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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测量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发生,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工程测量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国家、行业、部门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在无现成的规范、规则和规定可依时,可参照相近的行业标准,制定办法,并报上级部门审批。第三条:工程测量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每一个从事工程测量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较好的业务和身体素质,有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养成爱护仪器设备的好习惯。第四条: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各单位在保持工程测量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技术素质。尽可能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使工程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施工需要。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工程测量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队三级管理体系,各级总工程师和业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工程测量工作进行管理,并指导下一级的工作。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测量业务管理部门。第六条:职责范围1、公司工程管理部(1)负责公司工程测量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对项目的工程测量运行状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2)掌握公司测量仪器设备配置情况,负责办理测量仪器的购置、调拨、报废手续,建立测量仪器设备台帐。(3)积极跟踪测量技术发展动向,及时对公司测量机构和仪器设备提出调整意见,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4)参加重大工程测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测量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工作。2、项目测量队(1)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测量和测量工作管理。(2)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工程测量。(3)建立本单位测量仪器设备台帐、挡案、周检计划,并按周检计划检定。(4)确保本单位所使用的测量仪器设备的测试精度和准确度满足工程需要。(5)负责测量仪器设备的保管和维护。3、施工队测量班完成本队承担工程的施工测量、放样工作。第三章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第七条:桩橛交接1、设计单位桩橛交接项目收到设计文件后,项目测量队会同设计单位到现场点交测量桩橛,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2、内部桩橛交接项目完成桩橛复测后,及时向施工队办理桩橛交接手续,施工队应核实资料内容和现场桩橛的实际情况。3、竣工桩橛移交工程竣工时,完成各种竣工测量桩橛、标志桩、测量标志和永久水准基点的点验工作,然后按建设单位“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要求,备齐有关资料,移交给接管单位。4、交接范围(1)设计单位对项目的交接桩范围①铁路、公路等定测转向角处的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的转点桩、曲线始、终点桩;②房屋的建筑基线、矩形方格网、导线网、三角网、方格高程网的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测量桩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③大范围工程的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测量桩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施工控制测量资料、控制网点规划、用途资料;④永久水准基点桩、临时水准基点桩。(2)项目测量队对施工队测量班交接桩范围①经复核后的线路中线和路基边桩;②临时引伸的水准点位置及标高;③各类建筑物控制桩、方向桩及护桩。5、交接桩要求①桩橛交接,按成果资料和交接桩表在现场逐点点交。点交时,必须置镜核实正确无后方可接桩,对于重要桩橛,如发现桩橛松动或破坏、丢失,应由交方负责补齐。交接要做好详细记录。管区接头的桩橛应向管区外延伸至少两个重要桩橛。②控制桩测量成果中要有精度评定和可靠性分析资料、施工控制测量资料及最终控制效果的精度估算。最终控制效果的精度应优于设计要求。③交接手续要齐全,签署完善,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准,记录字迹清晰,文字简练。④测量桩橛标志明显,符合规定,刻画工整,标准统一。自行规定的标准和标志式样,交接桩时必须有说明资料。⑤交接桩资料必须有测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交接桩完成后办理交接桩纪要,加盖单位公章,各执一份。第八条复核制度1、桩橛复测项目测量队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并对桩橛进行同精度复测。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未经桩橛复测的工程不得开工。2、测量资料复核测量资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外业记录和内业资料是否规范,测量方法是否合理,记录是否真实可靠,标注是否清楚明显,计算是否正确,签署是否完善,资料是否齐全。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返工重做。复核的主要内容有:复核测站平差方法是否..成果是否正确,有无笔误;对最终平差成果进行转换、验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3、独立建筑物、续建关键阶段部位原始位置控制复核线路测量引伸、路基填筑开始、:隧道掘进引伸和衬砌时的曲线起始点;桥梁墩台、涵洞及其他等建筑原始位置控制点;基底、基顶、墩台顶、建筑物竖向变化部位的高程等,一定要采用换手复核(或更换方法),确认无误,办理签认手续,做好施工记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施工过程测量的检查复核对建筑物的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的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不能用错控制桩橛。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利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结果一致,以保证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存放,根据工程项目分类,按测量资料由专人统一保管。施工队在进行工程细部放样测量时,要根据设计图纸对放样资料进行认真核实,放样时用换手测量,放样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各种检查。经检查,准确无误,由测量技术人员在《测量日志》上注明时间、采用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详细记录。5、对以完工程的检查在验工计价前,测量主管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以完工程的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核定结果报项目技术负责人。第九条测量资料管理和桩橛保护制度1、测量资料管理外业测量必须填写《测量日志》。《测量日志》必须标注清晰,无涂改。各种草、图示意图清楚准确,项目齐全,签署完善。一切原始测量记录和记录项目,必须在现场用2H~4H铅笔标注,不得事后凭记忆补记。测量数据记录前,记录员应将观测员读出的数据进行“回读”,以便核实。测量记录宜使用固定页码的专用手簿,注明观测者、记录者、天气、使用的仪器名称、编号、观测日期、观测时间等。因超限划去的观测者记录应注明原因、不得涂改和撕毁。原始测量资料、内业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及时整理,并按用途、工程项目分类登记,由专人负责保管。2、测量标志保护永久性或重要控制测量标志,应尽量埋设在施工干扰范围之外,不容易被破坏的基岩或稳定地层上。各种测量标志,是测量成果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永久性测量标志设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毁或擅自移动。严禁发生在测量标志上架设电线、搭建帐房、堆放材料等破坏活动。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本单位设立的测量标志,事先必须征得本单位测量人员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国家和地方各级测量部门设立的测量标志,事先应征得原单位或委托保管单位的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凡发生有人破坏测量标志的,应进行规劝、阻止或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保护量标志的有功人员,应给予奖励。第十条报告制度施工中一旦发生测量错误,如果现场测量人员可以纠正,则必须等纠正以后再进行施工;如果现场测量人员无法立即纠正,必须先报告工地施工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施工,然后立即报告本级或上级技术和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发生重大测量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第四章测量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测量人员岗位要求1、项目测量工程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2、施工队负责测量的技术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3、测量工优先选用测量专业中专或者技校生,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具有动手操作仪器的能力。第十二条测量人员的管理工程测量工作属于复杂技术工作,从事工程测量工作的人员应通过必要的培训。各级测量人员要坚持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测量工要争取考取测量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程测量工作时限性强,工作辛苦,责任重大。各级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对测量人员应关心照顾,保证测量工作正常进行。第十三条知识更新为适应工程测量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的需要,各级部门应定期组织不同形式测量人员的培训。各级测量机构要加强纵、横向联系和技术协作,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第五章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第十四条仪器设备配置各级测量机构应视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工程实际,尽可能配置先进的测量仪器设备,提高工程测量自动化程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测量精度和准确度。项目需要购置全站仪、隧道激光断面仪、精密水准仪等测量仪器时,必须先填写购置申请(见附表1),获得公司批准后才允许购置。第十五条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调动1、各种测量仪器均属于计量器具,应计量器具管理规定。2、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效正。使用过程中要做好防护,严禁日晒鱼淋。使用后进行养护。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效正达不到精度要求、超过鉴定周期、以及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3、全站仪、经纬仪、测距仪、水准仪、隧道激光断面仪必须定期送具有资质的部门鉴定,鉴定周期为一年,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如遇到仪器被摔地、碰撞等特殊情况应随时送检。4、测量仪器设备应设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霉、防尘、防锈。全站仪、测距仪月开机一次,经纬仪、水准仪每季度开箱凉置。仪器房库要有人看守,注意防盗。5、各级必须建立测量仪器设备台帐(见附表2)、周检计划。仪器调动时,说明书、鉴定证明等附件必须随同调动,交接手续(见附表3)报公司管理部备案。6、测量仪器超过使用寿命、仪器破旧、示值难辩、性能不稳定、测量精度可靠性底,影响测量工作时,必须向公司申请报废(见附表4)。7、息工单位的测量仪器应加强管理,严禁借给外单位。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奖励为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促进工程测量工作的精益求精,防止发生测量事故,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广大测量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单位可对工程测量有功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成绩突出者,可推荐提升。第十七条惩罚对违反测量规定,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测量管理制度,造成测量失误的人员,各单位要给予严厉的处罚。对测量事故隐瞒不报者,要追究单位领导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测量仪器管理不严,保管不善,造成损失,影响正常使用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日起实施。附件:1、测量仪器购置申请单2、测量仪器台帐3、测量仪器调拨单4、测量仪器报废申请单第十条:测量仪器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根据要求定期进行自检和送检。第十一条:测量工作务必做到超前,及时,准确。第十二条:形成测量及复测记录和测量技术放样交底书。第十三条:重大变更设计及主要施工便道的勘测工作。第十四条:工区领导和总(副)工程师下达其它测量任务。(二)分工区测量队测量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分工区测量队负责管段内路基、桥、涵、隧道定位及墩(台)孔桩的施工测量放样;检查施工过程测量、管段内单位工程竣工测量及参加工区测量队组织的全线贯通竣工测量等工作。第十六条:实行桩橛交接制、桩橛复测制、换手复测制、资料复核制、施工测量技术交底制、测量仪器管理制。第十七条:测量仪器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根据要求定期进行自检。第十八条:测量工作务必做到超前,及时,准确。第十九条:形成施工测量放样及复测记录和测量放样交底书。第二十条:施工便道和临时设施的勘测工作。第二十一条:分工区领导和总(主任)工程师下达其它测量任务。第四章控制测量第二十二条:工区测量队对特大桥、大桥及全线GPS点进行加密,对桥群地段进行附合闭合测量或多边形环闭合。导线环的边数不少于4~6条。导线测量的精度和要求符合《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性规定》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施工中的各水准点应沿桥轴线布设,间距宜400m左右,并构成连续水准环。其等级,精度,限差符合《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性规定》中表1.0.7的规定。在山区和丘陵地区,当平均每千米单程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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