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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品荟潮流购物广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人:魏杰东审核人:签发人:实施时间:二零一三年四月公布令为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商场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做好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贯彻“综合管理、预防为主”的思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本商场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优品荟商场安全管理制度》,经本商场总经理批准,特向本商场全员公布。本商场全体员工在上岗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消防、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保障,避免火灾等事故的发生。重庆市好灯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时间:2013年4月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1本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方针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2本商场消防、安全管理目标2.1工伤目标:死亡事故为0,群伤事故为0,重伤事故为0;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2.2消防目标:杜绝火灾事故,火灾事故率为0;2.3商场(卸货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率为0;2.4安全教育目标:新进商场员工和在职员工安全教育合格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2.5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目标:隐患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3.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本商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3.2商场安全生产委员会本商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见优品荟商场《商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3.3商场安全管理部门责任人见本商场《任命书》。3.4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了使商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明确安全管理体系内各级人员和部门的相关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责任制见优品荟商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总经理彭勇安全办魏杰东物管部王文彬财务部敖玉梅策划部蒋飞燕商管部侯亮招商部张超人资部任江娅自营部赵艳红营运部黄茂笑2商场安全生产委员会为了使本商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特成立商场“安全生产委员会”,本商场生产安全的开展统一由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商场安全生产委会组成1、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彭勇副主任:魏杰东2、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员:黄茂笑侯亮王文彬敖玉梅张超任江娅蒋飞燕赵艳红目录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2、安委会主任(总经理)安全职责3、安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4、人事部安全生产职责5、物管部安全生产职责6、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7、商管部安全生产职责8、招商部安全生产职责9、企划部安全生产职责10、专柜安全生产职责11、各部门主管消防安全生产职责12、班组长消防安全生产职责13、员工消防安全生产职责14、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15、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16、保安人员职责17、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二、安全管理制度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2、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7、高危作业管理制度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重要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10、文件管理制度11、重要设备设施故障维修制度12、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3、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14、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5、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三、安全操作规程1、低压配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3、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4、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5、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7、冷冻机安全操作规程8、消防水泵安全操作规程9、柴油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10、自动扶梯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1范围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生产中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消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管理。2引用标准、术语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以及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是根据“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定了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这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2.4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也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由本商场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机构,是领导本商场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其下设置本商场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落实本商场安委会决议。3.管理职责3.1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3.1.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立应符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重庆市有关规定的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商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3.1.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商场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开展各种消防安全活动;3.1.3组织制订、修订本商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1.4主持、组织每月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3.1.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3.1.6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听取并研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落实经费保障措施。3.1.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持或配合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3.1.9按国家和商场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3.1.10督促商场有关部门做好商场环境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3.1.11负责对商场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3.1.12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3.1.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会议,提高商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部门成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3.1.14对在消防、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3.1.15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灭火训练和逃生技能训练;3.1.16负责健全商场防火档案,对部门、仓库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管理。3.2安委会主任(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3.2.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和《消防法》以及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负责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2.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3.2.3针对本商场生产经营的特点,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3.2.4每季度亲自主持一次安委会工作会议,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配置专职或兼职安全主任;3.2.5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3.2.6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2.7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落实整改隐患;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3.2.8发生事故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3.2.9配合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的安全监督检查;3.2.10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3.2.11针对本商场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3.2.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消防∕安全生产职责。3.3安全(副)主任安全职责3.3.1定期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针对本商场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的开支计划;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3.2参与制订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以及本商场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3.3.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组织实施对本商场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3.3.4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3.3.5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就本商场安全情况每季度按隶属关系向所在街道安监办作出书面汇报;3.3.6负责各类消防器材的采购及委外维修;3.3.9负责特殊工种与特种设备的管理;3.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3.4人事部安全生产职责3.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的规定与标准。3.4.2新进员工(包括病产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临时工、合同工等)及时与安全主任联系。做好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3.4.3新工人进入岗位前应做好体验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卫生健康和女工、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3.4.4特种作业和重要工种要害部门的操作人员安排要相对稳定,并坚持持证上岗原则。3.4.5按法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脱岗休养及工种调动工作。3.4.6合理确定劳动定额,严控加班加点,执行劳动法,认真掌握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确保员工身体健康。3.4.7协助安委会、安全办及各部门做好安全责任考核和奖惩工作。3.4.8参加劳动合同鉴定工作,负责做好因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3.4.9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造成工伤或重大事故的职工,协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3.5物管部安全职责3.5.1在总经理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对本部门安健环生产目标及安健环工作负管理责任。3.5.2掌握并负责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健环生产的方针、法规、政策和规定。3.5.3熟悉并执行与本部门有关的安全规程、规章制度,完善物业管理各应急预案编制,并组织演习。3.5.4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健环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各主管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健环管理责任,保证安健环管理目标的实现。3.5.5负责组织每月定期召开部门安健环管理分析例会,对安健环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3.5.6经常深入辖区及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健环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3.5.7参加和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部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3.5.8加强对外包工程中施工单位资质、安全技术资质的检查,使其符合要求。3.5.9对外包工程施工队伍上岗前进行安健环技术培训、考试。3.5.10在外包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每项工程有完善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3.5.11负责做好所使用临时工的安健环管理工作。3.5.12组织做好辖区内的防火、防寒防冻、防洪防汛工作,落实防火、防寒防冻、防洪防汛各项工作措施。3.5.13认真学习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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