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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学校早读、晚修上课规范为了加强早读、晚修的课堂管理,提高早读、晚修的上课质量,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校园,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特制定早读、晚修上课规范,请各位老师遵照执行。一、早读上课规范1.早读课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进行朗诵或技能训练,不允许自习。请各班主任选好领读员,负责每天早读的领读。2.早读管理教师必须按时到达课室,组织学生按规定的早读内容进行集体读书或训练。由早读管理教师或领读员领读,或师生共读。早读管理教师必须在教室内巡视指导。3.周一的早读内容由班主任统筹,不作统一规定。周二、周四的早读统一使用《国学诵读写》教材或中华经典诗文进行朗诵。《国学诵读写》的内容可以用多种形式反复诵读。周三、周五可朗读各学科内容或进行技能训练。也可使用教务处统一安排的早读资料朗读。二、晚修上课规范1.晚修管理老师必须按时到达课室,确认学生出勤情况,做好晚修纪律管理。2.晚修第一节课必须是各科作业或技能训练,由各专业部和学科组安排内容,晚修管理老师做好监督。3.晚修第二节课在完成学科作业或技能训练的前提下,可以观看与专业教学相关的有教育意义的视频。视频素材由教务处审定或指定。早读、晚修课的课堂巡堂由值日行政负责。早读时间,A组值日组长负责巡视教育楼和知识楼,B组值日行政负责巡视创业楼,学生不读书但纪律尚好,扣1分学风,学生不读书且纪律混乱,扣2分学风。各值日行政在每天值日系统的学风中扣分。晚修由相关的值班行政负责。请各值日行政将巡视情况于当天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会对早读、晚修进行巡堂检查及反馈公示。教务处2017年2月8日
本文标题:早读、晚修上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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