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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二、班主任工作职责三、培训中心教师职责四、实训指导教师职责五、教师选聘制度六、教师考核制度七、教师奖惩及淘汰制度八、备课制度九、上课制度十、学员守则十一、学员考勤制度十二、考场规则(笔试)十三、监考守则(笔试)十四、实际操作考试监考守则十五、计算机化理论考试管理制度十六、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十七、教学雷管炸药保管与使用制度十八、学员实习操作管理制度十九、培训档案管理制度二十、教材使用发放管理制度二十一、财务管理制度二十二、后勤管理制度一、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在分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本机构按三级资质承训范围,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2、组织、指导本机构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3、组织、指导本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统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和统一教材组织开展教学培训工作。4、组织、指导本机构按照规定或行业标准、指导性标准收费。5、按规定配齐专、兼职教师,及时组织、选送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师资培训并获取教师资格证。6、组织、指导本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培训管理制度。7、对本机构培训秩序管理、培训计划执行管理、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管理、收费管理、师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二、班主任工作职责1、班主任按调训名单为学员办理报到手续,协同多经科安排住宿,向学员介绍学校概况。2、做好学员的入学教育工作,组织学员学习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和督促学员遵纪守法、举止文明。3、发放教材,排好座位,编制花名册并安排好每天值日。4、审核学员审批表,对学员考试资格进行初审。5、每天检查学员出勤情况,如有缺席,及时与学员单位取得联系,搞清原因,同时检查学员着装仪表情况是否符合学校要求。6、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财产,节约水貂,经常检查班级公务状况,发现损坏及时调查和处理。7、督促学员遵守有关住宿管理制度,检查学员文明休息情况,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对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及时报校领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经常巡视,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制止。8、善于发现班级中的先进事迹,及时进行表扬,对不良现象及时批评教育。9、了解学员用餐情况,督促学员遵守用餐规定,注意保持环境整洁。10、放学后,检查班级卫生情况以及门窗、电器设备是否关好。11、及时反映学员队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提出有关建议和解决措施。12、负责学员考试的安排工作,安排考场。教育学员端正考风,严肃考纪。13、整理培训档案,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三、培训中心教师职责1、按指定的教学计划,认真备好课,规范教学行为,组织好课堂纪律。2、按章行事,加强组织纪律观念,维护和保证教学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3、任课教师要按照培训基地排定的课程安排表按时间到指定教室上课,不得随意停课。4、关心和爱护学员,尊重学员人格。5、教师讲课理论联系实际,更新观念,注重培训效果,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6、教师上课应口述和手写并重,板书整齐,使学员能做好笔记。7、教任课教师认真回答学员提出的问题。8、遵守培训中心的教学管理制度。四、实训指导教师职责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好学期授课计划,努力完成教学任务。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不随意调课、坚持上下课制度、不无故提前下课。3、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做好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4、上好实训课,按时达到实训场地,按要求做好演示、指导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入门教育、巡回指导、结束指导三个环节的教学工作,填好教学日志。5、加强学生实训管理,严禁学生在实训场地嬉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6、负责考核学生平时、期中、期末及毕业实习成绩,并认真记载及时报送教学科。7、不断采用先进技术和操作方法,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和实习产品质量。8、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执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及操作规程,教育学生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节约材料。对违章、违纪作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提出处分建议。9、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生产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关心学生,注意言传身教,为人师表。10、积极参加学校及本科室开展的教学教研活动,完成学校和科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五、教师选聘制度一、选聘教师的基本原则从市内煤炭企业、政府机关选聘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师,坚持标准,公正合理。二、选聘教师的基本条件1、热爱培训教育事业,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治学严谨、学风正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具有中专以上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注意学科专业及年龄结构配备,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3、在本学科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4、较强的科研能力,能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科研工作,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5、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每年坚持上课。三、选聘教师程序1、拟担任教师的人员应向丰城兴安煤矿安全培训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2、丰城兴安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组织有关领导对申请者进行筛选确定,下发聘书。六、教师考核制度根据有关“师资管理”的要求,为搞好教师的“理论、实践、科研能力”等教学工作质量的考核工作,希望一方面加强教学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教育教学的监督工作,使教师考核的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丰城兴安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考核制度如下:一、教师考核组织及成员。由煤炭局领导、中心主任、教学相关人员组成。二、教师考核内容。包括教师的德、能、勤、绩方面。又分为五个项目来综合评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学生评议、同行评议、领导评议)、实践能力、科学研究、工作态度方面。三、教师考核的打分标准。1、教学工作量的多少(满分为15分)。2、教学效果的三个方面(满分为50分)其中:(1)学生评议(满分为10分)(2)同行评议(满分为20分)(3)领导评议(满分为20分)3、实践能力(满分为15分)4、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情况(满分为10分)5、工作态度是否端正(满分为10分)七、教师奖惩及淘汰制度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教学秩序,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科研及其它社会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教学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教师奖惩制度如下:1、凡是在授课过程中,违反教学管理规程,造成教学差错的,初次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撤换教师。2、在教学过程中,凡是检查出教师工作消极、敷衍了事、工作质量低、不负责任者,课时津贴扣30%。3、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凡是教学资料缺项或质量较低者,罚课时津贴20%。4、凡参加教科研活动并有成果鉴定、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的酌情予以奖励。5、凡制作教具、实验器材或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并成效显著的,酌情予以奖励。6、凡自制课件、电子讲义并应用较好者,酌情予以奖励。7、凡在教学中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者,酌情予以奖励。8、凡是承担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且工作量较大并完成较好者,酌情予以奖励。八、备课制度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假话的要求进行备课。2、认真钻研教材,掌握系统知识,针对培训对象做到备课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3、备课尽量做到结合本局的生产实际情况,宣讲本局的安全技术措施,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增强学员防止事故的意识和能力。4、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有关知识的学习、了解,使授课内容能跟上现代安全技术发展的步伐,推动本局安全技术不断进步。5、在教师独立钻研教材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必要的集体备课,以完成各工种、各知识的衔接,坚决杜绝无教案授课。6、积极推广多媒体教学。广泛收集多媒体教学素材,掌握多媒体课件的制作方法,做好电子教案制作工作。九、上课制度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规定进度授课,不缺课,不随意按课。2、上课要讲清基本概念,注意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完整性,做到层次清楚,深入浅出,便于学员理解和记忆。3、贯彻精讲多练的原则,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通过分析案例的办法,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突抗灾的能力。4、上课必须有教案,不上无准备之课。5、课堂教学必须预防缺漏,当堂巩固,注重板书,让学员做好记录,以便复习与考试。6、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工作。7、正确操作多媒体教学设备,爱护好教学仪器设备。十、学员守则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班主任、教师和后勤人员的管理。2、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特殊情况不能听课者,须办理请假手续。缺课超过培训时间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3、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学习,不看与上课内容无关的报刊杂志,不交谈聊天,不在课堂上打、接手机。4、尊敬教师和工作人员,团结学员,礼貌待人。5、自觉遵守考纪,维护良好考风。考试时不交头接耳、互通答案,违者取消考试资格。6、讲文明、讲卫生。校园及课堂内不穿背心、拖鞋,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自觉维护教室、寝室及校园清洁卫生。7、爱护教具、课桌、课椅、餐桌、餐椅、被褥、床等一切公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8、节约用电,节约用水,严禁浪费。9、遵守寝室管理规定,寝室内不大声喧哗,按时就寝,不影响他人休息。10、严禁酗酒、赌博,严禁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若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其相应责任。十一、学员考勤制度1、学员参加培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一律按旷课论处。2、学员请假由本人事先向班主任递交书面申请,半天以内经班主任批准,一天以内经科长批准,两天以内经中心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两天需经中心主任批准。病假必须有医院出具的病假条,因公请假必须有单位证明或经单位领导同意的假条。不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以旷课论处。3、凡出勤率低于三分之二者,取消考试资格。4、学员的考勤由任课教师或班主任负责,值班人员进行抽查。5、学员的出勤情况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在班级公布,培训班结束后,班主任做好统计,中心以书面形式通报到学员所在单位。十二、考场规则(笔试)1、考生进入考场,将携带的书籍、报纸、稿纸、笔记本、计算尺、计算器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只准带比用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等。2、考前十五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工作证等进入考场,并将上述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3、迟到三十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4、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5、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蓝、黑色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6、除在试卷规定地方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不得在卷面上作其他任何标记或乱涂乱画。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8、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交监考人员收好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卷或草稿纸带走。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夹带、换卷等。对于违反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试卷作废、取消考试资格或通报送培单位建议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等处理。十三、监考守则(笔试)1、每个考场必须安排两名以上教师监考。2、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3、监考教师在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等考生坐定后,宣读《考场规则》,当众拆启试题袋,分发试卷。考试开始后,逐个检查考生准考证号、座位号及考生及准考证相片是否相符等。4、监考教师不得念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5、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有关规定,如发现考生舞弊,可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6、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时发卷、手卷,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7、监考教师须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不得在考场内吸烟、看书、谈话或做其它工作,不准擅自离开考场。如监考教师玩忽职守,无视或包庇作弊者,将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给予处理。8、考试完毕,监考教师认真填写考场记录,根据实到考试人数
本文标题: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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