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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章程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自律委员会”)是在学校团委的领导下,以检查学生道德行为规范、促进校风建设为己任,全心全意为学校、为同学服务的学生自发组织,主要督促同学们遵守《一日生活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同学们的生活秩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自律委员会是协助学校进行学生管理的学生自发组织。为建设文明和谐校园,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校自律委员会必须建设成为一支有崇高思想素质的,有过硬工作作风及良好精神面貌的干部队伍。为此根据《学校手册》的规定,特定此章程,以加强校自律委员会的建设。第二条: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隶属于校学生会,主要维护和督促同学们《一日生活制度》的贯彻执行,检查学生道德行为规范,配合各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第三条: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的宗旨是倡导“自律、自立、自强”,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并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工作原则。第四条:校自律委员会成员应履行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一)校自律委员会成员应履行的义务:1.维护学校公共秩序,协助各院系班级管理委员会抽查各班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况。为学生处更好的了解同学们的思想动态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料。2.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原则,敢于制止各种不良现象。3.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发挥学生处,校团委与各二级学院之间的桥梁作用。4.严守校自律委员会的工作秘密,各部人员要团结互助,相互监督,相互配合,共同进步。(注:在特别时期对特别任务,能随叫随到,以集体利益为重)5.对在建校期间的周边地带进行安全巡逻,为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做保障。6.积极参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优秀典型。7.做好本委员会与各二级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分会之间的联系、信息交流等工作。(二)校自律委员会成员享受的权力:1.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有调查了解,批评教育的责任。2.校自律委员会成员享受学生干部同等待遇,可参加“校优干”评比。3.工作表现突出的委员可根据工作考核成绩,享受“校优干”奖励。第二章委员会各干部工作职能第一条:委员会主任职责主任是校学生会的领导核心,主要是负责准确传达学校的方针政策的同时,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工作:1.每周日晚上8:00召开一次委员会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副部长级以上联席会议。掌握各部、各分会的运作情况及工作目标是否达到。22.监督委员会主办或承办的各种大型活动。3.对内,确保与学生会的沟通联系;对外,带领各干部进行工作及与兄弟院系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以此促进委员会的完善和发展。4.团结委员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委员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的顺利且有效的开展。5.做好分管各部工作的指导、协助,并及时向团委负责老师汇报工作情况。第二条:委员会副主任的职责委员会副主任是委员会主任团的成员之一。其主要职责是主任的得力助手及参谋。其除了与委员会其他成员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之外,还具有以下职责:1.支持主任的意见和决定。当其欠妥或遗漏时,副主任应及时予以纠正和提醒,以便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2.当遇到突发事情而主任不在场时,副主任要履行主任的一切职责,及时解决或缓解问题,并尽快联系主任或上级部门,反映情况。3.四名副主任分管各部工作,协助各部开展经常性工作。分担日常工作,保证主任更多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全面工作;4.做好分管各部工作的指导、协助,并及时向主任或学院负责老师汇报工作情况。第三条;部长及队长的职责:各部部长主要负责辅助学校考勤管理工作,使主任能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动态,并协调好各队的关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团委要求及主任布置,完成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总结,安排部级会议。做好部内成员的纪律检查工作,行为规范的监督工作等。做好部内成员的工作成绩的监督、考核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担任主任的主要参谋和助手,具体向队员下达工作任务,从根本上抓各项工作,进行工作总结。部长不在时,主持部内工作。各队队长负责各项工作的完成。队长接到工作任务后,要努力带领队员认真完成工作,及时并如实报告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工作意见。第三章下设部门构成校自律委员会下设五个主要部门:检查部、督察部、秘书处、策划部,具体职能如下:1.检查部:负责委员会日常的主要工作。每天晚上值勤检查,并做好每个部的检查情况及时上报。主要任务是检查全校学生的也不归寝及晚巡逻,及时对不文明现象、行为进行劝阻和批评,力创安全、舒适的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维持校会、集会、文娱彩排、运动会的秩序。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各项活动的秩序有序的进行,协助其他各二级学院的纪律部检查工作,对二级学院的晚点名情况进行抽查,连接校与院系之间的合作,维护学校与各系工作能有序进行。2.督察部:督察部主要是监督检查各检查部每日值勤的工作及到岗情况(包括晚巡逻值勤到岗情况,晚自习各二级学院晚点名抽查出勤以及额外值勤人员名单登记)。对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做好委员会的量化考核制工作的落实,保证委员会岗位的先进性和严谨性、纪律性。每周由部内队员将本周考核情况进行统计交至秘书处,由秘书处总结,在每周例会上进行公布。3.秘书处:秘书处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委员会进行策划、决策,调查了解和监督委员会各部的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主任反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和问题所在。另外,完成委员会日常管理事务,包括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起草拟订和管理,委员3会各种档案材料的拟订、管理、会议通知、会议记录、记载委员会的重大活动等。参与各部内部会议,做好各部的会议记录,以备查阅。负责每周、每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的汇总和拟订。协助督察部进行《九江学院校自律委员会成员工作考核表》的评分工作。还包括其他的一些日常事务的处理,例如印发委员会工作文档、定期进行评优工作等等。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使之有效地开展工作,增强委员会的凝聚力。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反映、收集学生干部和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服务同学。4.策划部:策划部旨在宣传委员会,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树立委员会形象,宣传委员会精神,把握宣传阵地,进行信息互通,担负起“让委员会走向大家,让更多的同学了解委员会”的责任。贯彻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意见和措施,定期宣传先进人物和事迹及委员会各阶段工作状况和决定,并配合校学生会宣传部的工作。宣传部成员将本着实事求是、严谨的工作态度开展宣传工作,切实理解活动宗旨。宣传部提供展现自我的机会,让成员发挥创新精神,并引导其处理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注重集体智慧,达到锻炼自己的目的。振作士气,强化部门,宣传部将充当好委员会的先行者、广播人的角色。同时兼顾外联性质的工作,要求搞好委员会的对外联络工作,为校委员会的各种大型活动、竞赛起草策划方案,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发展同兄弟院系联系与友谊,经常同各院系学生进行联系和联谊活动。组织委员会同学积极开展有益的活动,组织主持全校性的文娱活动和比赛。第四章校自律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节校自律委员会成员工作考核标准第一条:每学期每人以80分为基本分,根据委员会成员平时表现,对照具体标准给予加减分,最后在学期末评定出个人工作成绩分。其中期末工作成绩分60-79分者加技能分2分,80分以上者加技能能分4分。第二条:学期末工作成绩低于60分者劝退,低于50分者清退;班级操行分低于75分者劝退。第三条:凡是出现考试舞弊,吸烟,酗酒和其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者,劝退。第四条:每学期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缺岗二次以上者,劝退。第五条:每学期迟到,早退二次或缺岗一次者不能参加“校优干”评比。第六条:校自律委员会成员的每周例会累计两次无故缺席者,劝退。第七条:校自律委员会成员在参加学校的大型活动值勤中缺勤二次以上者,劝退。第八条:校自律委员会的工作中,屡次出现不使用委员会文明用语且语气恶劣,有损校自律委员会成员形象者,劝退。第九条:特殊情况上报校团委。第十条:不得假借“校自律委员会”名义在系里早退,迟到或者缺课,如果累计发现两次者,劝退。第十一条:每月,每个部门评选三名优秀部员,其中特殊部门只评选一名,但督查部和秘书处评选两名。第十二条:每次执勤的部门必须有部长在场,并且分管部门的副主任也需要到场指导,如果部长或副主任缺席的,应按正常程序请假,若无故缺席超过2次的予以停职察看处理。第十三条:自律的领导成员,包括主任,副主任,部长副部长以及队长等需做到以身4作则,如果出现违反自律章程要求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没积极起到领导作用,带头作用的,一律严肃处理。第二节:加分制度第一条:工作认真,吃苦耐劳,办事公正,敢于抵制不良行为,值勤时敢抓敢管,处处以身作则,精神面貌良好,表现积极者酌情加1-3分。第二条:关心委员会未来,积极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者,对全校学生工作及校自律委员会工作积极宣传报道,且被委员会录用的加3分。第三条:参加学校其他活动,额外值勤,一次加2分。第四条:参加委员会内部活动表现突出者加1-3分;第五条:学期末全勤者(无请假记录)加5分。第三节:减分制度第一条:值勤检查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4分。第二条:值勤检查缺岗,一次扣8分,若是督察部成员缺岗,则双倍扣分。第三条:校自律委员会成员的每周例会,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每学期值勤包括例会请假3次以上者扣2分(特殊情况请假,有假条者酌情再议)。第四条:值勤检查时仪表、着装不整,一次扣2分。第五条:值勤检查时不佩带胸卡、袖标、记录本及笔,一次扣3分。第六条:值勤检查时不认真,表现不积极,记录马虎,工作违反原则,弄虚作假或粗心大意,被记名二次以上者扣5分。第六条:在公共场所作出有损学生干部形象行为者,以委员会活动为借口,迟到,早退或缺课者,扣5分。第七条:有其他违纪行为,酌情扣分。第四节:校自律委员会工作态度第一条:值勤前需做到有饱满的工作态度,不迟到,不早退,胸卡、袖标佩戴规范,带好笔和笔记本,不穿奇装异服,衣着整齐。值勤时,男生不得佩戴耳丁,女生,不得化浓妆。第二条:在值勤过程中,要细心,负责,认真,不与他人闲聊,不允许玩手机,大声喧哗,做到严与律己。第三条:要有应变能力,遇事不慌沉着冷静,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使用文明言语避免与同学发生争执,做到文明待人。第四条:认真对待每一次值勤,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做到办事高效率,让老师信任,同学新来支持的优秀学生干部。第五条:将二级学院每周晚点名抽查的结果,按照要求用统一的纸张,规范的格式,将结果整理汇总,由带队队长签字,以求准确无误,上交团委学生值班室。第六条:各队长在每次执勤时必须把当日未到岗人员及缺岗的原因上报部长,各部部长在每一次例会前交到督察部,以便主任对队长的处理意见进行点评,了解工作状况。第七条:校自律在进行每一次大型活动执勤过程中,都必须做到先礼后彬,尽量避免与学生发生不必要的工作失误,树立校自律的形象。5第八条:遇到特殊情况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或校团委领导汇报。第九条:开大例会时,若有成员的手机响声,本人要写不少于1000字的检讨,其部长将以二倍的来做好模范。第五节:校自律委员会工作文明用语第一条:教室晚点名抽查1.在进教室之前,检查个人的仪表仪容,如:胸卡是否佩戴整齐,衣着等;2.例行检查先敲门,如有老师在场,跟老师打个招呼,得到老师的同意后方能进行检查。3.“老师,打扰一下,我们校自律委员会进行早(晚)点名检查。”4.“同学,你好!我们是校自律委员会的干事,对你班晚自习情况进行检查,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与配合,谢谢!”5.检查完之后,说一声:“不好意思,打扰了!”第三条:其他违反校规现象1.穿拖鞋“你好,同学,穿拖鞋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为维护校园形象,请回寝室换回。谢谢!”2.吸烟“你好,同学,请不要在公共场合吸烟。谢谢你的配合”3.校园不文明现象“同学,打扰一下,在校园里请注意自身形象,谢谢。”第五章加入校自律委员会应符合的条件和应履行的续第一条:有自愿加入委员会为学生服务的同学,男生的身高不得低于173cm,女生的身高不得低于163cm,有特长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第二条:加入委员会的同学前半个月为考察期,期满后,由主任和各个部长表决,被录用成员必
本文标题:学生会自律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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