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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一号精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指引资产管理总部赵阳第一部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基础知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现状经营模式客户定位收费模式业绩状况经营模式集合计划的经营模式主要表现为:在投资目标上力争为客户获得绝对收益;在投资策略上专注自身擅长的领域,为具有独特风险偏好的客户量身定制投资产品;在经营策略上注重业绩提升,增加利润分成。客户定位截至2010年底已发行的集合计划的户均参与额为23.8万元,各只产品平均值主要分布于10-30万之间。值得关注的是,高端个人投资者(100万以上)占个人投资者总份额达10%以上。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占集合计划总份额的25%。机构投资者以一般机构为主,个别产品有财务公司与信托公司参与。收费模式与集合计划的定位与经营模式相适应,大部分产品在收取基本管理费的基础上设置了业绩提成条款,按投资业绩进行分成。这部分集合计划显示出追求绝对收益的产品特征。业绩状况回顾近几年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收益表现,收益率的波动明显小于大盘和公募基金,呈现出“牛市慢牛、熊市不熊”的特征。就FOF产品来说,其投资业绩具备更高的稳定性。从历史情况来看,券商FOF在2008年熊市中的表现令人称道,跌幅远远小于券商其它集合理财产品。业绩状况00.511.522.533.544.52006-08-072007-08-072008-08-072009-08-072010-08-07上证有自有资金参与的FOF无自有资金参与的FOF集合计划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较分析募集方式比较产品设计比较经营模式比较募集方式比较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计划募集方式募集对象公众投资者具备一定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中高端客户,是证券公司自身的客户,或者是代理推广机构的客户募集方式公开募集向证券公司或推广机构已有客户募集推广方式可通过公共媒体公开宣传不得进行公开宣传合同签订无需签订书面合同“一对一”签订书面合同产品设计比较产品设计产品规模无上限有上限设立条件募集资金超过2亿元,且认购人数不低于100人募集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委托人不低于2人最低金额1000元限定性集合计划5万元非限定性集合计划10万元投资范围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品种,不能投资基金,对新品种的投资限制相对严格投资范围要比基金更广,可投资于基金,对新品种投资限制相对宽松,投资比例投资比例变化幅度相对较小投资比例变化幅度相对较大,多属灵活配置型产品存续期开放式基金无存续期封闭式基金多为15年有固定期限(2-10年)流动性开放式基金多为每日开放;封闭式基金可通过交易所转让自行设定开放期,流动性较之基金相对较低收费方式固定费率除固定费率(一般较基金低)外,可收取业绩报酬自有资金不存在自有资金参与可以自有资金参与,不得超过计划成立规模的5%,并且不得超过2亿元有限补偿无可以用参与的自有资金对其他份额持有人给予有限补偿FOF简介FOF(FundofFunds),又称为“基金宝”,是一种主要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FOF管理人拥有专业的投资研究团队,主要通过资产配置、精选基金品种、选择买卖时机等专业投资手段,全程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基金投资管理服务”。FOF产品相当于专业的“基金管家”,投资者无需再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市场分析和基金研究,专业的FoF管理人能够更大程度地提高投资效率。为什么要有FOF?基金产品有其自身独特的优势,所以在未来一定会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可,但是基金数量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可,意味着其价值开始失真,信息更加不对称。第二部分炎黄一号产品推介要点炎黄一号诞生历程2010年4月26日证监局确认函2010年8月2日证监会受理申报材料2010年10月20日高票通过证监会专家评审会2010年12月26日证监会正式下达发行批复产品要素计划类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时间3月28日——4月22日募集规模推广期及存续期均不超过15亿份推广对象本集合计划风险程度中等偏高。适合向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及以上投资类型的投资者推广存续期4年托管人建设银行推广机构中原证券、建设银行、中信银行资产组合比例20%5%95%70%50%3%100%0102030405060708090100证券投资基金固定收益股票权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推广期参与安排金额安排参在推广期内,委托人可多次参与集合计划,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参与费),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推广期参与安排费率安排费率安排推广期内同一委托人如果多次参与本集合计划,则当次参与费用适用的参与费率按累积净参与金额对应费率进行计算。推广期参与本集合计划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参与集合计划时缴纳参与费。委托人的参与金额包括参与费用和净参与金额。有效参与款项在推广期间形成的利息归委托人所有,具体份额以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的记录为准,推广期产生的利息按照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最终形成计划份额。份额计算参与份额的计算本集合计划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参与集合计划时缴纳参与费用),委托人的参与金额包括参与费用和净参与金额辅助解释:参与费用=参与金额×参与费率净参与金额=参与金额-参与费用参与份额=净参与金额/T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参与方式及最终确认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委托人在推广期间可多次参与,参与申请一经受理后不得撤销;推广期间不设置委托人单个账户最高参与金额限制;推广机构对参与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最后的份额确认将在计划成立后的两个工作日后到原销售网点查询。开放期安排与流动性安排本计划成立后封闭期为6个月,封闭期结束后的后续5个工作日为开放期,之后每满两个公历月后的次月的5、6、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顺延)为开放期举例:假设本计划2011年5月5日成立,封闭6个月后第一次开放期为2011年11月7日-11月11日。下一次开放期为2月6日、2月7日、2月8日。开放期安排与流动性安排自有资金投入管理人以部分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参与比例为计划成立规模的5%(含自有资金参与部分),但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管理人承诺在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不得提前退出。补偿原则(1)委托人在推广期参与;(2)委托人持有计划份额累计净值低于面值1元;(3)委托人计划份额持有期满四年或持有至因管理人原因提前中止计划时;同时满足上述(1)、(2)、(3)条时,管理人对委托人进行补偿。补偿说明计划成立满4年结算时,若计划份额净值+持有期累计分红≥集合计划份额面值,不承担有限补偿亏损责任;若存在差额损失,即计划份额净值+持有期累计分红集合计划份额面值,以自有资金参与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对委托人进行有限补偿,直至补足差额或者该资产净值补偿完毕。费用与业绩报酬安排管理费、托管费、投资交易费用业绩报酬当R>5.4%20%H=(R-5.4%)×20%×A×持有天数/365收取业绩报酬的原则1、按委托人每笔参与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并计提业绩报酬2、在本计划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和集合计划终止日提取业绩报酬;3、集合计划分红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在委托人退出和集合计划终止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退出资金中扣除;4、先进先出原则:委托人部分退出时,先退出较早参与的部分收益分配原则每份集合计划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如果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后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在符合有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净收益每年分配一次;在符合集合计划分红条件时,本集合计划每年12月31日(含)前分红一次。当本集合计划成立未满10个月时,可以不进行分红操作;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分配基准日可分配收益的90%;收益分配方式委托人可以选择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或再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未做选择的默认是现金分红。委托人可以修改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分红资金按分红除权后的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集合计划份额;选择现金方式的,管理人将分红款划入推广机构结算备付金账户,由推广机构划入委托人账户。暂停和拒绝参与的情形本计划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管理人可暂停或拒绝接受委托人的参与:推广期和存续期内,本集合计划份额已经接近或达到规模上限;如果委托人的参与被拒绝,被拒绝的参与款项将退还给委托人,资产管理合同自始无效。信息披露安排内容方式个性风险揭示自有资金补偿有限风险信息披露安排方式1、管理人网站查阅;管理人网站:推广人网站查阅:建行、中信2、募集期内推广机构指定营业网点柜台查询;3、邮寄服务;4、客服电话967218信息查询。信息披露安排内容包括集合计划净值、本集合计划的管理季度(年度)报告、托管季度(年度)报告和年度审计意见等。对账单服务本集合计划每季度向委托人寄送对账单,对账单的寄送形式为邮寄。管理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对账单,对计划差异性、风险,委托人持有计划份额的数量及净值,最近一期的参与、退出明细,以及收益分配等情况作出说明个性风险揭示自有资金补偿有限风险如自有资金参与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仍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所退出部分的认购份额的差额损失,管理人不再使用其他任何资金弥补。解释说明管理人承诺在推广期间,投入5%的自有资金参与,存续期间不退出。5%的自有资金参与提高了产品的安全边际,存续期四年锁定了投资人的机会成本,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是保障投资者收益的重要砝码。第三部分激励政策基本原则:代销渠道和直销渠道区分对待。对于代销银行,我们要求签订必保销售任务书,对于公司直销渠道,我们采取正向激励,即只对销售业绩进行奖励。出发点:实现营销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鉴于集合理财管理计划的私募性质,营销规模特别依赖于销售人员的主观努力,故将有限的资源和激励重点向渠道一线销售人员倾斜。侧重点:本次营销活动激励主要由首发激励和维护激励组成,对于建设银行及其销售人员,我们侧重首发激励,旨在扩大银行客户参与规模,最大限度开发增量客户。对于营业部及其销售人员,我们侧重维护激励,旨在通过动态费用生成,稳定和扩容客户保有量。激励政策要点关键点对外通过与建设银行签署代销实施协议,确保渠道获取激励费用,保证整个银行系统销售的组织、动员、协调力度;代销补充协议确保激励措施直接到达渠道营销人员。对内通过专项业务费用制度和营销方案的约定,以绩效工资的形式落实到一线人员。落脚点除商业性激励外,还设置了营业部销售优秀组织奖和总部机关工作支持奖等荣誉奖项,旨在通过举公司之力的促销活动,激发全体员工的拼搏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对外树立形象品牌,对内塑造文化价值。奖励政策情景分析营业部员工在自有渠道(营业部)内实现炎黄一号销售,公司按照0.30%奖励首发推广服务费首发推广服务费=首发推广服务费率×募集期间(即设立推广期)的销售金额营业部员工在自有渠道(营业部)内实现炎黄一号销售,每笔销售的参与费用返还给营业部员工。为鼓励对集合计划的保有量,员工销售保有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其产生的交易量按照9倍计算年度交易量,佣金费率按净佣金0.08%计算,计入员工绩效工资,按月计提,按季度支付。大客户开发奖——公司对集合计划销售过程中开发参与金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大客户的员工,按照销售金额0.1%给予大客户开发奖。特别说明上述所指营业部员工包括营业部前台营销人员和中后台员工。经纪业务条线其他奖励政策,请关注公司及各自营业部政策信息公司的营销奖励力度在纵向比较中堪称史无前例,在正面激励前提下仍然体现了能者多劳,赢者通吃,基本上避开了萧峰填谷、转移支付的平均主义思想,在内地证券公司中已经是较大突破。奖励政策案例情景分析:按照10万金额测算集合理财销售按照0.08%净佣金率,9倍周转率计算:参与费返还:100000*1%=1000元佣金收入:100000*9*0.08%=72
本文标题:炎黄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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