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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欢迎你!浙江理工大学2009级新生入学教育本科学籍管理制度写在前面考进大学与大学毕业03级56位学生两个只有毕业证,无学位证04级61位学生,1位险因毕业论文未按时交不能毕业05级58位学生,实行新的学分制,其中一个班级排名第2的同学与另一个写作特长班的同学,一个转专业的同学险不能毕业06级120为学生,截止到目前毕业资格审核有34人不符合毕业条件办事流程教学秘书老师一般直接与学习委员联系,上班时间为周一——周五8:10-11:30;13:30-16:30,工作时间以外不处理相关事情;没有特殊情况,不接受其他学生的电话询问(尤其是下班时间打手机)教学相关的事情:英语与计算机考试报名费,转专业,辅修二专业,教材费等都交给班级学习委员代收;学习委员一般向寝室长传达各项通知,同学也可以进入浙江理工大学教务处网站查询。选课的事情请咨询选课导师:汉语言——肖泳老师,传播——何淑燕老师《学生手册》(2009年9月版)2009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入学教育参考资料主要了解内容:《学生手册》中相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重点学习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教务处网页与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的使用一、学制与学习年限标准学制4年,建筑学5年4年制学习年限3-6年,5年制学习年限4-7年中途休学,4年制最长学习年限8年,5年制最长学习年限10年超出标准学制外延长学习年限需申请,并需按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二、入学与注册2009新生入学教育新生入学入学通知书、身份证→缴费→复查合格→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保留入学资格(身体等原因)→取消入学资格(作假舞弊)老生注册学生证→已缴费→报到注册→未缴费→申请缓交→批准→报到注册→未批准→缴费或学籍处理学费缓缴申请手续: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学工部审核→报学校计财处、教务处二周不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二、入学与注册2009新生入学教育请假•事先请假•一般不准请事假•请假手续:填申请单(附相关证明)→任课教师同意→班主任、辅导员等批准→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三、考勤与纪律2009新生入学教育学院、任课教师定时、不定时检查学生到课情况考勤结果将影响课程平时成绩和个人学年综合测评旷课学生依照《浙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分三、考勤与纪律2009新生入学教育考勤建议学生每学期应修读课程不少于15学分,最多一般不超过28学分。学生应按时参加每学期所选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均记入学生评优评奖的学分绩点统计。2009新生入学教育四、课程考核与成绩旷考:参加学习而不参加考核放弃考核:一学期仅限1门选课后上课时数未达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二者不得申请“放弃考核”。取消考核资格:有下列情况取消期末考核资格无故缺课累计达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全学期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未单独开设实验的课程,实验考核不及格的。四、课程考核与成绩2009新生入学教育课程绩点制四、课程考核与成绩百分制课程绩点五级分制课程绩点二级分制课程绩点90-1004.0-5.0优秀4.5合格2.580-893.0-3.9良好3.570-792.0-2.9中等2.560-691.0-1.9及格1.5不合格060以下0不及格02009新生入学教育平均学分绩点(GPA)∑RiCiGPA=--------∑CiRi----课程绩点Ci----该课学分学生学习质量分=平均学分绩点(GPA)*学分系数(CHM)四、课程考核与成绩学生学习质量分将作为学生评奖、转专业等重要依据2009新生入学教育11.0+(),30022(CHM)=1.0,2AACCAC学分系数C为学生所获得的学分总和,A为所考察学生集合的获得学分的平均值大学体育实行俱乐部制,学生选项修读成绩综合评定四、课程考核与成绩2009新生入学教育体育课考核健康原因限制可改上体育保健课,由学生自愿申请,医务室签署意见每学年进行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测试平均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四、课程考核与成绩2009新生入学教育体育课考核自修学习优秀、有专长、上课时间冲突等原因,可申请自修课程优秀生:平均学分绩点≥3.5有专长学生:学术论文、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开学两周内办理申请手续(网上申请)自修学生可不听课或部分听课,但需要完成作业、实验等,并参加考核每学期自修课不超过2门部分课程不得自修: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实践课五、自修、补考、重修、缓考2009新生入学教育补考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低于60分或不及格、不合格的课程补考在下一学期开学初进行,学生应主动留意课程成绩及补考日程(平时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查询,假期在学校主页上公布)补考成绩在60分及以上、及格或合格以上者,课程绩点以1.0计2009新生入学教育五、自修、补考、重修、缓考重修补考不及格通识选修课不及格实践课不及格旷考违纪或作弊取消考试资格缓考不及格成绩不理想2009新生入学教育五、自修、补考、重修、缓考重修重修每学期开学二周内在网上报名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可事先申请缓考申请手续:网上申请→打印缓考申请表→卫生所证明(因病)→教师同意→学院批准缓考与补考同时进行补考一般不得缓考,确因生病需卫生所证明,参加下一次同一课程的期末考试2009新生入学教育五、自修、补考、重修、缓考缓考优秀生(无不合格课程):成绩位于专业前30%且无纪律处分,可在前五个学期的期末提出申请专长生: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其他学生:有特殊困难、身体原因等六、转专业与转学2009新生入学教育转专业条件七、休学与复学因病须停课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或6周)及以上的;因某种特殊原因需暂时中断学业的办理程序填写“休学申请表”→学院签署意见(因病休学需卫生所签署意见,其他休学附家长同意书)→教务处休学时需及时办理退课等手续,不及时办理者全额收取课程学分学费休学复学休学期满到学校申请复学办理程序填写“复学申请表”→学院签署意见(因病休学需卫生所签署意见)→教务处注意(1)确定完成哪一年级的培养方案(2)对照培养方案核定完成情况(3)根据课程开设情况完成未修课程的选课学生一学期获得课程学分数未达到所选课程学分的三分之二的,应予警示。学生受警示后出现一学期获得课程学分数未达到所选课程学分的三分之二的,给予退学警示。2009新生入学教育八、警示退学警示退学有以下情况者,分别予以警示、退学警示: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予以退学学生受退学警示后出现一学期获得课程学分数未达到所选课程学分的三分之二的;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无故超过2周未注册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休学期满不复学患病等无法继续学习本人要求退学被退学处理的学生如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退学2009新生入学教育毕业要求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获得学分达到该培养方案的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必修课:通识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完成16学分,并至少覆盖五个模块学科基础选修课、专业(或专业方向)选修课实践选修课第二课堂学分4分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免予测试者除外)未达到毕业要求者,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九、毕业与结业2009新生入学教育延长——标准学制内未修完规定课程及学分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毕业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提前——提前修完规定课程及学分者,可申请提前毕业,在预计毕业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毕业时间九、毕业与结业2009新生入学教育1.本科生获得毕业证书2.所学专业的课程最终成绩的GPA≧2.0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十、学士学位2009新生入学教育十、学士学位2009新生入学教育辅修专业2009新生入学教育学生修读本专业同时,可报名辅修第二专业;学生修完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学分,达到辅修专业的毕业要求,如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报名基本条件:1.辅修第二专业与第一专业为不同学科2.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成绩中上3.限选一个辅修专业上课形式:单独开班跟班上课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修读英语3的学期可报名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或浙江省英语三级考试等级考试成绩占英语4或英语(三级4)课程期末总评成绩的50%日语、德语、法语等级考试英语《大学英语》整个教学过程分为:预备级、I级、II级、III级、IV级、V级和VI级。艺术类学生原则上修读预备级、I级、II级和III级,每级4个学分,共16个学分,其中III级为必读课;非艺术类学生原则上修读I级、Ⅱ、Ⅲ、Ⅳ级,每级4个学分,共16个学分,其中Ⅳ级为必读课。艺术类学生通过英语III级课程考试并获得不少于16个外语类课程学分,视为达到本科《大学英语》教学基本要求。艺术类学生通过英语III级课程考试而学分不足者可继续修读IV、V、VI级或其他外语类课程;非艺术类学生通过英语IV级课程考试并获得不少于16个外语类课程学分,视为达到本科《大学英语》教学基本要求。非艺术类学生通过英语IV级课程考试而学分不足者可继续修读V、VI级或其他外语类课程。选课初选课程(第一轮选课)初选课程不分时间先后,不限容量;初选课程结束后,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上网确认自己的学期修读课程。定选(第二轮选课)第二轮选课实行容量限定,先来先得的原则第二轮选课结束后,除通识选修课外,其余课程一般不予退选,同时学生也不能更改教材预订信息补选(第三轮选课)安排在开学两周内完成,本轮只可选课不可退课(除通识选修课外),不负责订教材同一课程代码课程计一次学分课程替代同一门课程的高层次可替代低层次课程,如高等数学A可替代高等数学B教学大纲内容相近但课程名称不同的课程经认定后可相互替代申请时间:每学期的期末考核成绩可查询后(19周后)至次学期开学初一周内申请方法:网上申请(第二周周三后可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内查询结果)第二课堂学分在校学习期间,须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第二课堂学分每学期申请1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参考标准详见《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其中专业学费按学年计收。收费标准为:一般专业的专业学费14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学费4000元/生·学年;学分学费以75元/学分的标准按学生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计收;从2008级学生起学生修读的实践课程按所修课程学分的1/2计收费学分。四年制本科学生计费学分为160学分,五年制本科学生计费学分为200学分,专升本学生计费学分为80学分,2+2学生计费学分为80学分。学校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超过计费学分的,超出的部分免收学分学费。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以外辅修第二专业修读辅修专业课程或加修课程,均计收学分学费,收费标准同上,不再额外收取专业学费;重修课程学分的学分学费,按所修课程规定学分学费标准的70%收取。学分学费结算举例学生小A:所学专业为纺织工程专业,学制为四年,纺织工程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最低为166.5。小A完成四年大学所需缴纳的最低学费为:1400×4+75×160=17600元,与学年制学费(4400元/年):4400×4=17600元相同。但是,因为每一学年的课程安排及选课情况不均衡,如第一、二学年的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较多,而此类课程的学分较大,故可能会出现第一、二学年学费远高于4400元的现象。如果小A平时学习较为努力,选课较为集中,在三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那么小A完成大学学业所需缴纳的最低学费为:1400×3+75×160=16200元。如果小A在四年大学期间,认为除了学好本专业的知识外,还应该涉猎其它相关如外贸等专业知识、及自己感兴趣的知识,如小A在纺织工程专业教学计划外又选修了20学分的课程,那么,小A在大学期间所需缴纳的学费为:1400×4+75×160+75×20=19100元。如果小A平时学习不够努力,教学计划中所学课程有15学分未通过,经过一次重修后通过,那么小A
本文标题:本科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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