞业禁止所要限制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广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义务来源于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竞业禁止的理论依据是经济学上的“代理成本理论”、法学上的诚实信用和忠实义务原则、契约自由原则与合理限制竞争原则。竞业禁止的制度价值在于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促使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勤勉敬业,从而达到保护企业利益的最终目的。但是,目前,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制度尚未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在现实中,企业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或条款时,出现种种的不规范,如竞业禁止期间过长、适用对象过宽泛,竞业禁止范围过大等等,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有效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而又充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运用比较分析、价值分析等法学和经济学的思考方法,对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的基本问题,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立法思路与法律保护模式,我国约定竞业禁止的立法、司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约定竞业禁止纠纷的解决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立法起到一些借鉴作用,使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制度能更有力的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秩序。文章从商业秘密保护着手,以此作为讨论竞业禁止问题的前提,认为人才流动是引起商业秘密流失的重要途径,而建立竞业禁止制度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有效的方式。文章接着论述了竞业禁止的含义及其相关法理,提出我国对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应采取“慎重肯定与严格限制”的立法思路和法律保护模式。针对我国约定竞业禁止的现状,本文从立法、司法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完善建议。探讨了约定竞业禁止的合法要件,认为应当从采用约定竞业禁止的前提、承担义务的主体范围、限制择业的范围、限制的期限、限制的地域范围以、合理的补偿及竞业禁止协议的形式等方面规范约定竞业禁止的运用。对约定竞业禁止纠纷的解决应采取特殊的解决机制,如实行双重认定标准、举证责任倒置、借鉴国外禁令制度等。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研究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制度,就是要用合理的竞业禁止制度限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实实在在的保护市场经济中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阻止行为人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和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法意图;就是要用合理的竞业禁止制度限制商业秘密权人,不得滥用竞业禁止,对劳动者课以沉重的负担,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竞业禁止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手段,其在立法上的完善关乎商业秘密保护体系的建立、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市场经济有序竞争秩序的维护与健康发展。因此,对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的研究是极具理论和现实意义的。3.期刊论文李晓秋.王静玲论竞业禁止在保护商业秘密中的作用-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9(6)在知识经济时代特别是智力成果日益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情况下,商业秘密已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利用竞业禁止保护商业秘密是一种有效的方式,也是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的需要.4.期刊论文陈松浅析雇佣关系中的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禁止制度-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2(3)商业秘密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或竞争优势,因此要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尤其是要加强对雇佣关系中的商业秘密的保护.在雇佣关系中,商业秘密权的保护与择业自由权的保护存在着冲突,是保护商业秘密的难点.竞业禁止作为保护商业秘密的手段,同时存在于在职期间和离职后,雇主通常与雇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来保护商业秘密,如何确认竞业禁止协议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是保护商业秘密的又一个难点.5.学位论文刘洋论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制度2006在科技全球化、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商业秘密保护已成为一个国际性的问题。然而,由于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方式日新月异,加之商业秘密自身所具有的复杂性、隐蔽性和模糊性的特性,使得商业秘密的保护变得加倍困难。纵观各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其行之有效的做法是建立起通过商业秘密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合同法、公司法、刑法等法律予以规范和保障的合理的竞业禁止制度。作为一项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平衡雇主与雇员之间要求合法竞争和争取自由权之制度安排,竞业禁止制度在对商业秘密保护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面对不同社会群体间的利益冲突。从竞业禁止制度的发展史看,其建构过程就是一个利益平衡与协调的过程,其中没有绝对的优势利益,只有相对和变化着的优势利益。建立竞业禁止制度之根本目的,正是要在各种利益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中,保持各种社会利益的平衡和总体利益的最大化。本文共分为以下四个部分予以论述:第一部分:结合TRIPS协议和各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从商业秘密的概念入手,分析了各国有关商业秘密的界定的几种立法体例。在此基础上,详细论述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和保护范围。首先,指出作为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新颖性和秘密性实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实用性则为价值性这一构成要件所涵盖;并从权利人和义务人双向的角度来分析管理性之合理性。其次,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展:从财产特征明显的技术秘密得到保护,到特征不那么明显的经营秘密得到保护,再到由成文法规范对商业秘密内涵作出科学界定,其扩展的过程受科技、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应从一个动态的角度分析商业秘密保护范围的变化和发展。并简要分析了被“反向工程”破坏的技术信息和作为重要经营信息的客户名单的认定问题。第二部分:探讨商业秘密的保护和建立竞业禁止制度的关系。结合当前商业秘密流失的主要现状,指出通过建立竞业禁止制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必要性。简要阐述了竞业禁止制度对商业秘密保护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面对的不同社会群体间的利益冲突,指出解决这些利益冲突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法益衡量”。随着“圈地”成本及产生收益的判断标准的不断的变化,通过建立竞业禁止制度在为商业秘密进行“圈地”保护的之前,也必须审视“圈地”的成本与产生的收益是否相符。第三部分:主要探讨合理竞业禁止制度之建构。从竞业禁止制度的概念入手,指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竞业”行为需要具备的几个条件。简述了竞业禁止的分类及其理论基础。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分别从职工在职时的竞业禁止义务和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这两个角度,介绍了各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竞业禁止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围绕竞业禁止制度中几个难点,首先,从竞业禁止义务主体一般特征及法定的和约定的这两个角度论述了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其次,竞业禁止协议是否有效,往往涉及复杂的技术问题和经济问题,本文分别从总体认定标准和具体认定标准这两个角度讨论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认定问题;最后,着重探讨了由竞业禁止协议引发的纠纷的解决。第四部分:作为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有效方式,竞业禁止应该是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我国目前有关竞业禁止制度的立法有其自身的缺陷,具有不系统、不全面、缺乏权威性的特点。笔者结合2005年10月颁布的新《公司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6年3月2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针对目前我国有关竞业禁止的立法与实践的现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6.期刊论文王旭青.WANGXu-qing论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禁止-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7(23)针对目前商业秘密被侵犯的现状,对我国建立竞业禁止制度的必要性进行了探讨,对如何完善这一制度提出了立法建议.7.期刊论文杜慧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制度研究-前沿2008,(6)竞业禁止制度能够有效地保护商业秘密,但是我国竞业禁止制度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在实践中难以发挥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功能,本文从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两方面分析了现行立法缺陷,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立法建议.8.学位论文王静波竞业禁止制度研究——以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为切入点2009随着商业秘密价值的日趋增大,以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也越来越多,表现形式日新月异,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在诸多的商业秘密侵权方式中,人才流动引发商业秘密流失已成为一种主要的侵权渠道。对此,传统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已难以真正发挥其保护作用。鉴于此,不少西方发达国家在其相关法律中设立了竞业禁止制度,并逐步在其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加以完善,有针对性地规范和加强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的保护,为商业秘密的保护建立起一道行之有效的“防火墙”。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产生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竞业禁止制度作为一项保护商业秘密的制度安排,在保护商业秘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面对雇主利益、雇员利益以及社会利益等各方面的冲突。如何平衡和协调这些冲突,将竞业禁止限制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成为法学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拟就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进行初步探讨,并以此作为切入点对竞业禁止制度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以重点研究,期望能够在吸收和借鉴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研究。本文第一章是商业秘密、人才流动与竞业禁止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在本章中,笔者以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作为切入点,首先对商业秘密的概念、构成要件作了界定,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对商业秘密进行法律保护的意义。在确定人才流动是目前引发商业秘密流失的主要渠道之后,通过对传统商业秘密保护方式弊端的分析,引出了本文所要探讨的重点,即对竞业禁止制度的研究。在其后的两节内容中,笔者先后对竞业禁止的概念、分类,竞业禁止制度下的权益冲突及其协调原则以及竞业禁止制度的理论基础等问题作了分析和论述。第二章是法定竞业禁止的问题研究,本章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介绍了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对竞业禁止的相关规定,主要研究了法定竟业禁止义务的主体、法定竞业禁止义务的免除以及违反法定竞业禁止义务的法律后果三方面的问
本文标题:和谐社会竞业禁止制度的再思考——论商业秘密保护与劳动择业权的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8245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