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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15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办”)负责组织报名、命题、考务、评卷和录取等工作。各区应相应成立中招领导小组,负责本考区中招工作,具体工作由考区招办承担。各校应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开展工作。二、报名(一)报名对象1.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3.具有本市户籍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校生或毕业生和现役军人不得报考。(二)报名时间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2015年4月28日至29日补报。(三)报名地点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应在招生片区以下报名点报名:1.学籍所在校。2.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社会考生(含往届生)、返厦参加中考的厦门户籍考生和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四)报名注意事项1.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在学籍所在校片区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考生,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若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升学的,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2.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含定向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作为过渡,2013年2月4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确认为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应在学籍所在校有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学习经历,在报名时应提供父(母)近两年在厦务工、居住和缴纳社会保险等的合法有效证明。在我市初中就读的以下三类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含定向生):(1)持香港、澳门身份证件学生和华侨学生以及持有外国护照的学生(由市外侨办出具证明);(2)持台湾身份证件的学生(由市台办出具证明);(3)户籍不在厦门的来厦创业留学人员子女(持其父(母)的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报名)。除上述所列非本市户籍考生外,其他非本市户籍考生不能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含定向生)。3.户籍和学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生若报名参加我市中考,不能再报名参加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的中外合作班和集美中学普通班面向本省其他地市招生。(五)报名办法1.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由市招办另行公布。2.应届考生应备齐以下材料:(1)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2)参加厦门市初中升学录取的考生须提供初中招生报名表,初中阶段转学的考生须提供转学证明和转学前原学校的学籍卡;(3)社会实践登记表;(4)学生综合成长记录目录及自我评价;(5)在初中就学4年以上(含4年)的应届生应附“就学简历证明”;(6)非本市户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或监护人(附注监护对象)在厦居住的暂住证明;(7)填报我市普通高中的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供父(母)劳动合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8)到考区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或补报名的应届考生还须持应届生证明。往届生须提交前述材料中的除第(2)项之外的其他材料,还应提交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材料。3.报名点应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于考生报名时向考生及家长告知中招政策规定,符合条件者方给予报名。对于外地户籍考生,报名点还应告知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考报名考试规定,提醒考生慎重考虑。考生报名后,报名点应打印《中招考生报名信息表》让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报名点应于报名结束2天内张榜公示考生名单,3天后向考区招办报送考生名册及公示情况,再由考区招办报送市招办。(六)报名费用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办法由市招办另行通知。三、考试全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简称“中考”。(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二)考试成绩1.考试成绩计算各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思想品德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体育满分值25分。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生物实验(以下简称“实验”)的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2.升学成绩计算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六部分组成:(1)语文、数学、英语的卷面成绩;(2)物理卷面成绩的90%;(3)化学卷面成绩的60%;(4)思想品德卷面成绩的25%;(5)体育分值;(6)照顾分。投档总分四舍五入,总分值为650分加照顾分。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档分扣减40分。3.考试科目等级计算实行考试科目全等级制度(体育除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学科(以下简称“九科”)按卷面成绩依考生总数的4:3:2:1的比例分别折合为A、B、C、D四个等级。4.综合素质评价应届生由学籍所在学校作出评价,往届生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作出评价。(三)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日期午别时间考试科目备注5月9日至10日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1.生物实验考查对象为初二年级学生。2.若三个实验考查无法如期完成,5月24日继续进行。3.补考时间为6月14日。5月12日至5月21日体育补考时间6月13日5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思想品德10:30—11:30历史下午15:00—16:00地理对象为初二年级学生16:30—17:30生物6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语文下午15:00—17:00数学6月21日(星期日)上午8:30—10:00物理10:30—11:30化学下午15:00—17:00英语听力15:00—15:25(四)有关说明1.除体育和实验考试外,其他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全市统一网上评卷。个人考试成绩和投档位次可在网上查询或由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2.初三年级转学到我市的,以及在外地就学(含往届)返厦参加中考的,持原就学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地理、生物成绩证明认定等级。3.地理、生物等级评为D级的考生或缺考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15年5月23日的全市统一考试,但等级最高评定为C级。4.根据省教育厅规定,职业学校除了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及市教育局批准的个别专业可以举行面试外,其余一律不举行面试。四、招生(一)招生范围1.除特别规定之外,各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片区招生。2.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科技中学、厦门二中、厦门实验中学、英才学校、康桥中学、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类学校,以及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等四所高中的中外合作课程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3.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每校另向其所在片区之外招收30名普通生。同安一中、翔安一中另向其所在片区之外招收50名普通生。4.厦门十中、厦门海沧实验中学、启悟中学、内厝中学等另向思明/湖里片区招收普通生。计划指标详见《厦门市2015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册》。(二)招生类型及计划招生类型包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除了招收普通生外,部分学校还招收定向生、特长生、保送生、实验班学生和台生班学生。1.定向生。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同安一中等4所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5%指标直接分配到片区内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其中:(1)厦门一中、双十中学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5%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2)外国语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40%指标面向集美/海沧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15%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3)同安一中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5%指标面向同安/翔安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符合省一级达标学校普通生填报条件且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应届考生(不含民办学校接收的转学学生)可填报定向生。定向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学校的普通生最低投档线下55分。定向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不再补录。在填报定向生志愿前,思明/湖里片区的考生应先填报厦门一中和双十中学的普通生;集美/海沧片区考生应先填报外国语学校的普通生,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应先填报同安一中的普通生。定向生的资格由报名点负责审核,并于2015年3月18日至3月20日对符合填报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区、市招生考试机构。2.特长生。市级(含市级)以上体育项目传统学校或体育特色学校可以招收体育特长生,其他普通高中经批准可招收艺术特长生。考生在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或特长明显,可由本人及监护人提出申请,向招生学校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报考市直属学校特长生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报考区属学校特长生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测试合格且第一志愿填报特长招生学校的,在投档分达到同批次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招生方案应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体卫处,区属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招生方案应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特长生招生方案经审核后,于4月15日前在市教育局网站、市招办网站和相关学校网站上公布。全市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结果于5月10日前同时在上述三个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3.保送生。经批准,外国语学校、厦门二中、厦门六中、同安一中、科技中学、集美中学、禾山中学、灌口中学、翔安一中、内厝中学等学校本校学籍应届毕业生,符合本校保送条件的,可免试保送本校高中。上述十所普通高中应制定本校保送生招生方案,明确保送条件、程序和相关要求,并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区属普通高中的保送生招生方案应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学校保送生的招生方案经审核后,于4月15日前在市教育局网站、市招办网站和相关学校网站上公布。保送生的拟录取名单经报市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7日前同时在上述三个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4.实验班招生。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招收中外合作课程实验班,投档分最多降至本校普通生最低投档线下40分。根据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方案,科技中学提前招收“高中创新实验班”100人,其中本校直升20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办学要求,厦门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提前招收数字化实验班70人。科技中学和厦门实验中学的招生方案应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拟录取名单应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在市教育局网站、市招办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公示三个工作日。中外合作课程实验班和集美中学普通班,还面向本省其他地市招生,户籍和学籍均在本省其他地市的应届初中生可报考。四校对外招生的报名、考务、录取等具体工作由市招办另行组织,录取工作于6月5日前结束。5.台生班招生。持有台胞证在我市初中就读且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可报考全部一级达标高中的台生班。中考分数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可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校招收计划见《厦门市2015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市2015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册》。五、志愿填报(一)志愿设置及招生条件志愿共设3批次30个。考生根据招生范围和填报条件选报志愿,其中应至少填报两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志愿。1.第一批次,设14个志愿。(1)志愿类别现有15所省一级达标高中普通生(含特长生);定向生;中外合作课程实验班;厦门实验中学;五年制高职;在厦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填报条件①高中普通生、定向生:“九科”全部为C级以上(含C级)且至少三科达到A级;实验考试均合格;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六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
本文标题:厦门市2015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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