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中铁四四技〔2010〕238号关于下达中铁四局四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属(直)各单位:现将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本管理办法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实行,原工程测量管理办法及施工技术中关于工程测量的有关规定即刻废止。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主题词:科技工程测量管理办法通知抄送:徐董事长,刘总经理,杨振军副总经理,周总会,杨总工,工管中心,安质部,法事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管部,技术中心。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9月16日印发打字:王华校对:朱善美共印4份2中铁四局四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测量工作,明确公司和项目部职责,保证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集团公司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第2条测量的目的:保障建筑物空间位置及几何尺寸的准确性,将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以满足建筑物明确和隐含的功能需要。主要任务是将设计图纸上建筑物的位置用测量方法精确地设置到地面上,以便作为各项工程建设施工的依据。第3条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的原则:实行多级测量复核制;遵循“从整体到局部”的基本原则;按照“从控制到碎部”的工作程序进行测量。第4条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应遵守国家或行业有效版本测量规范的规定,并应积极稳妥地在测量工作中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第5条工程测量工作应纳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测量工作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测量复核制度,其运作依靠自检、外检和抽检以及验收制度来保证。各级测量机构必须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运作,并对测量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各级测量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测量复核制度的基本要求。第6条工程测量是建筑施工中不可缺少的生产环节,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必须依据承担施工认为的内容和规模以及对测绘资质要求,建立相应的测3量机构。各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负责测量制度的建立、落实,维持测量队伍稳定。第二章测量工作职责第7条为更好地履行公司和项目部测量工作职责和分工,公司成立测量队,负责履行公司测量工作职责;项目部应根据自身条件成立测量组,负责履行项目部测量工作职责,项目队应根据自身条件设立测量小组,负责本项目队的测量工作。公司测量任务按公司、项目部、项目队三级测量建制划分。公司测量队、项目部测量组、项目队测量小组认真遵守测量要求,明确测量任务分工,配备好测量人员和仪器,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内容,严格质量控制,细致做好业务管理和测量仪器管理。公司测量队定员3~4人,项目部测量组定员2~3人,项目队测量小组2~3人。第8条公司测量队主要职责:1.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测量工作联系,认真执行国家测量规范、标准、规定和集团公司工程测量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推动本公司测量工作的顺利开展。2.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长大隧道和桥隧群、复杂大桥、特大桥、枢纽工程、轻轨工程、地铁工程、高铁工程、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大型厂房工程、高层建筑群工程、铁路干线工程、机场工程、高速公路工程、大型市政立交工程等重点工程的工程开工前交接桩、开工复测、首次建立重要建筑物(构筑物)控制网的控制测量工作以及公司总工程师认为必须由公司测量队参加复测或测量的工程测量任务。负责指导公司重点难点工程项目竣工测量的控制测量复核工作。43.对参与组织的公司重点工程开工复测的项目进行复测成果编制指导工作,提出复测结论。对公司测量队参与组织和参加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签认,并报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对公司所有项目的开工复测成果进行审查并存档。4.负责组织统一制定或规范公司范围内的测量资料格式,并不定期检查和督促各项目部测量资料的格式、签认情况、完整性和资料管理的流程,确保测量资料的完备性。5.负责依据公司现有工程情况和测量仪器设备情况,向公司总工程师和公司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后,调拨或购置测量仪器设备。6.负责编制公司测量仪器台帐,建立健全测量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登记卡。规范管理公司测量仪器设备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7.负责依据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的租赁管理办法,按季度编制测量仪器租赁费用,汇总后报公司财务部。8.负责编制公司层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关于测量方面的管理程序文件和相关资料。9.负责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公司范围内测量培训工作,促进公司范围内测量业务水平的提高。10.负责学习和推广公司范围内的测量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11.建立公司测量工作考评办法,报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实施。12.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公司测量资质的申报、升级和维护工作。13.配合集团公司测量队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测量工作。第9条项目部测量组主要职责:1.在测量业务和技术上,直接对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接受公司测量队的指导。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测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权5根据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和公司测量队的要求,调换项目部测量组成员。项目部测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管段的现场测量和资料整理工作。2.负责项目工程开工前交接桩、开工复测、首次建立重要建筑物控制网、工序各部施工放样、竣工测量等测量工作。3.配合本管段测量监理的工作,按规范和监理要求,做好本管段的现场测量和资料报批工作。4.项目部测量组应在项目总工程师的组织下,在项目进场第一时间积极联系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完成本管段的交接桩工作,并签订交接桩记录和与相邻标段的共桩协议,填写并保存设计桩位完备情况一览表,有条件的应保存设计桩位数码照片。对符合公司测量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积极联系公司测量队去项目现场进行指导项目开工复测、开工首次加密控制测量工作。项目部测量组负责组织、督促落实所有控制网点的保护及维修恢复工作。5.项目部测量组在项目总工程师的组织下,负责建立本项目部内部测量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作,保证施工测量、换手测量及测量资料的报检、签认等工作正常开展。6.项目部测量组在项目总工程师的组织下,负责编制项目部层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关于测量方面的管理程序文件和相关资料。7.项目部测量组负责项目部管段内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等本管段所有工程的临时控制点加密测量和日常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并做好测量资料和测量工作日志。项目部测量组长负责落实施工放6样测量的复核工作,负责落实测量技术责任制。必要时,可组织本项目部内各测量小组进行换手测量复核。8.项目部测量组在项目总工程师的组织下负责建立本管段内部测量质量检校工作程序,建立相应的测量质量事故上报制度,保证测量工作的可靠性和可控性。9.项目部测量组在项目总工程师的组织下负责按照设计要求,组织做好本管段的沉降变形观测方案的编写,数据分析、评估和上报工作,并严格按报审通过的观测方案执行。10.项目部测量组在项目总工程师的组织下负责按要求做好测量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公司的要求及时上报归案资料。11.项目部测量组在项目总工程师的组织下负责按规定完成并定期上报本单位的测量仪器设备台帐、仪器鉴定证书、测量人员台帐、人员资质证书等资料。12.根据公司测量队的要求,积极参加测量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测量人员技能技术的提高。13.根据公司和项目部的要求,积极配合完成与测量相关的其它任务。14.没有设立测量组的项目部,其测量组组长职责由项目总工程师或工程部长履行。第10条项目队测量小组主要职责:1.在测量业务和技术上,直接对项目部测量组组长和项目队技术主管负责,接受项目部测量组的指导。项目队技术主管是项目队测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权根据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和项目部7测量组的要求,调换项目队测量小组成员。项目队测量小组小组长全面负责本队管段的现场测量和资料整理的具体工作。2.负责本队项目工程开工前交接桩、开工复测、首次建立重要建筑物控制网、工序各部施工放样、竣工测量等具体测量工作。3.配合本队管段内测量监理的工作,按规范和监理要求,做好本队管段的现场测量和资料报批工作。4.项目队测量小组负责本队管段内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等所有工程的临时控制点加密测量和日常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并做好测量资料和测量工作日志。项目队测量小组小组长负责落实施工放样测量的复核工作,负责落实测量技术责任制。5.项目队测量小组在项目队技术主管的组织下负责建立本队管段内部测量质量检校工作程序,建立相应的测量质量事故上报制度,保证测量工作的可靠性和可控性。6.项目队测量小组在项目队技术主管的组织下负责按照设计要求,组织做好本队管段的沉降变形观测方案的编写,数据分析、评估和上报工作,并严格按报审通过的观测方案执行。7.项目队测量小组在项目队技术主管的组织下负责按要求做好本队管段内测量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项目部的要求及时上报归案资料。8.根据项目部的要求,积极配合完成与测量相关的其它任务。9.其它应由项目部测量组完成的工作。10.没有设立测量小组的项目队,其测量小组小组长职责由项目队技术主管履行。8第三章测量工作内容第11条工程施工测量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开工前交接桩、施工复测、建立重要建筑物(构筑物)控制网、工序各部施工测量、建筑变形测量、竣工测量等。第12条工程开工前交接桩:工程中标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测量工程师和项目部(指挥部)相关人员参加,主动联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时进行交接桩。交桩资料应包括:国家三角点、GPS点、导线点的位置、数据图表;中线(基线)桩表、线路资料图表、水准点表水准基点表等。交接时,应按交接书面资料所列桩橛现场逐点交接并查看情况,各类桩点应完好无损,稳定可靠,并在现场作明显标识,以利查找。必要时应携带仪器找桩或补点。对于无法补测的国家点、GPS点的缺失应在交接记录中注明,由设计单位补测或报建设单位解决。交接签认时,书面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桩点的布置和密度应符合测规要求,对于现场未找到的或已被破坏的桩点,应视为废桩;交接记录应写清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第13条施工复测:复测的目的是核对设计交桩的正确性,应在开工前完成。复测完成后应按照规范要求整理测量成果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审批,经批准后的测量成果方可使用,并及时做好标识。第14条控制测量:重点工程(隧道、地铁、大型站场、机场、试车场、建筑群、特大桥、大型立交等)应建立独立施工控制网,以提高精度便于施工放样。针对具体的工程,应选择合适的平面控制网类型:对于隧道、9地铁、地下工程、桥梁、大型立交桥等工程应优先采用GPS网,也可选用测设方便、平差简易的导线网;站场机场试车场可采用基线控制网;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高速公路应按相应规范要求优先采用GPS网,加密测量宜采用闭合于国家三角点或GPS点的附合导线网。第15条施工放样:施工放样引用经审批的复测和控制网测量成果,各种控制点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护,破坏后应采用原测量精度补设。采用水准测量进行高程放样时,放样点应尽量设为转点,并应往返观测,以往返高差闭合差作为控制测量误差的依据,并应满足规范要求。第16条建筑变形测量:建筑变形测量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及场地的沉降、位移和特殊变形测量。一般可分为沉降、位移和特殊变形测量三类。沉降测量包括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建筑沉降等观测;位移测量包括建筑主体倾斜、建筑水平位移、基坑壁侧向位移、场地滑坡及挠度等观测;特殊变形测量包括日照变形、风振、裂缝及其他动态变形测量等。施工过程中,常见的变形测量是沉降测量和位移测量。建筑物变形测量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测量规范实施,每次变形测量观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测量资料的整理,保证各项资料完整性。整个项目完成后,应对资料分类合并,整理装订。自动记录器记录的数据应注意观测时间和变形点号等的正确性。为了保证变形测量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有关观测记录、计算资料和技术成果必须有有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成果章。第17条竣工测量:单位工程竣工后,应及早进行单位工程10的竣工测量,以核实工程各部件中线、标高、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规范、验标及图纸要求。第四章测量质量控制第18条测量质量控制内容包括测量复核制度、测量质量控制运作、测量成果
本文标题:四公司测量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8281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