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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研究反腐倡廉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重大任务,对于一个执政党来说,如果不坚决防范和惩治腐败,任凭腐败现象蔓延,最终将导致经济衰退、政治动荡、文化颓废、社会混乱,导致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因此我们要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夺取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胜利,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目前反腐倡廉工作呈现出的新特点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改革发展进入了关键阶段,反腐倡廉建设正处于重要发展时期,形势任务发生了较大变化,面临着许多需要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中央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发展,取得了一些新进展,呈现出一些新特点。1、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反腐倡廉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进行,始终放在全局中谋划和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把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提出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2、更加注重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我们党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必须把这项工作摆在党风廉政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3、更加注重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并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五大建设之一。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也提出了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基本要求,强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4、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腐败工作。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强调要正确处理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的关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逐步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5、更加注重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党的十七大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反腐倡廉建设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适应,必须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二、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调查显示,当前我市的反腐倡廉工作正在按照党的十七大的战略部署,扎实有效深入地向前推进,呈现出领域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大的良好发展态势。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和影响,反腐倡廉“重在建设”的要求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还没有真正形成,反腐倡廉建设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一)一方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服务和保证的工作理念和工作自觉性不断增强;一方面,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观落实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缺少协调性。一是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实践上,还处于原则性要求多、操作性措施少的状态。一些地方和部门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还仅仅停留在工作理念、工作指导思想这样抽象化、概念化、理论化的层面,工作方式、工作措施还没有达到科学化的要求。二是对违背科学发展观问题的行为缺少明确具体的界定标准和惩处依据。比如,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目前尚无统一的界定标准和惩处办法。三是科学的反腐倡廉建设政绩观没有真正树立。片面强调查实问题、惩治腐败,忽视澄清事实、预防腐败的错误政绩观仍是科学推进、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障碍。(二)一方面,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反腐倡廉形势总体上向着好的趋势发展;一方面,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腐败现象又呈现出一些新特征、表现出一些新问题,反腐倡廉形势不容乐观。一是现阶段腐败的表现形式越来越趋向于隐蔽化、期权化、复杂化。二是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从今年年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情况看,群众认为腐败现象比较突出的五个领域依次是:工程建设(占49.3%);选人用人(占39.6%);国企改制(占37.2%);33.1%);土地批租(占32.2%)。群众认为腐败现象比较突出的部门和行业排在前五位的依次是:医院(占45.0%);公安(占36.6%);法院(占30.5%);学校(占26.5%);交通(占22.3%)。其他部门和行业分别是:检察院(占22.0%);国土资源(占19.1%);组织人事(占18.5%);税务(占17.9%);城市规划(占16.6%)等。群众认为腐败问题最为突出的五个方面依次是:贪污受贿(占47.1%);人事工作不正之风(占35.8%);收受现金(占26.2%);生活作风腐化(占22.0%);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提供便利(占21.5%)。三是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从民意调查看,群众认为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五个突出问题依次是:看病贵(占63.9%);子女上学贵(占38.3%);看病难(占24.4%);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占24.1%);食品药品安全缺乏保障(占22.9%)。其他分别是:企业重组改制中侵害职工利益(占22.0%);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占18.0%);打官司难(占17.0%);子女就学难(占15.4%);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占11.7%);4.2%)等。四是各级干部的群众认可度在下降。从民意调查看,23%的被访群众认为县处级干部是最容易发生腐败的人群,其次是地厅级干部(占14.3%)、省部级干部(占14.%)。(三)一方面,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另一方面,反腐倡廉建设在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方面还不够紧密。一是融入点还不够多。对反腐倡廉建设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研究不够,缺少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如何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入探索。二是融入载体创新不够。传统性、常规性抓融入的办法较多,适应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需要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措施、新办法少。三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拓展深度不够。当前的反腐倡廉建设还处在解决共性问题的阶段,对权力运行的高风险部位和腐败问题高发的关键环节等个性的、深层次的问题研究不够,源头治腐各项改革深入推进的空间很大。三、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需要明确的重大思路和对策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思路和对策制定上,应结合形势发展需要,紧紧围绕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适应,与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适应,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一)在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上实现改革创新1、创新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切入点和工作载体。一是应抓紧研究制定违背科学发展观行为的界定标准和惩处办法。对违背科学发展观行为的情形、性质、调查处理等做出具体规定,为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观落实提供必要依据。二是正确把握和处理惩处与保护的关系。要正确履行惩处与保护的职责,一方面要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为科学发展观落实提供政治保证。另一方面,要注意保护党员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坚持既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又要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做到惩处腐败者、挽救失误者、保护改革者、追究诬告者。2、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一是制度建设要更科学。调查中我们发现,过去防治腐败主要是行政命令式的,出发点是性本善。制定若干个“不准”,要求领导干部自觉做到。但这些“不准”实际上只是“篱笆墙”,缺乏刚性约束力。因此,要从规定“不准”向“不能”深化,既要规定“不准”怎样,更要规定违反了怎样处罚,以增强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当前,要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发展变化,与时俱进地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消除工作“空白区”,拓展法规制度覆盖面。要注重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实践性,善于把那些好经验、好做法、好措施上升为法规制度,切实增强法规制度的实效性。二是监督机制要更完善。结合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实际,找准腐败高风险部位和关键环节,细化量化预警指标,使监督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根据不同部门、行业特点,列出一些“值得注意”和“需要警告”的具体行为表现,并据此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观察,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防止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3、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统筹性越来越突出,迫切要求实现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由应急式的零散抓向防范式的系统抓转变,由各自为战的突击队式的打法向集团军式的协调作战迈进。因此建议:一是围绕增强教育的说服力,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靠社会各界共同搞好反腐倡廉教育。二是围绕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特别是法制部门的沟通联系,抓紧健全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违纪行为惩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法规制度,不断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三是围绕增强监督的制衡力,在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的同时,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好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四是围绕增强改革的推动力,坚持找准职能定位,既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更要注意调动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积极性,协助他们不断推进和深化各项改革。五是围绕增强纠风的保障力,坚持以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为载体,协调督促各参评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二)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上创新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借助市场机制、经济制度和利益调节机制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1、充分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防治腐败。一是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创新。应围绕利用市场机制改造行政权力,建立行政退出机制,把原本属于市场主体的权力交给市场主体,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健全完善行政权力易于介入环节的程序性预防制度。二是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机制发挥作用的范围和领域。凡是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运作的事项,都要采取市场竞争的办法去运作。三是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管理,强化其行为后果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监督制约各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和个人的违规违法行为。2、运用经济手段防治腐败。一是加大对资金和财务的严格管理力度。进一步推进财政金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财政金融部门资金审批内部监督制衡机制,分解审批权力,规范审批程序,探索实行电子审批,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明确规定各单位“一把手”不许直接管钱,建立报销票据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会人员、单位主管领导联签制,严格财务管理。二是加大对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的经济监督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是加大对经济腐败行为的经济制裁力度。3、利用利益调节机制引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是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节少数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解决不同行业、部门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二是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对领导干部履行廉政、勤政责任情况实行经济奖励或惩戒,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三)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在充分运用民主和法制手段防治腐败上创新1、注重运用公开和民主措施防治腐败。当前,应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行电子政务,特别是电子监察系统,推动政务公开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公开办法,探索实行群众代表列席办公会议、群众评议质询等制
本文标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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