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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某石油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印发《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石油企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实施《某石油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油人劳字[1999]第164号),集团公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某石油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油人劳字[1999]第164号)精神,现对有关具体问题提出以下实施办法。一、实施范围中油人劳字[1999]第164号文件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简称用人单位)的全部国有职工。二、中高级技术、管理、操作、服务人员的界定中高级技术、管理、操作、服务人员,是指科级及其以上的管理人员、中级职称及其以上的技术人员、高级工及其以上的操作、服务人员。三、新增职工录用原则新增职工是指《某石油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意见》下发之日(1999年4月9日)起,用人单位新增加的职工,包括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和系统外调入人员。㈠、㈠、新增职工必须严格控制在集团公司年度劳动力计划以内。在计划指标内,用人单位可以自主确定用工对象。㈡、㈡、新增职工必须通过企业内部人才劳动力市场,实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实现职工合理配置。㈢、㈢、新增职工必须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应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鉴证。四、四、新增职工接收和录用㈠、转业和退伍军人1、1、转业干部一般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随意解聘、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因工作需要,录用到中高级技术、管理、操作、服务岗位的,签订5年以内期限劳动合同。2、2、退伍军人在人才劳动力市场通过双向选择、择优录用上岗的,一般签订3年以内期限劳动合同。3、3、对缺乏专业技能需要培训的,先进行一定时期的技能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后,再通过竞争上岗。学习期间,除发放生活费外,成绩优秀者,可适当发放奖学金。㈡、毕业学生各类毕业生应通过企业内部人才劳动力市场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录用到一般性技术、管理、操作及服务性岗位,签订3年以内期限劳动合同。录用到中高级技术、管理、操作及服务性岗位,签订5年以内期限劳动合同。特需高层次专门技术及管理人才,不受上述规定限制。㈢、其他人员根据生产需要,用人单位录用其他人员,一般签订3年期限以内的劳动合同。五、新增职工工资待遇1、1、新增职工在一般性技术、管理和操作、服务岗位的,其工资待遇根据本人技能熟练程度、劳动力供求关系和市场工资率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实行结构相对单一、不分工资单元的月薪制。其中,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人员的工资待遇,可参照集团公司规定的指导标准,结合所在地情况予以确定。2、2、新增职工在副科级、工程师和高级工及其以上岗位的,以及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按集团公司基本工资制度规定执行。3、3、特需高层次专门技术及管理人才,其工资待遇水平可以不受上述有关规定限制,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4、4、新增职工除享受上述工资待遇外,可参与企业的奖金分配。六、劳动合同管理㈠、新增职工1、1、对新增职工建立劳动合同台帐,记录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对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变动及合同中约定条款等进行跟踪管理,建立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劳动合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2、2、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实行期满预报制度。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30日前通知到本人,做好劳动合同的终止准备工作。3、3、新增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确属工作需要、用人单位继续留用的,在劳动力计划以内,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按本办法的第四条规定执行。4、4、新增职工劳动合同期未满,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劳动者本人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有特殊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内容执行。5、5、用人单位应在年末将在册新增职工的来源、专业、文化和年龄结构及劳动合同期限等情况,上报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㈡、原有职工1、1、原有职工已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满,可终止劳动合同。因工作需要的,可以续订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岗位重新确定工资待遇。工作岗位不变的,可以参照原有工资待遇确定;工作岗位变化的,应按新的岗位确定工资待遇。已签订无固定期限或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当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应依法解除劳动关系。2、2、原有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下岗(包括实行“三岗制”待岗时间超过3个月转为下岗),必须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或相应机构,将其行政、工资、保险关系等,一并转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与下岗职工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简称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据此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替代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下岗职工签订协议时,应当明确协议期限。距劳动合同期满超过3年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到3年以内,3年合同期满,未实现再就业的,终止劳动合同;距劳动合同期满不足3年的,协议期限应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合同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的,终止劳动合同。下岗职工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或进再就业服务中心不签协议的,不支付其基本生活费;原劳动合同期限距期满不足3年的,合同期满即终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期限超过3年的,下岗时间达到3年,也要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3、3、对于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企业原有职工,或男职工连续工龄满30年、女职工连续工龄满25年,岗位能离开的,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同意,可安排其离岗内部退养。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关停并转、严重亏损或资不抵债企业单位确需放宽离岗退养年龄界限的,应当报集团公司批准。职工离岗退养期间生活费标准,按照控制在本人退养前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和各种工资性津补贴(不含岗位性津补贴)的80%以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七、加强下岗职工管理㈠、进一步加强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建设。凡是有下岗职工的单位,必须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或类似机构,下岗职工不多的,也可由有关处(科)室代管,统一对下岗职工实行管理。再就业服务中心可与人才劳动力市场管理机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人员分散、管理幅度和跨度较大的企业,可根据需要按区域或在较大的二级单位分设机构实行二级管理。㈡、切实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必须及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发放生活费确有困难的亏损企业,可以按照中央财政实行“三三制”的办法,向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和人事劳资部提出申请,由集团公司向财政部申请中央直属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经财政部审核批准后,由集团公司拨付亏损企业。要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每个下岗职工按时足额领到基本生活费,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下岗职工生活费标准,一般按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下岗职工生活费标准执行,有条件的可以略高一些。㈢、再就业服务中心应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要制定有关制度和运行管理办法,并与社会再就业服务机构建立联系,接受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切实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各项职能。㈣、要按照中共中央[1998]10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缴纳养老、医疗(或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及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义务。组织下岗职工进行职业培训,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积极促进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八、八、社会保险要进一步加快保险社会化进程。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的基础上,加快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实行社会化统筹的步伐。要按有关规定,为新增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工要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金。企业要与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签订协议,确保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按有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企业可根据效益情况,逐步建立内部补充保险。九、附则在劳动工资统计中,新增职工要与原有职工区分开,实行单列。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中油人劳字[1999]第164号文件及本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或细则。所属集体、控股、合资合作等单位可参照执行。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某石油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话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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