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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货物经长距离运输卖方买方装卸、存储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投保运输险转嫁风险第一节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在保险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国际保险市场对海上风险、海上损失与费用都有特定的解释。了解他们的确切含义,对合理选择投保险别和正确处理保险索赔都是十分必要的。当海运货物投了某一险别后,若遇到风险出现损失后,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要看遇到的是什么样的风险、哪种损失、发生了哪些费用。了解他们的含义与分类,是保险实务的需要。第一节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一.风险海上风险自然灾害:指恶劣气候、雷电、洪水、流冰、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指搁浅、触礁、碰撞、爆炸、火灾、沉没、船舶失踪或其他类似事故。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偷窃、雨淋、渗漏、短量、钩损、沾污、破碎、碰损、锈损、串味、受潮受热特殊外来风险:战争、罢工、交货不到、进口关税等等风险第一节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二.损失海上损失全部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部分损失共同海损:为保证船、货的共同安全所作的牺牲。单独海损: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除上述损失外,货物在运输途中,还有由于外来风险引起的种种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第一节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共同海损的认定是有条件的:载货船舶必须确实遭遇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风险;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自愿的和有意识的行动所造成的,而且必须是合理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行为的直接结果。•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主要区别: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所以有共同海损的牺牲与共同海损的分摊)第一节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三.费用海上风险还会造成费用上的损失。费用救助费用:在遇到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在救助成功后,由被救方支付给救助人的一种报酬。施救费用:在遇到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与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了各种抢救或防护措施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第二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保险险别是指保险人对风险和损失的承保责任范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参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分别制定了各种条款(简称为PICC条款)一.基本险别PICC所规定的基本险别有三种:•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FPA)•水渍险(WithAverageorWithParticularAverage,WAorWPA)•一切险(AllRisks)第二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一)平安险投了平安险,保险公司对下列损失负赔偿责任:1.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第二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第二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三)一切险除包括上列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切险=水渍险+11种一般附加险第二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5.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第二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起讫期限PICC条款还对三种基本险别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作了具体规定,采用国际通行的“仓至仓”条款,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第二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二.附加险别附加险别包括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他们不能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投保,只能在基本险别后加保。(一)一般附加险1.偷窃、提货不着险2.淡水雨淋险3.渗漏险4.短量险5.钩损险6.沾污险7.破碎险8.碰损险9.锈损险10.串味险11.受潮受热险第二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二)特殊附加险•战争险(Warrisk):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以及由此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所造成的损失,或者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上述原因所引起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但对于原子弹、氢弹等核武器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战争险的起讫期限:从装运港装上海轮(或驳船)开始,到目的港卸离海轮(或驳船)为止。若货物不卸离海轮,则保险责任最长延至货物到达目的港当日午夜起15天为止。第二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罢工险(StrikesRisk):对因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参加工潮、暴动和民众斗争的人员采取行动造成货物的损失负责。对于任何人的恶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也予赔偿。往往是在战争险的基础上再加保,并不需另交保险费。•舱面险(OndeckRisk)对货物存放舱面时,除按保险单所载条款负责外,还包括被抛弃或被风浪冲击落水的损失。•进口关税险(ImportDutyRisk)当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被保险人仍须按完好货物价值完税时,保险公司对损失部分货物的进口关税负责赔偿。第二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拒收险(RejectionRisk)对被保险货物在进口港被进口国的政府或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按货物的保险价值由保险公司赔偿。•交货不到险(FailuretoDeliverRisk)对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从被保险货物装上船舶时开始,在6个月内不能运到原定目的地交货的,负责按全损赔偿。•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第三节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在世界海上保险业务中,英国历史悠久,在世界上具有广泛影响,据统计,目前世界上有2/3的国家在海上保险业务中直接采用英国伦敦保险业协会所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CargoClauses;ICC)。一.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的种类《协会货物条款》的现行规定于1982年1月1日修订公布,共有6种险别,它们是:(1)协会货物条款(A)[简称ICC(A)];(2)协会货物条款(B)[简称ICC(B)];(3)协会货物条款(C)[简称ICC(C)];第三节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WCC);(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SCC);(6)恶意损害险(MaliciousDamageClause)。六种险别中,只有恶意损害险,属于附加险别,不能单独投保,其他五种险别的结构相同,体系完整。因此,除(A)、(B)、(C)三种险别可以单独投保外,必要时,战争险和罢工险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也可作为独立的险别进行投保。第三节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二.协会货物保险主要险别介绍(一)ICC(A)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本险别承保除下列4、5、6、7各条规定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风险所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ICC(A)险的除外责任:•一般除外责任4本保险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赔偿的责任:4.1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4.2保险标的自然渗漏,重量或容量的自然损耗,或自然磨损;第三节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4.3由于保险标的包装或准备不足或不当造成的损失或费用(本条所称的“包装”,包括用集装箱或海运集装箱装载的);4.4由于保险标的本质缺陷或特性造成的损失和费用;4.5直接由延迟引起的损失或费用,即使延迟是由承保风险所引起;4.6由于船舶所有人、经理人、租船人或经营人破产或不履行债务造成的损失或费用;4.7由于使用任何原子或核子裂变和(或)聚变或其他类似反应或放射性作用或放射性物质的战争武器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第三节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不适航和不适货除外责任条款5.本保险在任何情况下不负下列原因引起的损失和费用:5.1船舶或驳船不适航;船舶、运输工具、集装箱或大型海运箱不适宜安全运载保险标的。如果保险标的在装载时,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知道这种不适航和不适货的情况;5.2保险人放弃船舶必须适航和适宜将保险标的运往目的地的默示担保,除非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知道这种不适宜的情况。第三节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战争除外责任条款6本保险在任何情况下不负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6.1战争、内战、革命、叛乱、造反或由此引起的内乱或交战国或针对交战国的任何敌对行为;6.2捕获、拘留、禁制、扣押(海盗行为除外)以及这种行动的后果或这方面的企图;6.3遗弃的水雷、鱼雷、炸弹或其他遗弃的战争武器。第三节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罢工除外责任条款7.本保险在任何情况下不保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7.1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或参与工潮、暴动或民变人员;7.2罢工、被迫停工、工潮、暴动或民变;7.3任何恐怖主义者或者任何出于政治目的采取的行动。第三节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二)ICC(B)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本保险负责:1.1保险标的物的损失可合理归因于:1.1.1火灾或爆炸;1.1.2船舶或驳船遭受搁浅、触礁、沉没或倾覆;1.1.3陆上运输工具的倾覆或出轨;1.1.4船舶、驳船或其它运输工具同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或接触;1.1.5在避难港卸货;1.1.6地震、火山爆发或雷电。第三节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1.2由于下列原因引起的保险标的之损失:1.2.1共同海损的牺牲;1.2.2抛货或浪击落海;1.2.3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其它运输工具、集装箱或海运集装箱贮存处所。1.3货物在船舶或驳船装卸时落海或跌落造成任何整件的全损。ICC(B)险的除外责任在ICC(A)险的基础上又加了两点:(1)由任何个人或数人非法行动故意损坏或故意破坏保险标的或其任何部分;(2)“海盗行为”作为除外责任第三节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三)ICC(C)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本保险负责:(除外责任与(B)险相同)1.1保险标的损失可合理归因于:1.1.1火灾或爆炸;1.1.2船舶或驳船遭受搁浅、触礁、沉没或倾覆;1.1.3陆上运输工具的倾覆或出轨;1.1.4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1.1.5在避难港卸货。1.2由于下列原因引起保险标的之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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