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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兴翟沟(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矿井无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按照规定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限期治理。第二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二级:考核评分在80分及以上。三级:考核评分在70分及以上.第三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见附表1.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总分100分,各检查项目得分按照标准扣分,至单项标准分扣完为至。附表: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检查项目质量标准检查方法评分办法机构设置10分1.煤矿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实行派驻制;2.煤矿应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顶板管理、机电、提升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设专门的防冲机构。3.煤矿应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生产调度指挥、应急值守等工作。检查有关机构的设置文件,部门、单位有关职责规定。相应机构未设置的,扣3分;部门职责不明确的,每项扣1分。人员配备10分1.煤矿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应设专职主要负责人一名,并由单位行政副职担任;设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一名;配备分管煤矿主要专业(采掘、机电、提升运输、通防)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人员。受水害威胁及冲击地压威胁的矿井,应配有相应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安全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矿井从业人员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7人;安全检查工总数不少于井下从业人员总数的3%。2.煤矿企业应配置采、掘、通防、机电、地测防治水等专业副总工程师及部门技术负责人,并在有关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技术人员。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防冲副总工程师及专职技术人员。3.有关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符合上级对煤矿从业人员准入资格的有关规定。查阅有关人员任职文件、档案资料。未按规定设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采掘、机电、通防、防治水、防冲副总工程师的,每缺一职,扣2分,缺相应部门技术负责人的,每缺一职,扣1分;缺相应专职技术人员的,每缺一名,扣0.5分;安监部门管理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缺一名,扣1分;安全检查工数量达不到要求的,每缺一名,扣0.5分。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未达到煤矿从业人员准入资格制度规定的,每有一人,扣0.5分。检查项目质量标准检查方法评分办法安全规章制度20分煤矿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并结合实际定期分析实施效果,适时修订,具体制度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2.安全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2.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4.安全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15.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6.安全举报制度;17.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8.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9.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2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抢救和分析处理制度;22.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制度;23.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24.上级规定必须制定的其他安全规章制度和企业应建立的安全制度。煤矿安全规章制度应满足以下要求: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②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③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查阅有关制度规定,发布文件,检查有关制度落实情况。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制度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的,每项扣1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1.检查对1.不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检查项目质量标准检查方法评分办法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10分费用提取使用的规定,落实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2.按规定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3.制定安全费用年度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按已确定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并按照规定使用范围支出,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4.建立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做到账、卡、物相符,项目完成要进行验收,并有验收记录。5.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和使用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918号)规定。上级规定及本单位有关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2.查阅煤矿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文件。3.查阅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查阅财务专户提取、使用、结余管理帐目。4.查阅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有关验收记录、资料。未确保安全投入的,扣5分;2.未明确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备案的,扣2分;3.无安全费用年度提取使用计划的,扣2分;未按计划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的,扣1分;无专户存储账目扣2分;安全费用在规定范围外支出的,每项扣2分。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结余账目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4.无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的,扣2分;账、卡、物管理不符的,每处扣1分,项目未验收的,每项扣1分。5.未按规定存储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扣2分。隐患排查治理15分1.落实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建立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有关部门、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2.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由单位技术负责人、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根据事故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分别确定级别和类别;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和重大隐患信息档案,对重大安全隐患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3.对于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内容符合上级要求并按规定审批。4.对治理结束的事故隐1.查阅各级管理人员、部门、有关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2.查阅月度隐患排查记录,台帐、档案、隐患上报文件,所采取的相应安全措施记录。3.查阅有关隐患治理方案。4.查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登记表、验收记录、有关申请本项标准分15分,按照以下标准扣分:1.未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的,扣2分,责任不明确的,每处扣0.5分。2.月度未按规定组织隐患排查的,每次扣3分;隐患未分级、分类的,每条扣1分;未建立隐患登记台帐的和重大隐患信息档案的,扣3分;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台帐记录不全的,每条扣0.5分;重大隐患信息档案不全的,每条扣1分。未按规定上报重大安全隐患的,每条扣1分;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的,每条扣3分。3.对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制定治理方案并按期实施的,每条扣3分;隐患治理方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处扣1分。检查项目质量标准检查方法评分办法患,应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隐患进行销号处理。由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还应组织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并应按照规定提出恢复生产申请,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报告、上级批复等资料4.隐患治理结束后未验收的,每条扣1分;未做销号处理的,每条扣0.5分;有关重大隐患整改后未验收评估并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的,每条扣3分。应急预案10分1.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2.应急预案按照规定进行评审、备案、发布,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修订。3.煤矿应该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4.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演练前应编制演练方案,应急演练结束后应编写评估报告。1.查阅单位有关事故应急预案等资料。2.查阅有关预案评审资料、意见,预案发布文件,修订记录。3.查阅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检查有关岗点的现场处置方案学习、掌握情况。4.查阅有关应急演练方案、评估报告。1.应急预案不全,存在重大危险源或主要事故类型未制定专项预案的,每缺一项预案,扣2分;危险性大的重要岗点,缺现场处置方案的,每处扣1分。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每处扣0.5分;信息有错误的,每处扣0.5分;预案之间不衔接,相互矛盾的,每项扣1分。2.未按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修订的,每件预案扣1分;未按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的,扣1分。3.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的,每人次扣0.5分。4.未按规定组织综合预案或专项预案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的,扣2分;演练无方案及演练后未编写评估报告的,每次扣1分。安全培训15分1.有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方式、方法、安全教育内容和重点,并按计划认真实施。2.每季度对单位安全培训开展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对查出问题制订措施,整改落实;年终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表彰。3.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1.查阅单位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2.检查月度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季度安全培1.无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的,分别扣2分;未按照计划认真执行的,每项扣0.5分。2.季度内未组织安全培训检查的扣2分,无检查问题记录和整改措施的扣1分;年度未对安全培训工作总结表彰的扣2分。3.未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扣5分,未实现一人一检查项目质量标准检查方法评分办法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煤矿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4.煤矿应建立培训基地,加强培训师资建设,充实必要的师资力量,培训条件达到上级规定要求。5.应保证本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所需资金,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训检查记录、整改措施,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表彰决定。3.查阅单位安全培训档案。有关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现场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查阅单位安全培训资金计划及其落实情况,有关人员工资档案、安全培训费用报销账目。档的,扣1分;安全培训档案记录不全、不详细、不准确的,每人次扣0.5分。“三项岗位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4.无培训基地的,扣3分;培训基地师资、办学条件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的,扣0.5分。5.单位未落实和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扣3分;未按规定承担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期间工作及费用的,每人次扣0.5分。调度通讯10分1、矿井必须安装井下调度通讯系统。通讯设备、小型电器(通讯)、线缆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入网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2、健全各种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应包括维护人员、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周期维护试验制度,防火制度等,并严格落实。3、调度电话安装数量及场所必须符合要求。主副井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站)、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1.现场检查调度通讯系统,检查有关证件。2.查阅有关制度,规程。3.现场检查井下调度电话安装情况,查阅灾害防计划。4.现场检查调度通讯系统的各类安全设施、本项标准分为10分,按照以下标准扣分:1.井下调度通讯系统设备、线缆等无合格证、入网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每有一项,扣2分。2.各类规章制度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未贯
本文标题: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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