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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师培训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我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一、学员培训期间管理制度(一)全科医师培训学员在培训基地期间,接受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及所在科室教研组的领导和管理,应自觉遵守培训基地的规定。(二)学员在培训期间,应自觉做到不迟到、早退。(三)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提前半小时上班,对主管病人进行巡视并做好查房前的准备工作。上级医生查房时,应报告病人病史、检查结果并提出诊断处理意见。(四)学员在培训期间应认真完成指导教师指定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上直接接受带教教师或科室上级医生的指导。(五)培训学员在指导老师、上级医生和护士长的指导下,参加临床医疗和门急诊工作。(六)培训学员患病可凭病情证明书请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参照在职职工请假审批。学员请假1天,由带教老师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学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教研组组长同意并签字,报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3天以上须经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请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七)建立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学籍档案,严格考勤,对于不按时参加培训的学员记录在册,无故不参加培训超过10天者上报市卫生局。二、教学差错和事故处理办法(一)发生教学差错或事故后,当事者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填写《教学差错或事故情况表》(一式三份)后,随即向全科医师管理办公室报告。教学差错由全科医师管理办公室做出处理,并报医院医务科、人事科备案;教学事故由全科医师管理办公室及时组织调查,在一周内报医院医务科,由医务科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领导批准。(二)在调查、鉴定、处理过程中,凡与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当事人或科室有利益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三)发生教学事故的科室,应妥善保管有关原始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四)对造成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责任人,根据其情节轻重、认识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与相应的处分。(五)教学差错责任者必须在其科室内作检查,并在全院内通报批评,扣发当月奖金的50%。教学事故责任人必须在全院内作检查,并在全院内通报批评,其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扣发全年奖金的30%-50%。(六)发生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不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或伪造、销毁证据,阻扰调查者,一经查出,将追究其本人及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七)当事人对教学差错或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有争议的,可在处理书发出15日内,向医院全科医师管理办公室申请复议;全科医师管理办公室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重新研究处理。三、学员违纪处罚制度(一)培训学员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学员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1、口头警告: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学员管理制度,然情节较轻,未造成大的损害,且认识态度较深刻者,给予口头警告。2、通报批评:学员违反管理制度,影响较坏认识不深刻者,给予通报批评。3、暂停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影响较坏,并造成一定的实质性损害,且认识不深刻者,将依据情节轻重予以暂停培训2周至1个月,暂停培训时间必须在培训结束后在该科室补回培训,科室方予签培训鉴定。4、退回原单位: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医院管理制度,造成较大的实质性损害,影响较坏,认识不深刻,经教育仍不悔改者,将依照本制度予以终止该学员的培训,将其违纪情况写入培训鉴定表,退回原单位,不再接纳其来我院培训。(二)学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按照轮转表进行轮转,不得擅自调科,如有未经办理调科手续而擅自调科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至暂停培训处分。(三)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注重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如有因诊疗态度差,受患者投诉,或因工作态度差,与科室医护人员顶嘴、争吵,影响较坏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至暂停培训处分。(四)学员不得冒名顶替老师签名,开具各种医嘱、处方、检验单、报告单、疾病证明书等,如有上述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至暂停培训处分,若因此引起医疗纠纷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五)学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按照各种操作规程,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如有违反规定,将予以口头警告,若因此引起医疗纠纷者,除负相应责任外,还予退回原单位处理。(六)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持严谨、廉明的态度作风,不得收取病人的红包、礼物,如有发生,除退回红包、礼物外,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至暂停培训处分。(七)所有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所有受暂停培训以上处分者均函告原单位;所有受处分情况均写入培训鉴定表。
本文标题:全科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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