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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法〔2010〕)93号)精神,结合《XX中学岗位设置方案》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三、实施范围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四、政策依据(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137号)(三)《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0〕93号)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4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5个(“双肩挑”14人),占岗位总量的10.3%;专业技术岗位116个,占岗位总量的79.4%,工勤技能岗位15个,占岗位总量的10.3%。(一)管理岗位2设置管理岗位共15个,占岗位总量的10.3%。其中八级1个,九级14个。(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30个(其中14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79.4%。1.高级岗位52个(其中双肩挑1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40%。其中五级岗位10个,占高级岗位的19.2%;六级岗位21个,占高级岗位的40.4%;七级岗位21个,占高级岗位的40.4%。2.中级岗位61个(其中双肩挑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6.9%。其中八级岗位18个,占中级岗位的29.5%;九级岗位24个,占中级岗位的39.3%;十级岗位19个,占中级岗位的31.1%。3.初级岗位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13.1%。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占初级岗位的47.1%;十二级岗位9个,占初级岗位的52.9%。(三)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15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3%。其中技术工三级3个,占技术工岗位20%;技术工四级6个,占技术工岗位40%;技术工五级6个,占技术工岗位40%。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一)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1.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2.任职条件3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级和九级岗位,分别对应科级副职、科员。(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①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②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考核称职及以上;③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④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①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两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五年;②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1.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2.任职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10个,六级21个,七级21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18个,九级24个,十级19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8个,十二级9个。(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三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六年且近三年考核称职及以上。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三年且近三年考核称职及以上。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三年考核称职及以上。(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4①八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两年或十级任职满四年且近两年考核称职及以上。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两年且近两年考核称职及以上。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三年考核称职及以上。(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两年且近两年考核称职及以上。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三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1.职责(1)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职责。(2)自觉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2.任职条件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三个等级,即技术工三级、四级和五级岗位。(1)技术工三级岗位任职条件①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②须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作满五年。③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2)技术工四级岗位任职条件①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②须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满五年。③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3)技术工五级岗位任职条件①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②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七、岗位聘用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及5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一)聘用办法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2.优先聘用:退休前两年的教职工在具备各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及符合上级政策的前提下享受优先定岗待遇。3.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具备各岗位任职基本条件竞聘者若多于职位数,则以任现职时间长的人员优先聘任;任现职时间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和教龄都相同的,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时间长的优先聘用。4.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人员优先聘任;任现职时间相同,则按以下《XXX中专业岗位竞聘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1)绩效考核。任现职以来,绩效工资实施前学年度考核优职一次计2分,绩效工资实施后学期考核优秀一次计2分,以此累加。(2)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管理工作:班主任每年3分,中层及以上干部、教研组长每年2分,备课组长每年1分,以此累加。(班主任任职年限的计算按上级职称评审文件的规定执行)(3)骨干教师。现任特级教师、市第一(含省教坛新秀)、二、三层次的教师分别计10、8、6、4分,此点内容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一项计分。(4)任职年限。任现职以来,每多一年计2分,以此累加。工勤技能岗位参照以上(1)(4)项计分,同等条件下得分高者优先聘用。按以上《XX中学专业岗位竞聘考核办法》四项总分高者择优聘用;任现职时间和考核总分都相同的,任现职以来班主任年限时间长的优先聘用;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由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5.对于没有教师资格证书、学历不合格或非教学岗位上的教师(除校长、分管后勤副校长、总务处正、副主任),一律先聘在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最低等级岗位。今后,原聘用教学岗位的教师转任非教学岗位,转任后聘任在相应职称岗位的最低级(男教职工满58周岁、女教职工满53周岁的除外)。66.非教师主系列的专技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再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由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二)聘用程序1.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2.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审查考评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4.研究决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5.结果公示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6.签约上岗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距离退休不足三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四)补充说明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八、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2.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7九、实施步骤(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二)编写《岗位说明书》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三)开展岗位聘任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4.签订聘用合同。(四)实施情况的认定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者;8(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由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投票决定。XX中学2012年4月18日
本文标题:XX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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