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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学章程(试行)安图县永庆中心学校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遵规、按章管理学校,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一)款之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安图县永庆中心学校学校地址:安图县永庆乡第三条学校隶属安图县教育局,在永庆乡党委政府领导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学制为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第四条办学宗旨:“引信学生成长,为成功人生奠基”为办学宗旨。第五条办学思想:“传承、发展、创新,为学生、家长、社会服务”为办学思想。“形成特色,营造人文环境;创新发展,构建和谐校园”为发展目标。第六条办学目标:求严、求实、求高、求全、争创一流。求严:严于律己、严肃认真、严格管理,严谨治学。求实:基础扎实、工作踏实、体魄健实、成绩真实。求高:高素质、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求全:面向全体、全面育人、全面提高、全面发展。争创一流:置一流设备,训一流师资,建一流环境,创一流质量。第七条培养目标: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第八条校规:科学管理,率先垂范,团结勤奋,和谐育人。第九条校训:面向明天,把握今天。第十条校风:尊师爱生,严谨求实,文明守纪,优质高效。(第十一条教风: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育人,精益求精。第十二条学风:勤学善思,主动活泼,全面发展,学有特长。第十三条办学特色:科技教育:多方渗透,重兴趣。劳动教育:培养习惯,重实践。德育教育:注重品德,重养成。学法指导:教会方法,重技巧。第十四条校徽(图案、说明)第十五条校歌《放飞理想》第十六条每年三月一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第十七条学校由安图县教育局主管。学校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第十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如下权利: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校和党政校级正副职人员和校务委员会成员参加、讨论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2.人事权: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任免中层领导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包括不聘、缓聘、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在学校教职工编制控制数内,有权在县内引进优秀教师。3.财经权: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和财产管理制度,学校的财务活动和学校校产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依法管理。4.招生权:小学、初中要按县教育局有关政策规定招生。25.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奖惩(重大奖励和行政处分须听取党组和校务会、工会的意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十九条校长要履行下列义务1.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德育工作。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为共同建设好学校而奋斗。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继续教育,引进人才,提高层次。4.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5.校园校舍、教学设备设施不断得到改善。6.通过合法途径增加学校收入,积极争取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福利待遇。7.任职期间,应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8.校长应率先垂范,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团结依靠全体教职工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调动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9.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指导学校家长委员会,协同校外教育机构,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10.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校务会、行政会议,检查、指导、总结各部门的工作。每年末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教代会的建议和要求,接受处理教代会提案,做好校长及教师的评价工作。第二十条校长工作原则。1.不搞“一长制”(家长制)、“一言堂”,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2.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重大决策要主动征求党组织意见,请党组织提出意见,参与决策。3.校长要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有不同意见者,应正确看待,不得阻挠,打击报复。4.努力加强政治思想及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深入教学第一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5.不搞特权,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第二十一条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1.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学校的贯彻执行。2.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少先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协调、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思想工作计划的落实。4.对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校长对副校长以及其他中层领导干部的提名或任免,事先要经学校党组织讨论通过。党支部书记要以思想治校。6.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和引导教代会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7.从政治思想组织方面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工代表3大会每两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其主要任务是:1.制定修改学校办学章程草案。2.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等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3.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4.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5.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可以提出表扬、批评和奖惩建议。第二十三条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校长应通过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中的重大问题。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教主任等中层领导人员组成。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定期召开会议。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家长学校工作委员会,家长学校工作委员会在校长指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总结。2.指导家长做好家教工作。3.向学校反映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的管理。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教师、学生申诉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组织,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第二十六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逐步做到定编、定岗、定责、定工作量、定工资及福利待遇。教职工由校长聘任,聘期为三年。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可以不聘、缓聘或安排其他工作。未聘人员请示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调出或在校内安排其他工作的,其待遇原则上应低于同等条件的已聘人员。如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由学校按有关法规政策报县教育局审批同意后予以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结合,根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资格条件,依据上级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科学合理的设置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按照“一岗一聘”和“一审一评”的要求,通过对教师的基本条件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相关内容进行考核后,确定教师聘任救民于水火技术职务。教师受聘到哪个岗位,就任哪个岗位的职务,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第二十七条学校自筹资金的福利发放限于在编在岗教职工。第二十八条政教处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落实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政教处工作内容是:1.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等有关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抓住契机,利用德育基地、图书、歌曲、影视、宣传栏、广播站等对学生进行教育,严格执行每周一升旗制度。2.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德育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3.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指挥系统,加强德育制度队伍建设,特别是班主任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其教书育人的能力。4.加强思想品德课(政治课)管理,保证班团队会质量,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对班级教育工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5.抓好学生一日生活管理,使学生的养成教育扎实、深入、持久。6.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抓好卫生养成教育管理,创设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精心4设计校园文化,创设优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宣传栏、广播等搞好宣传工作,使校园环境全方位、高层次、达到最优秀,充分发挥好“隐形课”课程的主渠道作用。7.及时妥善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及家长与教师之间的偶发纠纷,保证正常教学秩序。负责学生的申诉工作,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8.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自救等教育,严禁发生违法犯罪现象,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9.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集体、优秀中队的评选工作。10.负责德育档案工作,做到各种材料归档及时、规范。11.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制定了相关制度,负责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工作。12.负责学校的信息工作,及时将学校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宣传学校的典型人物,树立良好学校形象。第二十九条教导处负责抓好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中小学各科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教导处工作内容是:1.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科学地安排好年级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调动课表。安排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2.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负责新老三室的管理及实验教学工作。3.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教学文件、意见等。4.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好教研活动,指导教研组,教学实验课题组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研实效。5.注重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及时定期做好教学分析与业务讲座,学期末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层次。6.积极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定教师培训计划,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开展基本功的训练和比赛活动。7.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建好教师业务档案。负责学校档案工作,做到各种资料归档及时、规范。8.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学生的考勤、奖惩、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籍管理工作。9.做好招生、编班、升留级、转学工作。10.科学地安排休息时间,保证学生在校时间和教师办公时间符合上级规定。11.做好教科书和教材的预订工作,负责循环教材的发放、收回、登记使用工作。12.负责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的科目进行质量测试。定期进行备课、作业抽查,每学期不少于4次。13.负责填好学校的有关表册及整理归档工作,记好校务会议记录;负责写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其他有关材料,负责教师业务学习与培训工作;负责学校会议的召开,做好会议记录。第三十条总务处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总务处工作内容是:1.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学校常用的各种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建校和维修的各种材料、设施的采购运输工作。2.加强对学校经费、设备、校舍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制定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教育科学现代化。3.定期对校舍、电路、锅炉等进行检修和维护,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安排督察教5师的值班值宿工作。4.搞好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严格执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5.不断改善教师的生活条件,努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6.管好、用好学农基地,充分发挥其效益。7.组织师生参加建设性劳动和各种公益劳动。第三十一条科研处负责全校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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