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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界问题或科学划界在科学论研究中,划界问题也称科学划界或分界,指在科学与其他知识体系、社会活动和建制之间,特别是非科学和伪科学之间的划界。它包括这些问题:在科学与它者之间是否可以划界;若可,如何划界;划界的标准和意义何在;诸如此类。划界问题不仅仅是一个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问题,也是一个与科学的社会建制、社会语境和文化背景有关的问题。一、划界及划界问题的历史划界(demarcation)一词在英语中的含义是“分界、定界、划分、区分、界限或界线”。波普尔对科学划界相当关注。他说:“找到一个标准,使我们能够区别经验科学为一方与数学和逻辑以及‘形而上学’系统为另一方,这个问题我称之为划界问题。休谟知道这个问题并试图解决它,康德把划界问题视为知识论的中心问题。如果我们按照康德那样把归纳问题称做‘休谟问题’,我们也可以把划界问题称做‘康德问题’。”(注:[英]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查汝强等译,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8页。)划界问题具有悠远的历史,劳丹对此做出系统的梳理。劳丹指出,远至巴门尼德时代,西方哲学家就认为,区分知识与纯粹的意见、实在与外观、真理与谬误是重要的。亚里士多德明确地提出两条分界标准:科学通过其原理的确实可靠性而与意见、迷信区分开来;通过其对第一因的理解而与工艺区分开来。在整个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这两个大相径庭的标准支配着科学本质的讨论,也为17世纪重新考虑这些问题提供了重要背景。17世纪划界主义者的感觉能力发生了巨大变化。当时大多数思想家都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第一条分界标准,但是拒绝他的第二条分界标准。例如,从伽利略、惠更斯、牛顿的工作中就会看到,他们宁可不要由第一原理或第一因导出的理论知识,而要经验知识。尽管在17和18世纪的思想家之间存在方法上的分歧,但是人们普遍同意科学知识是确实可靠的。培根、洛克、莱布尼兹、笛卡儿、牛顿和康德都赞同这种描绘科学的方式。他们也许在如何精确地证明知识的确实可靠性方面意见不一,但是并没有对科学与确实可靠的知识是相通的这一断言有过疑义。在19世纪,随着认识论的可错视角(fallibolisticperspectire)的出现和最后胜利,这一有影响的解释最终肯定会得到阐明。一旦人们像19世纪中叶大多数思想家那样承认科学并不呈现确实可靠性,并且所有科学理论需要修正,须经严格校订,那么企图用区分知识和意见的方法来区分科学与非科学就不再可行了。因为可错论的确切含义就是知识和意见之间不存在差别,于是哲学家和科学家很快就锻造出能承担这一任务的工具。像孔德、贝恩、杰文斯、亥姆霍兹和马赫等思想家开始认为,真正把科学与其他东西区别开来的是方法论。他们坚持科学方法的存在,即使那种方法没有充分的证据,它作为检验科学的手段至少比其他手段要好。这种努力提出两个要求:第一,被视为科学的各种活动本质上是运用方法的共同方面;第二,必须建立这种方法的认识依据。但是,19世纪的思想家并不能从这两个要求中得到解脱,因为在科学方法是什么的问题上并没有取得一致意见。于是,分界主义者几乎无力表明,使科学个性化的是其方法。19世纪后期的状况更是令人啼笑皆非:正在科学对西方人的生活和制度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科学主义”获得地盘、科学家与各种“伪科学”(如顺势疗法、唯灵论、颅相学、《圣经》地质学等)进行较量之时,哲学家和科学家却发现他们不再有一致公认的看法。20世纪的新分界主义传统也力图解决分界问题。维也纳学派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句法上即逻辑上的探讨。逻辑经验论的推理表明,如果认识论和方法论对区分科学与非科学无能为力,那么意义理论也许可以胜任。他们提出,一个陈述是科学的,只有当它具有确实的意义的时候,有意义的陈述即是可以被完全证实的陈述――可证实性、有意义和科学的特征是一致的。不过,在劳丹看来,这个分界标准包含着祸患:不仅许多科学陈述不能被完全证实(如所有一般定律),而且大量非科学和伪科学的信仰系统也具有可证实的成分,因此逻辑经验论者亦无法有效地解决划界问题。正是为了克服这一困难,波普尔提出证伪主义标准。但是,这个标准的结局不会更好:它使每一个实际上独立存在的命题的科学性变得模糊不清,而且面临把确实会导致谬误的奇怪说法看成是科学的,从而带来麻烦。当然,人们可以把科学的地位说成是一个程度问题而不是种类问题,比如物理学和化学相比伪科学具有很高的检验度,但是这种说法面临尖锐的技术困难,因为仅有(波普尔的)可检验度的清晰理论,不可能比较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的可检验度。由此可见,无论证实主义还是证伪主义,都不可能有效地分清科学与非科学。为此,候补者或等待观望,或企图阐明区分。比如,用科学断言能被检验、科学是进步的和增长的、科学能做出惊人的预言、科学是有用的和可靠知识的储存库、科学是建造理智系统的唯一形式等,来区分科学和非科学。但是,这些建议中没有一个可以作为必要和充分的条件,因为这些特征并不是科学独有的(注:[美]劳丹:《分界问题的消逝》,乐爱国译,《自然科学哲学问题》1988年第3期。)。在划界问题上,逻辑经验论者的探索无疑是系统的和重要的:划界讨论占统治地位的形式,共享逻辑经验论及其两个支柱即基础主义和逻辑主义的理智恩惠。泰勒对此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和评论:对划界问题的一个早期视角最好被理解为证实论的。维特根斯坦在他的《逻辑哲学论》中明确地表达了,接着又被石里克、卡尔纳普和他的维也纳学派同事精致化。这个学说坚持,任何陈述有意义(即真正的科学假定),都是按照它的可证实性、按照它被证明为真的资格断定的。因此,证实论者承认,存在两种类型的陈述:能够被证明为真的有意义的陈述,不能够如此证明的“形而上学的”陈述。这种证明性的缺乏不需要承担可证伪性;它仅仅可以指明,所说的陈述超越了真理的合适的证据。有意义的陈述之真,或者可以通过经验证实,或者可以通过它们组分的意义的分析表明。所提出的划界标准正在此处:经验科学陈述具有经验证实的能力,后一范畴中的那些陈述被认为是形式科学,例如逻辑学和数学。“接着,卡尔纳普和赖兴巴赫用相对的、在某种程度上更自由的确认或可检验性代替可证实性。虽然他们坚持形而上学的、分析的和经验的区分,但是他们设想,陈述的科学地位(它们的有意义性)依赖于用经验的证据确认的可能性。若干概念困难曾经包围着确认(例如那些包含与不可观察的实体有关的陈述),以致该标准经受了若干放宽限制,这甚至产生了更彻底的已经混淆和正在混淆的划界标准。”⑤C.A.Taylor,DefiningScience,ARhetoricofDemacation,TheUniversityofWisconsinPress,1996,pp.24-25,p.222.)在逻辑经验论之后,特别是在当代,存在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划界论和反划界论。反划界论者认为,在科学与非科学、伪科学之间根本不存在截然分明的界限,因此无法在科学与它们之间划界。不少哲学家坚持反划界论,他们怀疑能够找到任何可能辩护的划界原则。正如雷斯蒂沃指明的:“争辩科学不是探究的优越模式变得时髦了。按照一些作者的看法,科学、神秘主义、巫术、占星术和‘原始的’信仰系统不能按照任何‘理性标准’区分。”(注:S.Restivo,Science,Society,andValues,TowardaSociologyofObjectivity,Bethlehem:LehighUniversityPress,1994,p.16.)撒加德举出几位有代表性的反划界论人物:费耶阿本德争辩说,划界纲领失败了,应该放弃;罗蒂没有给科学以特殊的认识论地位,他把它作为论说的另一种形式;劳丹不怎么激进地说,科学与非科学之间的区分没有超越可靠的知识与不可靠的知识之间的区分(注:P.Thagard,ComputationalPhilosophyofScience,TheMITPress,1988,pp.159-173.)。在反划界论者中间,也许劳丹是论证最着力的一位。他逐一考察了历史上的划界观点和标准,指出它们存在难以克服的困难和缺陷。他的结论是:虽然在分界问题上进行了众所周知的大量尝试,但是,无论这种尝试的具体力量有多少,不足之处是什么,我们也许只能公正地说,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或者在科学与伪科学之间不存在分界线,也没有一条要哲学家或其他人接受的分界线。这会赢得大多数哲学家的赞同。劳丹提出:“一个有哲学意义的分界标准,至少必须对通常区分科学与非科学的方式有足够的解释,必须从认识论意义上表明科学与非科学的差别。另外,这个标准必须足够精确,以便我们能够说出所研究的各种活动和信念是否不满足这个标准,否则它就不会比无标准更好。”他论述道:如果分界标准要完成预定的任务,最理想的就是,它可以为一个活动或一组陈述是否科学规定一套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劳丹进而表明:“寻找分界标准的认识形式可能是无效的。”他建议:如果我们要站出来支持合理性,我们就应该把“伪科学”或“非科学”这类术语从我们的词汇中省略掉,它只是表示情感的虚词。因此,把它用做政治家和苏格兰的知识社会学家的措辞,要比用做经验研究者的措辞更为恰当(注:[美]劳丹:《分界问题的消逝》,乐爱国译,《自然科学哲学问题》1988年第3期。)。与劳丹一样,一些学者也认为,鉴于科学并无永恒的独特特征和本性作为划界标准,因而划界是不可能的。宰曼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认为尝试理解科学的本性与尝试理解生活本身的意义一样,是自以为是的⑤。吉林揭示,对边界工作的历史例子的概览发现,科学并不具有一致的形态,并没有比较持久的特征。人们在赋予科学并用来把它与某种其他东西划分开的特征中,发现众多的差异(例如理论的、经验的,确定的、不确定的,有用的、无用的,有限的、无限的,定性的、定量的,精确的、不精确的,归纳的、演绎的),正如人们会在“某些其他东西”中发现非科学的众多差异一样(伪科学、业余科学、坏科学、欺骗、马克思主义、普及化等)T.F.Gieryn,“Boundariesofscience”,inS.Jasanoff(ed.),HandbookofScienceandTechnologyStudies,ThousandOaks:SAGEPublications,1995,pp.393-443.)。何秀煌的申述是明确的,尽管他的态度并不那么激进:“所谓科学活动是许多不同种别的求知活动的概称。所谓科学研究的对象复杂难分,种类不一。所谓科学方法精粗有别,形式各异。同样地,所谓科学理论也造型不齐,结构纷纭。……除非是为了做分类,否则科学与非科学,这两者之间的简单划分并没有什么重要意义与功能。”(注:何秀煌:《科学理论与科学传统》,《自然辩证法通讯》1988年第1期。)不用说,坚持划界论的也大有人在,波普尔和拉卡托斯可能是其中最著名的两位。波普尔在批判传统的归纳主义和逻辑经验论证实原则的划界标准时,系统地阐述他的划界论思想。他揭橥“归纳主义的划界标准不能在科学和形而上学系统之间划出一条分界线”,同样地,“实证论也没有从经验科学中把形而上学根除掉”。他提出的取代方案是:“可以作为划界标准的不是可证实性而是可证伪性。换句话说,我并不要求科学系统能在肯定的意义上被一劳永逸地挑选出来;我要求它具有这样的逻辑形式:它能在否定的意义上借助经验检验的方法被挑选出来;经验的科学的系统必须有可能被经验反驳。”(注:[英]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查汝强等译,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1、15页。)他进而表明:理论的可证伪性或可反驳性是区分科学与伪科学的“分界标准”。他还补充说:“我们可以把批判态度看做是科学态度,把教条态度看做是我们所说的伪科学态度。”(注:[英]波普尔:《科学知识进化论》,纪树立编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62、64、79页。)拉卡托斯也赞成划界论,只是他不同意波普尔的划界标准。他说:“科学家的脸皮很厚,他们不会只因为事实与理论相矛盾就放弃理论。他们通常发明某种挽救假设,以说明他们届时称为只是一种反常的东西;如果不能说明这一反常,他们便不理会它,而将注意力转向其他问题。”他明确表示:“同朴素证伪主义
本文标题:划界问题或科学划界-2019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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