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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TGBXGC(G)-009-2010修改码:A/0第1页共30页编制:余红兵联系电话:3016061审核:批准: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是指建设工程场地和临时占用地由原管理或维护单位移交项目单位之日起至项目建成交付生产接收单位时间段内,实施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区域。包括房屋建筑、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工程、装修工程,建(构)筑物拆除、设备安装、设备拆除、管线敷设、管线拆除等施工活动和临时建设占用的场地。第三条施工现场管理贯彻“系统规划、安全有序、场容规范、文明环保、节能节材、工完场清”的方针,通过实施全面、全过程、全员管理,达到“人性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目标。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经理部、生产厂、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子(分)公司【以下统称为项目单位】组织实施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所有建设工程。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施工现场管理遵循“谁实施、谁管理”、“谁施工、谁管理”、“谁占用、谁管理”的责任划分原则,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编码:TGBXGC(G)-009-2010修改码:A/0第2页共30页单位都应服从项目单位的统一管理。第六条项目单位是公司施工现场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治安、消防、环保、卫生及文明施工等工作进行管理、考核,并提供支持、服务。(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订、维护项目单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二)负责项目前期拆迁和“三通一平”,组织场地交接,旧有设施和能源介质接口向参建单位交底。(三)在招标阶段提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招标完成后,与承包单位签订环保、安全协议书和工程消防安全协议书。(四)编制施工现场管理规划,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组织体系,规范、统一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五)编制各阶段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划分各施工承包商之间的责任区域,并根据各阶段的特点进行动态调整;(六)组织施工承包商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竞赛活动,定期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展互检或联检活动;(七)协调、配合施工承包商做好现场安全、治安、消防、环保、卫生及文明施工管理,组织组织废旧材料的回收。(八)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履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和义务,并根据合同约定实施奖励或考核。(九)确认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审查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结算费用。编码:TGBXGC(G)-009-2010修改码:A/0第3页共30页第七条监理单位是受项目单位委托,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专业化监督管理的第三方,负责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现场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一)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治安、消防、环保、卫生及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二)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消防、环保、文明施工监理责任体系,制订相关责任制,并组织实施;(三)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环境等管理体系进行审查,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贯彻、执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四)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安全措施、环保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提出改进或补充意见;(五)督促、监督施工承包商贯彻、执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跟踪、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六)定期检查、评价施工承包商安全、治安、消防、环保、工地卫生及文明施工情况,督促问题的整改;(七)及时报告现场事故,维护现场秩序和及时组织抢救,对有关现场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八)发现不符合施工现场管理要求的,应当分别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单位。第八条施工承包商是施工现场的直接责任主体,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后直至工程交工验收完毕,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治安、消防、环保、卫生及文明施工等工作。编码:TGBXGC(G)-009-2010修改码:A/0第4页共30页(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单位相关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施工现场管理义务;(二)负责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三)进入施工现场前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占用范围及时间,并经项目单位批准并办理完交接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四)负责根据项目单位的区域划分或批准的施工用地,编制各阶段施工现场平面图,经监理机构、项目单位审批后实施;(五)负责对所属施工区域和临时占用地进行全面、全过程地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文明环保和节能节材。(六)负责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开展“5S”活动,做好现场各类标识,保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环境整洁,做到“工完料清”。(七)负责接受项目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价检查,及时整改施工现场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八)负责工程实体在移交生产接收单位之前的成品保护,随着工程的逐步完工,要有计划地逐步退场,做到“工完场地清”。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商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商的施工现场活动。(一)分包商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二)项目单位可以委托总承包商,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项目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现场活动。编码:TGBXGC(G)-009-2010修改码:A/0第5页共30页第十条工程管理部是公司施工现场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提供支持、服务,并进行监督、管理。(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订、维护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二)根据项目单位工程管理人员的需求,组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培训,总结推广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三)指导项目单位编制施工现场管理规划和规范、统一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对施工现场管理的方法、手段提供支持、服务;(四)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竞赛活动,定期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对项目单位施工现场进行评价、检查,并进行通报;(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建立和维护工程承包合同中安全、环保、文明施工费计价方式,审核相关结算费用。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部是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第十二条保卫部是公司治安、消防、保卫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交通、保卫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第十三条能源环保部是公司能源动力、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能源动力、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第十四条装备部是公司厂容、道路、用电管理的主管部门,编码:TGBXGC(G)-009-2010修改码:A/0第6页共30页负责对施工现场厂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第三章施工准备阶段管理第十五条项目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要求,并在与施工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或总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第十六条项目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要求,并在与施工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或总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第十七条项目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或委托中提出对施工现场监理的要求,并在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明确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监理责任和义务。第十八条施工现场按照区域责任制管理原则,实行场地及空间书面交接制度和全过程的属地管理(见附表一和附件一),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做到范围清晰、责任明确。(一)生产单位(或产权单位)与承包商(包括拆迁工程承包商)之间的交接由项目单位组织,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二)施工承包商之间的交接由项目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第十九条项目单位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拆迁,在组织拆迁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一)组织办理拆除前设备、建(构)筑物以及能源介质管线的确认,并向施工承包商交底;编码:TGBXGC(G)-009-2010修改码:A/0第7页共30页(二)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合格后批准拆除。(三)按照本办法对拆迁过程进行监控,督促施工承包商按附件二的标准实施。(四)除预留的建(构)筑物及设备外,应督促施工承包商拆除、清运干净,验收合格后办理场地交接或开展“三通一平”。第二十条项目单位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根据平面规划或施工承包商的需求,将水、电等施工用能源介质敷设到现场,修通进场道路,平整工程现场。(一)施工用水应尽量满足就近取水和施工用水量的要求,排水点满足最大排水量要求,生活水源符合卫生标准;(二)施工用电应尽量满足就近取电和施工用电量的需求,同时根据施工承包商的不同单独计量;(三)大型工程进场道路应满足普通车辆进场的要求,并尽可能形成环形通道;(四)施工现场应基本平整,除有计划预留外,其他须拆除原有建(构)筑物、设备、管线,应拆除、清运干净。(五)当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由施工承包商承担时,施工承包商应按以上标准完成。第二十一条施工承包商进入现场实行准许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前或新增临时占用地应提出申请(附表二),并经项目单位批准并办理完交接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编码:TGBXGC(G)-009-2010修改码:A/0第8页共30页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开工前,项目单位须对施工现场平面进行整体规划,划分各施工承包商之间的区域界线,规划公用道路、消防通道以及能源介质线路等,形成施工总平面图。(一)项目单位应根据各施工承包商承担的工程内容,本着“效率优先、责任明确和便于管理”的原则进行责任区域的划分;(二)合理安排拆迁工作和新建工程的施工顺序,尽可能减少临时设施,充分利用现有房屋作为施工临时设施;(三)合理划分施工作业区与生产作业区域的界线,并规划其隔离方案或措施。(四)项目单位在编制施工总平面图时,应同时制订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办法(或细则),并分发相关单位执行。第二十三条当实行工程总承包时,项目单位可书面委托总承包商进行总平面布置,同时提供编制总平面图必要的基础资料。但应书面通知项目单位直接发包的承包商。第二十四条各施工承包商须在项目单位划分的责任区域内,编制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并纳入施工组织总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监理机构、项目单位平衡、审核后实施。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或施工承包商要根据工程的进展,编制并动态地调整施工平面图,一般按基础施工、主体结构、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四个阶段进行编制或更新。第二十六条项目单位在施工承包商进场前要组织有关单位对原有地上地下设施、注意事项对施工承包商进行系统的交底,并将编码:TGBXGC(G)-009-2010修改码:A/0第9页共30页公司有关管理制度下发至施工承包商。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实行开工报告制度,在开工之前,项目单位(或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承包商是否已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体系,合格后方能批准开工(附表三)。第四章施工及验收阶段管理第二十八条项目单位应组织(或委托)监理机构应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竞赛活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并在施工现场张榜公布竞赛结果。第二十九条项目单位应有计划地安排、督促施工承包商分期分批进场,施工承包商基本完成其承担的施工任务后,也应有计划地安排、督促施工承包商分期分批退场。第三十条监理机构负责施工现场管理的监理。发现不符合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单位。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测量控制网由总承包单位或由项目单位委托主承包商统一测设和维护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损坏毁坏测量设施。第三十二条在动土之前,项目单位要按《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保障动力管网、电力(通讯)设施运行安全的管理规定》程序办理动土报告。(一)动土申请由施工承包商填报,项目单位组织公司相关单位对地下设施进行确认,并批准开挖方式。编码:TGBXGC(G)-009-2010修改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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