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 第十一课-----1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依法参与民事活动生活处处有民法民法保护我们生活中哪些民事关系?1、早上买菜时明明给了钱,菜贩硬说没给钱(财产关系)2、坐车上班,司机紧急刹车,头被撞得鲜血直流,司机说责任不在他们(人身关系)3、自己的照片被人摆在照相馆里,照相馆负责人说不关他们的事(人身关系)4、给自己的手机存钱,但号码打错了,钱到了别人账户里,要求退还钱财,却遭到拒接(财产关系)民法广义的民法包括: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狭义的民法-----------民法典。中国至今没有《民法典》,但有《民法通则》。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二)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3、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原则4、合法(政策)原则5、合德(公共利益)原则黄某住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职工食堂附近,食堂的烟囱正对着黄某家的阳台,一到做饭时间,就浓烟滚滚,严重威胁着黄某家人的身心健康。黄某找食堂负责人商谈过多次,希望食堂能够改一下烟囱走向,对食堂造成的经济损失,黄某愿意负担一些。这样好言好语谈了几次,食堂依然我行我素,一到做饭时间,黄某家只能关紧窗子。黄某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找到这家国有企业的领导,向其诉苦,不料该领导却说:“我们是全民企业,个人无权干涉。”黄某听了很气愤,想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特咨询律师能否去法院起诉这家企业。这家企业的做法严重侵犯了黄某的合法权益,黄某有权利要求这家企业妥善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企业所在地法院起诉。(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①、自愿:就是民事活动要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为准。真实意思就是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表现相吻合。案例2:2000年,刘某申请宅基地建房,被邻居当镇长的王某所知,王某便指示相关人员拖着不办。说如果将8分的“祖国山河一片红”的邮票以2000元卖给镇长,此事可成。刘某无奈,只好按照王某的要求将邮票转让于王某。王某遂批准了刘某的宅基地。房屋建好后,刘某便以胁迫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返还“祖国山河一片红”的邮票,并为此引起纠纷(注:《祖国山河一片红》邮票,8分面值,文革1968年11月25日发行,不到半天。一位中国地图出版社的编辑发现这枚邮票上中国地图画得不准确,没画出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他便通过组织向邮电部反映。邮电部发现问题后,急令全国各地邮局停售,邮票要全数退回。但已有个别邮局提前售出了这枚邮票,致使有少量邮票流出。“一片红”发其存世数量少,而成为新中国邮票中著名的珍邮,并名列世界珍邮之中,现价750万元左右)②、公平:就是公正、机会均等、互惠互利,不能随意抬价、压价,损害对方的利益,不能乘人之危,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③、等价有偿:就是取得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要他人提供服务,应当向支付相应的价款或酬金。④、诚实信用:是指在民事活动中应从善意出发,真诚地对待对方当事人,正确行使民事权利,严格履行民事义务。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观念的法律化,是民法的“帝王条款”案例3,《佯装不知建一高楼》甲知其新房屋南面邻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半年后,南面高楼建成,乙的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为此,引起纠纷。【问题】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本案涉及诚信原则问题。本案中,甲明知其新房屋南面邻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仍将房屋售与乙,其行为构成了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对此,买受人乙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买卖合同,或者请求变更合同价款,以弥补自己的损失。人民法院可根据买受人乙的请求或撤销买卖合同,或降低合同价款,以弥补乙的损失。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民事主体: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1公民的民事权利民:公民和法人(企事业单位),是民事权利的主体。事:财产、劳动、经济、人身、家庭等事务活动权利:依照法律享有的利益民事权利:就是公民和法人依照法律规定在财产、劳动、经济、人身关系中享有的利益。1、什么叫民事权利2、基本法律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任何公民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并不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10岁18岁(少数16岁)无行为能力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间歇精神病人完全行为能力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通过自己独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条件:年满18周岁的成年非精神病人,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注意:智力上要求——智力健全,没有精神障碍。1案例陈某(9岁)因画画获奖得了,3000元奖金——买了梁某店游戏机2800元其父母很生气到梁某店要求退货.梁某不同意,认为不是质量问题不退。问:梁某应不应当退款?1答案梁某应当退款。因为小陈才9岁,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所进行的数额较大的民事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进行。因小陈的父母不同意此买卖行为故买卖游戏机的行为无效。2案例女儿李某(17岁)在东莞打工,每月工资760元。一天,在某店,买了一条1600元的项链。其父母很生气认为其女儿还是未成年人到某店要求退货,某店则认为不是质量问题不退。问:某店应不应当退款?2答案某店不应当退款,因为小李虽然17岁,但她已工作能自己养活自己,即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的生活来源,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可以进行独立的民事活动。所以小李买项链的行为是有效的。其父母的主张不能支持。①年满10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成年人。③其行为效力有效的有:纯获利益的行为、与其年龄或智力相适应的行为。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法律限定的民事行为的人。3案例•甲(7岁、女)————乙(12岁)两人邻居,经常放学同行,巷子里总是有一条狗,甲很害怕。甲说“绕道行吧”乙说“不怕,我保护你,狗咬了我负责”问:如果甲真的被狗咬了,到医院医治用了2000元,乙应不应当赔偿?3答案乙不承担甲受伤的法律后果,乙无须赔偿。理由:乙才12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可以进行与他的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本案中乙承诺要保护甲的安全是他不能理解和承担的,故此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以自己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①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②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成年人。③其行为效力为有效有:纯获利益的行为、处分小额零用钱。比如:某甲9岁,能否结婚?或者能否与30岁的乙做买卖房子的生意?能否参加选举?•分析•大家知道不能。•理由是一个人出生虽已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可以享受各种权利,但由于年龄与智力的限制有些权利是不能自由享受的。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1)停止侵害6)修理、重作、更换2)排除妨碍7)赔偿损失3)消除危险8)支付违约金4)返还财产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5)恢复原状10)赔礼道歉让我们愿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依法参与民事活动的人吧!
本文标题:第十一课-----1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91810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