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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竹工卡县民政局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建立高效、优质、规范、一流的软环境”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破除阻碍科学发展的旧体制、旧机制,建立精简、统一、高效、优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一流的软环境,全面推进墨竹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目标任务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以群众满意、上级认可为标准,以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法制型、责任型、廉洁型机关为主要目标,着力解决民政局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思想舆论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努力打造效率最高、服务最优、诚信最佳的软环境,为实现全县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实施范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范围为: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局机关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涉及民政部门有关解决民生、促进发展的业务工作和职责职能。四、工作重点(一)全面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放权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杜绝违规现象。要全面、彻底、仔细地清理我局涉及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切实按县委、县政府要求把该减少的审批事项减到位、该明确的审批环节明确到位、该下放的权力下放到位,力求做到审批少、效率高、服务优、管理严。(二)全面实行严格的部门首办责任制。局机关各室要严格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具体业务落实到人,做到凡一事一科能解决的,必须由该科室以最快速度解决到位;凡一事涉及多个科室才能解决的,由首问责任人或科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三)全面实行严格的服务事项公开承诺制度,制订政务信息公开方案。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以构建阳光政务为目标,继续修改和完善《墨竹工卡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墨竹工卡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把涉及我局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承诺事项以及各类行政事项的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内容逐步通过宣传栏、板报等形式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四)全面实行严格的高效、及时、准确、规范的限时办结制。按照我局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对婚姻登记、残疾证办理等民政办理事务限时办结事项,严格按照办结时限办理。(五)全面实行重大项目集中办公、集中审批制。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分工合作,做到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实行民主决策,充分发挥好班子的整体功能,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尤其在涉及民政的重大项目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六)全面实行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制。局党支部成立投诉监督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访箱,专门受理涉及民政系统及领导干部的投诉工作,做到凡投诉的百分之百受理、凡受理的百分之百查清、凡查清的百分之百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七)全面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凡企业、群众、服务对象投诉的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行为,一经查实,局领导班子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按县委、县政府要求,上报有关部门,该调的调、该降的降、该撤的撤、该依法追究的依法追究责任,并向社会曝光,作为警示教育典型。五、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县民政局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张家云副组长:张绍增、杨永富、张春莲成员:徐加林、汪志雄、杨菊兰、文荣生、毛留建、王家坤、湛菊英、角自洪、陈德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六、具体要求(一)认真自查,狠抓落实。机关各股(室)开展自查自纠,对照“七项制度”涉及的要求及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问题,深挖根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七项制度”涉及的内容落到实处,不断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二)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局机关要严格执行《马龙县民政局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建立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机制。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要抽人组织对落实七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对落实不到位的股(室)和个人要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对方式创新、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将在全系统内宣传、表彰。附件:1、《马龙县民政局服务承诺制度》2、《马龙县民政局限时办结制度》3、《马龙县民政局首问首办责任制度》4、《马龙县民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5、《马龙县民政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6、《马龙县民政局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办法》7、《马龙县民政局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二ОО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附件1马龙县民政局服务承诺制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发展软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局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第三条服务承诺制是指局机关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对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第四条该制度遵循依法、诚信、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围绕首问服务、即时服务、限时服务、全程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来制定,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局长对本单位服务承诺的兑现和落实负总责。第五条局机关服务承诺的具体事项:1、社会团体登记审批股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负责人:赵绍荣;联系电话:8885746办结时限: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批股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负责人:赵绍荣;联系电话:8885746;办结时限: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3、婚姻登记审批股室:婚姻登记处;负责人:陈德斌;联系电话:8881479;办结时限:当天办理。4、收养登记审批股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负责人:文荣生;联系电话:8885746;办结时限:公告60日后无人认领方可办理收养手续。5、城市低保审批审批股室:低保股;负责人:汪志雄;联系电话:8885687;办结时限: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日内。6、农村低保审批审批股室:低保股;负责人:汪志雄;联系电话:8885687;办结时限: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日内。第六条严格履行八项工作承诺:1、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2、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3、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4、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5、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6、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7、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8、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第七条股室(处、站)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依据《马龙县民政局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1、服务承诺不兑现的;2、纠错态度不端正,整改措施不力的;3、违背服务承诺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有本制度第六条情形之一的,由局领导班子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问责,造成严重影响的报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责任追究。第九条服务对象对工作人员不满意的,可以向上级部门或县民政局投诉,投诉电话:8880633。县民政局将及时受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接到投诉后15日内告知投诉对象。第十条本制度由马龙县民政局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附件2马龙县民政局限时办结制第一条限时办结制是指本局在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服务对象)提供审核、审批或其他公开服务时,必须依照相关规定的程序,要求及其所承诺的时限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第二条限时办结制要按照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原则,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办理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报县委、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并接受监督。第三条各股室(处、站)要按照本制度,将审批和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分解细化,编制流程图,内容包括办理事项、办理环节、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时限等,使每项工作、每个程序、每个环节都做到责任明确、时限具体、要求清楚。第四条各股室(处、站)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不需要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当在15日内完成;需要充分调研、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答复时限以收件日作为计算工作日的起始时间。第五条各股室(处、站)对办理的事项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当告知服务对象并说明原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条各股室(处、站)处理行政事项,要将各类行政事项的限时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应当以依法及时、方便群众为标准,让办事人员满意,不得推委、拖延、扯皮。第七条各股室(处、站)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要实行AB角制,能够相互补岗位;提倡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留言、启示等方式实行告知。第八条有下列情形视为违反限时办结制行为:(一)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未能办结的;(二)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才提出延期申请的;(三)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不将办理结果交付服务对象的;(四)不按规定给服务对象答复的。第九条服务对象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按办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导致超过办结时限的,不视为违反限时办结制行为。第十条股室(处、站)和个人违反限时办结制的,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马龙县民政局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马龙县民政局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附:马龙县民政局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业务项目一览表马龙县民政局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业务项目一览表序号业务名称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责任股室责任人联系电话1社会团体登记1.单位党组织建立情况。2.申请成立报告。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登记表。4.机构备案表。5.印章备案表。6.帐户备案表。7.章程备案表。8.筹备申请书。1.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2.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申请。3.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核。4.系统考查论证。5.核准登记。6.公告。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A角:赵绍荣B角:文荣生8885746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1.单位党组织建立情况。2.申请成立报告。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登记表。4.机构备案表。5.印章备案表。6.帐户备案表。7.章程备案表。8.筹备申请书。1.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2.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申请。3.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核。4.系统考查论证。5.核准登记。6.公告。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A角:赵绍荣B角:文荣生88857463婚姻登记1.三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1.申请与初审2.受理3.审查询问4.登记发证当天办理婚姻登记处A角:陈德斌B角:杨海燕徐崇兰88814794收养登记1.本人收养申请。2.单位或镇(含村、组)有收养能力的证明。3.计生部门(含区、街道、单位)证明。4.公安派出所证明、傍证(3人以上证明)。5.公告。6.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结婚证(复印件)。7.合影像1寸1张,收养人及被收养人单人像各1张。8.医院体检表。9.收养协议书。1.收养人提交申请。2.收养人、送养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3.审查。4.公告。5.办理收养登记。公告60日后无人认领方可办理收养
本文标题:马龙县民政局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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