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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条例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订本规定。1.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中所有施工单位。1.3乙方施工单位在执行本规定时,还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定。2.管理规定2.1安全管理:2.1.1管理制度2.1.1.1乙方单位进场后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详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度中应明确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目标。工地应按规定指定专(兼)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应对工地生产、技术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直接负责。2.1.1.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员、各工种工作人员都应贯彻执行《建筑法》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严格岗位责任制,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2.1.1.3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具有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的措施,并报监理及甲方审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2.1.1.4进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时,需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并履行签字手续。2.1.1.5所有进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配戴安全带。乙方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须在甲方备案。2.1.1.6乙方单位必须每天安排维修电工检查变压器,施工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对有损坏的线路、开关,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抢修。2.1.1.7乙方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事故隐患的部位应定人、定时、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如收到甲方或监理发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将其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及甲方,并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2.1.1.8施工现场须保证通道畅通,并在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如:高空坠物、小心安全、严禁烟火等等。2.1.1.9每月由监理组织进行项目安全联合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部位须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对已通知整改但没有认真执行的乙方单位应进行1000元以内的罚款;对于屡教不改者进行10000元以内的罚款。2.1.1.10建立安全处罚制度。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及民工队进行处罚。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停工整顿三种。2.1.1.11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办法如下表:项目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安全帽/工牌口头/书面警告处以50元/人的罚款处以500元/人的罚款通道/围栏口头/书面警告处以100元/处的罚款停工整顿高空坠物口头/书面警告处以100元/处的罚款工长清除出场防火措施口头/书面警告处以500元/处的罚款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易燃、易爆品保管口头/书面警告处以1000元/处的罚款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施工机械口头/书面警告处以500—1000元/台的罚款机械清除出场施工用电口头/书面警告处以1000元以内的罚款(视情节轻重定)工长清除出场随地大小便口头/书面警告处以100元/处的罚款停工整顿打架斗殴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参与人员清除出场停工整顿工地酗酒口头/书面警告处以100元/人的罚款处以1000元/人的罚款2.1.2检查细则2.1.2.1临时用电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同工程难度与技术复杂性相适应。2)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3)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在1KV以下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保证4m;外电线路电压1KV~10KV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保证6m。4)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5)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6)在只准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接触外物。7)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用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平台等;?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和支架。8)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9)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10)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1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线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12)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13)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管套。14)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做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1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16)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科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1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18)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装置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19)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20)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责任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符合本规定中g)项要求,对产生震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接点不少于两处;?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还要按本规定中h)和q)项的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2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2.1.2.3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7)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8)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9)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行走。?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拉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所有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布置登高扶梯。操作平台上应显著的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的人员和物料的总重,严禁超过容许荷载值。10)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11)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拉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12)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13)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物件。1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15)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2.1.2.4机械使用1).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2).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等作业。3).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司炉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4).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5).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
本文标题: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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