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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教育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1.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教育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效能,创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2.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3.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学校和教育机构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4.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证监管对象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一)学校常规工作管理。1、遵纪守法。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2、2、办学条件。办学场地、设施是否符合设置标准和安全要求;是否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经费投入,配齐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定期进行疏散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3、学校章程。章程完善及按照章程开展教学活动情况。4、财务状况。收费项目许可,收费支出、资金使用,财务人员、会计制度,报表编制,年度审计情况。5、教学质量。学籍管理及教学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家长、社会认可度。(二)住宿生周末乘车管理。1、学校应做好承租车辆的安全审查和上报等工作。2、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完善承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周末乘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3、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与客运公司、随车人员签订责任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三)校园食堂物质配送中心管理。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杜绝“三无”食品流入学校,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1、统一采购。严格实行学校食堂物资集中采购、招商准入和划片配送制度。各学校食堂物质由中标企业统一配送;任何学校不得私自采购非中标企业(个人)食堂物资,严禁中标企业委托安排非中标企业向学校食堂供货。2、严格管理。中标企业要信守承诺,热情服务,保证质量。配送中心要经常听取学校和供货企业意见,加强沟通、协调和监督,确保学校食堂物资配送规范运行。3、落实责任。各学校和中标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学校食堂物资配送工作。供货商对所供应的物资必须实行“三包”,承担所供物资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盈亏。全各教育单位必须按规定渠道采购物资,并及时结清货款,不得截留、扣押和挪用食堂物资货款;对违规采购或采购时敷衍塞责、麻痹大意、不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损失和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四)市教育局要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定具体的抽查对象和内容,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三、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市级教育监管对象名录库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明确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管的学校或教育机构,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包括市职校、各中小学、幼儿园共264个。抽查组织科室可针对不同的抽查事项,根据监管对象的类别确定不同的随机抽取范围。四、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构成。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作为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可对本局所有随机抽查事项进行检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五、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通过电子抽签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六、组织实施1.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每年4月底前,由随机抽查事项所涉及的业务处室提出“双随机”抽查计划,经审核审批股审批汇总、局领导审定后,统一公布实施。业务股室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经审核审批股初审,并报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增补。2.“双随机”抽查的启动。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启动“双随机”抽查。3.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双随机”机制要求,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4.开展执法检查。指派一名干部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5.“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监管对象总数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6.抽查结果运用。针对监管对象名录库逐一建立诚信档案。检查结束后,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于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推送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监管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七、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有关股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市政府文件确定的时间进度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2.程序规范,档案齐全。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3.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及时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附: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万宁市教育局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本文标题: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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