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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成汽车检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資料為上海一成汽车检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專有之智慧財產,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移轉,並應列入移交。第1頁公司授权管理办法修订日期:2011年4月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示本公司、子公司及各区域单位,各主要职务及执行职务所需之权限与对其他职位之关系,以达成权限明确化之目的,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公司分层负责管理之规定,除法律、公司章程及组织纲要另有规定者外,概依本办法之规定执行;本办法未规定者,则依其他有关规章之规定作业。第三条本办法不涉及董事会、董事长及股东间之权责划分事项。第二章授权范围第四条本公司分层负责授权范围包含人事作业、业务推广、生产制令、费用报销、资产管理、庶务管理及印信管理等七大类。第五条本办法所授予权限之主管,依公司组织架构层级分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部门主管等四个层级。公司组织层级如<组织结构>。公司总部之单位最高主管为总经理,子公司之单位最高主管为副总经理。授权之范围为各单位层级主管负责掌管之业务。主管因故不在,由上层直属主管代理或依第八条规定办理之。为明确各主管之授权层级,公司组织变更或重大人事异动时,由总经理重新核定各主管之授权。第六条依规划之层级组织单位,主管出缺时,由代理人代行核决。第七条单位主管依授权归属执行之工作以向下授权为宜之业务,可说明原因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授权下层人员决行。但单位主管仍须负行政上之责任。第三章授权规定第八条本公司有关人事作业之授权归属依下列规定办理:一、组织规划由总部或子公司负责规划之项目主管拟定,呈总经理核决后生效。二、编制总部、子公司之部门编制由项目主管拟定,会同人力资源部门后呈总部核定。总部若对编制有异议,得要求修正之。三、规章办法全公司共通性质之规章办法(如授权办法、薪资管理办法、内控/内稽制度等),一律由总经理核定,子公司自行订定属地方性质之执行办法、细则,但不得上海一成汽车检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資料為上海一成汽车检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專有之智慧財產,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移轉,並應列入移交。第2頁与总公司性质之规章办法抵触。四、人员任聘(一)各单位编制内人员之任聘,除各部门主管及其他重要技术人员外,一至三职等,由部门主管核定,四至九职等由副总核定,十职等或经理级以上主管需转呈总经理核定。(二)总公司、子公司、区域单位主管或人事主管、财务主管及其他重要技术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定。(三)非属编制内之人员任聘,除临时性质或临时工,由副总核定外,余应经编制重新核定之程序。五、调遣异动(一)一至三职等(含)以下之职务调遣异动依下列规定作业之:1.不同部门由原部门主管拟定,会签异动部门后由原部门主管核定;2.同部门由部门主管核定;(二)四至八职等(含)以上之职务调遣异动,由原部门主管拟定,呈请副总核定。(三)九职等(含)以上之职务调遣异动,由单位最高主管审核,呈总经理核定。(四)工作轮调:事业单位年度员工工作轮调计划由人资部门主管拟订,经呈总经理核准后作业之。(五)总部、子公司及事业单位间之职务调遣异动,由总经理核定。六、出差/考察:(一)国外出差:员工派赴国外出差、考察,由单位主管拟定并由副总审核呈总经理核定后作业之。(二)国内出差:1.一日(含)以内之员工出差,由部门主管核定,会签人资部;2.一日以上之员工出差,由副总核定,会签人资部;3.三日(含)以上之员工出差,会签人资部,由总经理核定。(三)公出:员工公出由部门主管核定,并会签人资部;部门(含)以上主管由总经理核定。七、请假: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规定执行。上海一成汽车检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資料為上海一成汽车检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專有之智慧財產,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移轉,並應列入移交。第3頁八、加班: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规定执行九、调班(一)部门(含)以上单位集体调班,须由部门主管拟定;并知会人资部,经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二)全公司调班由人资部门拟定,经总经理核定后实施。十、员工派外训练(一)年度训练计划由人资部门拟定,依项目费用核定权限,由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二)非年度计划之国内派训(须符合一般费用报销权限)1五职等(含)以下由部门主管核定;2五职等以上由总经理核定。(三)员工派赴国外受训一律须提呈总经理核定。十一、员工薪资调整、异动依公司核定之薪资管理办法与考核管理办法办理。十二、员工晋升(一)公司员工晋升依照考核管理办法与薪资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并由人资部核备。(二)特殊状况之晋升由部门主管拟定,会人资部门后晋升至六职等(含)以下由副总核定,六职等以上由总经理核定。十三、员工离职(一)三职等(含)以下员工离职,由部门主管核定。(二)四至五职等(含)以上员工离职,由副总核定。(三)六职等以上员工离职由总经理核定。(四)员工离职申请经核定后,由人资部门通知离职者办理员工职务交接。(五)未依规定离职者,主管及人资部门负连带责任。第九条本公司有关营销业务推广之授权作业依下列规定办理:一、营销策略规划及政策(品牌、CI、新市场、新事业…)修订,由营运中心拟定,总经理核定;二、年度销售目标由副总拟定,总经理核定。三、展览/新设区域(一)年度设立计划(包括预算)由市场营运中心主管拟定,总经理核定。(二)装潢设计应符合公司CI,由营运中心主管拟定,呈报总经理核定。(三)工程施工依年度计划编列预算者:1.金额在人民币2万(含)以下者,由副总核定,方可发包施工。上海一成汽车检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資料為上海一成汽车检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專有之智慧財產,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移轉,並應列入移交。第4頁2.金额在人民币2万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定,方可发包施工。非年度计划且无预算者,依营缮工程权限核定。四、推广企划/文宣(一)方针策略由营运中心最高主管拟定,总经理核定。(二)品牌形象企划由营运中心最高主管拟定,总经理核定。(三)依年度计划执行之活动:1.金额在人民币2万(含)以下者,由营运中心主管核定。2.金额在人民币2万以上5万(含)以下者,由副总核定。3.金额在人民币5万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定。非年度计划且无预算者,依一般费用权限核定。(四)全球性统一之文宣或地区性文宣由营销营运中心主管拟定,总经理核定。五、产品定价、调价产品定价、调价由经营管理中心召集相关主管拟定后,呈总经理核定。六、有关公司产品销售之折扣授权统一由总经理负责。第十条有关公司生产制令之授权作业依下列规定办理:一、新产品之上市计划,由经营管理中心最高主管召集营运中心及区域主管讨论后拟定,总经理核定。二、新产品研发计划,由经营管理中心最高主管核定并由研发技术部门负责跟催。三、长期产能规划由经营管理中心主管拟案,总经理核定。四、存货政策由经营管理中心主管拟案,副总经理核定。五、年度产能规划由经营管理中心主管拟定,总经理核定。六、新技术产品研究发展由研发部门负责。第十一条有关公司费用报销之授权作业依下列规定办理:一、未依公司付款条件申请之各项费用,一律由总经理核定后办理。上海一成汽车检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資料為上海一成汽车检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專有之智慧財產,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移轉,並應列入移交。第5頁二、例行费用(一)本办法所称之例行费用,系包含水电、电话、伙食、保险、租金及其他已订有合同或规定之费用。(二)例行费用订有合同且经呈总经理核定者,依合同约定授权主办单位主管核定。(三)费用支付在1000元(含)以下,由部门主管审核,中心主管核定。(四)费用支付在5000元(含)以下,由副总核定。(五)费用支付在5000元以上,由总经理核定。(六)生产性质之水电等公用费用,授权经营管理中心主管,按预算标准核决三、其他费用(一)本办法所称其他费用系指除例行费用规定外之费用均列属之。(二)无凭据之费用若在排除于公司允许范围外,则须依本授权规定提升一级核定之。(三)项目费用、资产购置、营缮工程、原物料采购等作业之费用报销权限,按该作业项目之核定权限核定之。(四)交际费用按预算核定之金额为每月限额,超支应特别说明并经总经理核定。1.费用金额在1000元(含)以下,授权由中心主管核定;2.费用金额在3000元(含)以下,授权由副总核定;3.超过上述权限之交际费用由总经理核定。(五)捐赠1.捐赠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下,由副总核定;上海一成汽车检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資料為上海一成汽车检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專有之智慧財產,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移轉,並應列入移交。第6頁2.捐赠金额在10000元以上,一律须呈请总经理核定。(六)异常费用凡性质特殊,或依税法规定不得列为费用之支出一律须提报总经理核定。第十二条有关公司内之财产购置与管理,概依下列授权作业规定办理之。有关财产购置之授权规定,已建立项目并编列预算者,依项目管理办法办理,未列项目者依下述规定办理:(一)设备与工具之请购1.请购金额在500元(含)以下,授权由部门主管核定;2.请购金额在2000元(含)以下,授权由副总核定;3.请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须呈请总经理核定。(二)营缮工程之申请与发包1.营缮费用在5000元(含)以下,授权由副总核定;2.营缮费用在5000元以上,须呈请总经理核定;第十三条有关公司庶务性请购与管理,概依下列授权作业规定办理之。一、对于各单位之庶务性、原物料请购,一律应注明库存状况。二、庶务用品之请购(二)请购金额在500元(含)以下,授权由中心主管核定。(三)请购金额在2000元(含)以下,授权由副总核定。(三)请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一律呈请总经理核定。三、原物料之请购属长期采购合作性质,应签订合约,经总经理核定后,授权副总依合约约定核定执行。四、采购比照请购之核准权限办理。五、原物料及用品请领(一)例行使用请领由部门主管核定。(二)其他请领由经营管理中心主管核定。上海一成汽车检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資料為上海一成汽车检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專有之智慧財產,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移轉,並應列入移交。第7頁六、产品领取/出货按照成品出货管理管理程序作业。第十四条有关公司之印信对外行文、刊刻与销毁、使用与保管之授权作业,概依下列规定办理之。一、对外行文(一)若属经常性行文如劳、健保、报关、在(离)职证明等,授权由中心主管核定。(一)若属非经常性且非政府机关之行文,授权副总由核定。(三)若属非经常性且为对政府机关之行文,一率由总经理核定。二、印信刊刻与销毁(一)属于个人及处理一搬事务之刊刻销毁一律由经营管理中心主管核定。(二)属于公司事务用之刊刻与销毁,授权由副总核定,但须报总经理核备。三、印信之使用与保管(一)凡使用范围仅于文书收发及事务处理,授权由经营管理中心主管核定。属合约性质之用印,凡总收入小于2万元或总费用小于2万元之合约者,或已签合约之续约,条件无重大改变者,授权由副总核定;其余性质之合约,一律由总经理核定。(二)有设置银行帐户,属现金收受及银行往来章(大章)之使用,一律由总经理核定。第十五条本办法所规定之各级主管之授权非经总经理同意不得下授,但请假出差期间,应事先指定代理人,并经上一层主管核定。第十六条各级代理主管之权责以被代理之主管权责范围内,依其授权程度为限。第四章稽核第十七条本办法之稽核作业由总经办负责。第十八条财会部门应每月统计各部门之费用状况,对于授权不符之作业应不予付款。第十九条稽核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稽查授权作业之执行状况,并提报稽核报告呈送总经理。第二十条对于授权不符规定之主管,由总经理予以纠正,若连续累犯,得视情节轻重给予上海一成汽车检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資料為上海一成汽车检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專有之智慧財產,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移轉,並應列入移交。第8頁必要之惩罚;严重时,由总经理核定取消其授权。第二十一条授权办法之疑义,由总经办统一解释;对于窒碍难行之规定,应实时反应,提报修正建议呈总经办核定修正。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称费用报销,若违反下列限制范围,则不予以核销支付。一、主管自行发生之费用,依本办法授权权限执行。二、同时间、品名范围内所发生之费用,不可开具二张(含)以上发票或有效凭证,分别申请以规避权责呈核范围。第二十三条各授权主管若逢缺未补前,除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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