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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食堂财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食堂财务行为,健全学校食堂财务制度,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管理意见》、《永康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第二章财务机构管理第二条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食堂主任主管、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学校食堂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负责人、食堂主任、会计、出纳、仓管员等,并明确岗位责任,人员配备遵循内部制约制度。第四条学校成立膳食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审核、监督食堂物资采购和经费收支等有关事项。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五条学校食堂收入主要包括:2(一)伙食收入。指食堂为师生和其他单位提供伙食活动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师伙食费收入、代办伙食费收入等。(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以外的收入。如利息收入、食堂剩饭剩菜残值收入等。第六条学校商店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等学校预算外收入,以及其他违规收入,不得计入食堂收入。财政拨付用于食堂维修和设备购置的资金,直接在学校事业经费中核算,不计入食堂收入。第七条收入的确认:1.学生伙食费标准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收取,采取学期初预收、学期末结算找补的办法。预收伙食费时,学校将预收伙食费方案向学生及家长公开;学期末以每个学生的实际就餐数和学期初计划就餐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2.学校食堂收取伙食费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票据,并按预算外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资金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办理划转。3.在学校食堂就餐的教职工的伙食费,按高年级学生的收费标准,按学期交纳。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学校食堂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支出成本核算以食堂日常经营服务活3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依据。第九条学校食堂支出范围:(一)原材料成本:指食堂提供伙食而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主要包括:粮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产品、蛋奶、调料、燃料购置费用、水电费、小型用具及低值易耗品的零星购置费用、食堂设施的零星维修、更换费用等。(二)人工成本。指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险等。(三)设备折旧成本。指非财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包括:食堂专用的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工具等。根据不同设备折旧年限,按月计提折旧费。第十条学校教职工为维持学生用餐秩序等方面提供的劳务补贴,纳入绩效工资考核,统筹安排。第十一条学校招待客人用餐和加班工作餐费用,应按成本从学校经费中拨回。第十二条学校食堂账户不计提各项财政性经费投入的固定资产折旧费。食堂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投入(含维修),纳入教育经费保障范围,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须经校长室集体研究决定,并向学校膳食监督小组通报有关情况,接受监督。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规范日常采购物资支出的票据管理。4市教育局以公开招标方式统一确定供应商进行配送物品的,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学校自行选择供应商配送或到商店自购物品,且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原则上要求取得正式发票;学校到自由市场采购、选择配送单位配送或到商店自购物品,且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可以使用收款收据或零星报销凭证,但必须具备凭证名称、户名、日期、品名、单价、金额(大小写)、出售人地址或单位(盖章)、出售人亲笔签名等内容。第十五条学校食堂物资采购支出报销按以下程序执行:(一)购物当期结算付款的,由经办人、审核或验收(证明)人在有效票据背面签名,并附已办好手续的收货单、入库单或入出库单,报食堂管理人员、分管副校长、校长签字同意后,办理付款手续。(二)购物当期不能结算付款的,由经办人凭已办好手续的入库单或入出库单,报食堂管理人员、分管副校长、校长签字同意后,交财务人员列入往来款账核算。(三)购物期后结算付款的,由经办人对有效票据和收货单进行审核签名、食堂管理员或仓管员核对签名、会计人员账面审核签名,报副校长、校长签字同意后,办理付款手续。第十六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应做到日清月结。按月编制“学校食堂收支成本核算明细表”,每月反映财务盈亏状况。如收支差额较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调整。5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七条学校食堂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库存物资、库存菜票、待摊费用、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资产。单位价值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第十九条财政性经费投入形成的学校食堂在用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学校,由学校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列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食堂负责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和维护。非财政性经费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列入学校食堂财务核算。第二十条学校食堂库存物资主要分为进橱存货和入库存货。进橱存货是指购入后直接进入厨房,供当日或短期使用的原材料及其他易耗品,如蔬菜等;入库存货是指购入后较长时间内使用消耗而需先储存的原材料及其他需要入库的材料,如米、面、油、干货、山货、调料、燃料等。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设置专用仓库,分类存放物资。建立入出库制度,设置库存物资的明细账,并由仓管员负责做好入出库及库存物资明细账的登记。仓管员采用“永续盘存制”,按月进行盘点核对,并填写库存物资盘存表,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盘存表一式三份,一份交会计记账,一份仓管员留存,一份交食堂管理员备查。如有盘亏,应查明原因,予以调6整处理,盘存差额数量较大的,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方案。第二十二条学校食堂根据供餐标准和学生营养需要,每周制订物资采购计划,填写中小学食堂物资周采购计划表。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的主要原材料由市教育局以公开招标方式统一确定供应商进行配送,不在教育局采购目录的由学校自行采购。必须实行两人以上收货;学校食堂确定专人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第二十四条物资进厨。仓管员对购入物资核实后,填制“食堂物资入出库单”,由采购人员、验收(复核)人员、仓管员、食堂管理员、领料人员在“食堂物资入出库单”上签字,然后由厨房领料人员领进厨房。第二十五条物资入库。仓管员对购入物资核实后,填制“食堂物资入库单”,由采购人员、验收(复核)人员、仓管员、食堂管理员签字,然后入库。第二十六条物资出库。相关人员领用物资时,必须填制“食堂物资出库单”,由仓管员、领料人员、食堂管理员逐一签字。第二十七条学校食堂应根据当日所采购的物资品种、数量、价格等,填制“食堂采购日报表”,由采购人员、验收(复核)人员、食堂管理员签字后,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张贴公开,同时按规定在中小学食堂网上采购系统中公开。7第二十八条学校食堂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执行,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职工工资、各类津贴、个人劳务报酬、各种劳保、福利、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各项零星支出,以及国家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第二十九条其他资产的管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负债管理第三十条学校食堂负债是指学校食堂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用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应付人员经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第三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进行分类管理,并按规定清算。每学期末对负债中的预收账款进行多退少补。第七章净收益管理第三十二条学校食堂净收益是指学校食堂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每月都要对食堂收支余额进行分析,发现收支差额较大的,要及时调整,确保全年盈亏率控制在营业额的4%以内。第三十三条学校食堂的结余年末转入食堂基金,根据“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的要求,按成本补偿原则,建立餐饮定价机制,一定比例用于弥补以后年度的食堂经营亏损,8一定比例用于风险保障基金。具体计提比例由各学校食堂根据实际确定。第八章财务报告第三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当按照学校要求,根据食堂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成本核算明细表、库存物资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报告应反映学校食堂在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第九章财务监督第三十五条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本校食堂的整个经营过程实行监督。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9**小学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更好的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的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成员:10(二)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职能。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时改进。3、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对食品采购物资的索取检验证、生产许可证检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4、加强对食用具消毒的卫生检查,防止餐具传播疾病。5、加强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严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6、对违反食品卫生管理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传播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程序报请学校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追究相关责任。11(三)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1、餐饮用食品采购必须索证。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2、要索取的证件包括: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的复印件,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相关证明。3、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4、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6、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7、要建立食品索证登记档案,以备查。8、索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12(四)初加工间卫生制度1、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2、清洗池做到肉类、水产品、蔬菜分开并有明显标志,上下水通畅。3、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摆放,有保洁、保鲜设施。4、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刀具、工具、用具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6、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13(五)烹调加工卫生制度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3、隔夜、隔餐食品必须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5、分别设置肉类、水产品、蔬菜专用刀、砧板、盆、抹布、盆等工具用具,用后清洗消毒,定位存放;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6、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7、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8、勤洗手,在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进行其他与食品加工无关的活动后、接触污染物后必须要洗手,在食品加工工作期间,随时洗手。14(六)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索证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6、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15(七)卫生检查制度1、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2、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3、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4、各
本文标题:小学食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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