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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公益联盟章程第一条前言微博公益联盟是微博内的公益机构、公益名人、爱心单位、爱心人士自发、自觉、自律的公益联合体。联盟将凝聚微博内所有公益组织、媒体机构、企业、政府官员、明星、普通博友的公益力量,共同推动公益关怀、慈善救助、爱心传递等公益行为,营造人人关心公益、人人参与公益、人人传播公益的社会文明氛围。公益事业是中国优良传统的延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公益应该不仅仅局限于救助和捐献,更重要的是构建人们热心公益的氛围。社会的每个阶层,每个派别,每一个人,只要他的公益心灵被激发,就会对社会有益,进而产生互动,使每一个有公益心的人不仅仅关注需要帮助的人,同时更积极地关注与大众相关的公共利益方面的建设。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是实现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需要;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需要。第二条宗旨和目的联盟宗旨:弘扬人道,传播爱心,服务公益,温暖社会联盟目的:唤微爱,聚微力。联盟任务:聚善的力量,传爱的声音,助弱的勇气。第三条联盟发起人@微博公益联盟发起人:是@濮存昕@宋飞@陈思思@吕本富@侯宁@梁昭贤@崔自默@何加正@彭少彬@宋体金等热爱公益的知名博友。第四条联盟责任1、通过公益信息整合、传播,营造微博公益事业良好的发展氛围和环境;2、建立共享的信息渠道:打造相互交流与资源共享的平台,共同探讨公益事业的发展方向,交流相关经验心得,突出第三机构的主导地位;3、奠定坚实的合作基础: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双边及多边合作,促进联盟成员间优势资源的整合,实现联盟成员的合作互赢,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第五条成员标准联盟吸纳热心公益事业的单位、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尊重并自愿接受本章程,具备良好的社会和微博声誉,热衷于建设和推动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成为联盟成员,享受联盟成员权利,承担联盟成员义务。第六条联盟决策及工作机构1、管理委员会2、秘书处3、评议委员会第七条联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1、管委会由主席、执行主席、副主席、总干事、委员组成。2、管委会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1)海内外知名人士、公益慈善家、著名学者和企业家;(2)国内外自愿捐助、捐资公益事业的组织和个人;(3)具有影响的公益机构负责人;(4)发起单位代表、发起人代表;3、管委会根据需要聘请海内外知名人士、海内外知名人士、公益慈善家、著名学者和企业家担任公益顾问。4、管委会设主席1人,执行主席1人,副主席及委员若干名。5、联盟所聘公益顾问、形象大使,由主席提名,经管委会批准后聘请,并颁发聘书。6、管委会设秘书处。秘书处是联盟的日常工作机构。由总干事主持。总干事由管委会选举产生,是联盟的代表人。根据管委会的工作需要,秘书处可以聘用若干名工作人员。秘书处在总干事、副总干事直接领导下工作,具体负责联盟的公益运营、内外联络等日常事务。7、每年召开一次管委会全体会议,由总干事向管委会全体会议报告年度工作,审议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如因重大问题需要研究,主席或者1/2以上的委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管委会全体会议。8、管委会全体会议审议以下事项:(1)联盟年度工作报告;(2)选举产生副主席、决定委员人选;(3)制定联盟运营制度和办法;(4)批准管委会年度预算方案;(5)制定与修改联盟章程;(6)其他应由管委会全体会议审议的事项。9、根据工作需要可由主席或总干事召集召开不定期的主席、副主席参加管委会常务会议。10、常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1)批准接受新的成员;(2)制定联盟日常工作管理办法;(3)制定联盟年度预算方案;(4)聘请公益评议委员会成员;(5)制定、批准突发公益事件救助行动;(6)由管委会授权的其他行动。11、管委会所有成员暂不设任期。第八条联盟秘书处联盟秘书处为管委会下设的工作机构,在总干事的领导下,开展联盟日常工作。秘书处的职责:1、联盟日常工作、业务的处理;2、协调组织联盟各种会议;3、执行管委会做出的决议;4、起草或修改联盟的规章制度;5、联盟帐号的建设和维护。6、组织开展公益沙龙及救助行动。公益评议委员会职责1、对联盟实施的公益项目进行事后评估;2、对微博公益事件、人物进行评议推荐;第九条联盟经费1、联盟成员筹集参加联盟活动所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2、联盟成员费用筹集和报支由联盟成员共同协商决定;3、可接受联盟成员之一承办并承担会议费用的全部支出;4、联盟因公益事件或个人的救助所收到资金应按善款对待,统一托管第三方公益组织管理;,5、其他资金的收益使用应符合联盟的宗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6、定期公布联盟的收支帐目,每年向管委会和爱心出资人汇报善款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第十条联盟成员的加入1、秘书处受理申请单位及个人的申请资料,申请材料包括加入联盟的书面申请和本单位/个人的相关证明、公益成就等介绍材料;联盟创始人可以向联盟推荐成员。2、管委会通知秘书处告知申请单位审核结果,按加入联盟流程履行相关手续后(填写加盟表格),成为联盟的正式成员;秘书处向全体成员公告新成员加盟信息。并定期在微博上公布新成员加入信息。3、副主席、委员申请必须是对联盟作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第十一条联盟成员的退出任何成员有权决定退出本联盟,成员退出联盟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联盟在收到书面申请后于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第十二条联盟成员的除名成员单位出现严重违反联盟的相关规定,经管委会决议同意批准后,对该成员单位给予除名处理,并向全体成员通报。第十三联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联盟成员享有的权利:1、本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资源共享、平台共享、信息共享;3、享有联盟公益项目中的优先合作机会;4、了解联盟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5、参与公益理论研究和实践运营;6、参加联盟全体成员会议;7、获得联盟公开的文件资料等;8、获得联盟工作文件和相关活动资料等信息;9、对本联盟工作的建议和监督。联盟成员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本联盟的章程及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本联盟的决议;2、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保护中间和最终公益成果;3、积极参与公益项目及活动的策划和实施;4、积极参加本联盟组织的工作会议及相关活动等;5、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6、联盟成员的所有公益活动必须使用公益联盟的标识,所有印刷宣传品需要印有公益联盟LOGO及网址。联盟成员要自觉按照《公益联盟联盟须知》的相关要求在自己微博帐号作好宣传推广工作。7、认真执行本联盟的决议;8、严守联盟秘密,未经联盟许可,联盟成员不可擅自发布和披露联盟的内部信息。第十四条附则1、章程生效和修改:本章程自联盟发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联盟章程须经管委会一致同意后方可修改。2、章程解释权属于联盟管委会。
本文标题:微博公益联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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