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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研究姓名:彭晓群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产业经济学指导教师:赵玺玉20061201我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研究作者:彭晓群学位授予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张金平电力行业垄断的法律规制2007长期以来,电力行业一直被认为是自然垄断行业,具有完全自然垄断性,由此决定了电力行业国家垄断经营,并整体豁免于反垄断法。但是在自然垄断理论的演化下,发电和售电业务不再具有自然垄断性,成为了可竞争性领域;而输电和配电领域则仍有自然垄断性,并有强弱之分。由此可见,电力行业由原来的完全自然垄断性演化为只有输电和配电领域的部分自然垄断性,随之,在规制方面也由国家完全规制转化为反垄断法与国家规制的并行适用。而早期的反垄断法以规制状态为主,伴随科技的进步与竞争状况的变化,行为规制上升为规制的重点。因此,对电力行业垄断的法律规制应采取以行为规制为主的模式。对电力行业垄断进行法律规制有多种理论,主要有自然垄断理论、竞争理论及公共利益理论。自然垄断理论从电力行业自然垄断业务的自然垄断性入手,为国家规制电力行业的自然垄断环节提供了理论基础;竞争理论通过介绍多个学派的观点,找到其共同之处在于对竞争的重视,认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垄断会排斥和限制竞争,由此为电力行业的非自然垄断业务引入竞争予以反垄断法规制提供了理论基础;公共利益理论认为电力关系公共利益,不论是自然垄断业务还是非自然垄断业务都应进行规制。从而在电力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上,提高整体的效率,保证公平社会目标,保护消费者权益,最终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与世界接轨。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变化大量是通过模仿即借鉴与移植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而完成的,因此对国外电力行业垄断法律规制的考察,尤其是对美国、英国、日本和德国等发达国家法律规制的考察是非常必要的。本文通过考察发现各国的共通之处在于,首先区分了电力行业中的自然垄断业务和非自然垄断业务;其次在区分的基础上,实行反垄断立法与电力行业立法同时调整;再次,在执行法律时,采取反垄断执法机构与电力监管部门同时管辖。最后,在救济上,各国采取了行政执法和司法救济并用的方式,以给与受损的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被制裁的电力企业以更全面的救济。中国电力行业存在着多种的垄断表现形式,主要概括为三大类,一类是电力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具体由表现为拒绝交易、强迫交易、价格垄断、拒绝互联互通及交叉补贴;一类是电力企业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具体表现为横向限制竞争行为和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第三类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具体表现为政府垄断、行业壁垒、地区垄断和差别待遇。现有的立法对这些垄断做出了相应的规制。如行业立法中的《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等,竞争立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价格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中存在着缺陷,表现在:缺乏统一的反垄断法;电力行业立法相对滞后;缺乏独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电力监管机构的设置也存在着不足之处。这些问题的存在迫使我们对电力行业垄断进行法律规制,并对现有的立法进行完善。完善中国电力行业垄断的法律规制,推动中国电力行业竞争秩序的形成,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本文在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明确电力行业区别自然垄断业务和非自然垄断业务的立法指导思想,对具有强自然垄断性的输电环节进行反垄断法律规制的时候,要适用“结构豁免和行为规制”的模式;对具有弱自然垄断性的配电环节进行反垄断法规制的时候,则要适用“垄断结构和竞争行为一并规制”的模式。对于非自然垄断性的发电和售电环节,要适用“行为规制”的模式。其次,确立电力行业垄断法律规制的立法原则,包括一般适用例外豁免、利弊权衡和保护消费者利益三项原则。再次,完善电力行业垄断法律规制的具体规则,包括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以打破发电环节的垄断结构,引入竞争;建立互联互通制度,以防止电网经营者滥用优势地位拒绝交易;通过电力行业内部的竞争业务与垄断业务剥离,以禁止交叉补贴的行为;建立竞争性价格机制,以控制电价垄断行为等。另外,将电力反垄断的法律运用到现实生活中,必备条件之一即是要有有力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和电力监管机构,本文针对目前机构的缺陷,提出了完善的建议。最后,由于电力行业垄断进行法律规制的依据既包括电力行业立法也包括反垄断法的适用,因此,要协调二者的关系,包括内容的协调、机构的协调以及救济的协调,以期达到对电力行业垄断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2.期刊论文刘健.李国平我国电力行业放松管制的特点及未来改革思路-生产力研究2005,(3)由于对自然垄断的新定义以及电力行业的自身变化,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许多国家开始了对电力行业放松管制的改革.本文论述了电力行业放松管制的经济学基础,在此基础上阐明了我国电力行业放松管制的特点及未来改革的基本思路.3.学位论文张国庆自然垄断行业管制变革研究——以中国电力行业为例200520世纪3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结构理论的不断发展,垄断所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及其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逐渐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焦点。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也正是从这一时期成立了各种专门的政府监管机构,对垄断行业施以必要的政府管制,以达到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的目的。作为垄断的一种特殊形式,自然垄断除了具有垄断的一般特性外,还具有自身的一些特殊性质。其中最主要的两个特性就是它一般存在于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领域并且不适宜多家企业同时存在。因此,对这类行业的管制就成为各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电力行业作为一种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它不仅是现代工业的血液,而且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消费品。因此,世界各国政府普遍重视对电力行业的监管。在保证电力供应充足和稳定的前提下,提高电力行业的竞争水平与内部运行效率也是各国政府对电力行业进行监管的根本目的。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后,中国的电力行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电力行业政府管制体制的变革中,也积累了大量的问题。本文以政府管制经济学为基本理论依据,并结合英、美等国的电力管制体制改革实践,对中国电力行业的政府监管体制及其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本文共分为四章。第1章主要对自然垄断理论的发展做了简要回顾,并对自然垄断行业的各种政府管制方式做了比较分析。最初的自然垄断理论是和规模经济联系在一起的,即对于某一行业,如果由一家企业提供全部产品,其平均成本随着产量的上升而呈下降趋势,该行业就具有自然垄断性质。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鲍莫尔、潘则和威利格等人发现,自然垄断并不仅存在于平均成本下降的行业,对于某些行业,即使平均成本是上升的,也可以是自然垄断行业,这就是建立在多产品生产基础上的范围经济或成本弱增性。近年来,部分学者又认识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或成本弱增性并不是自然垄断行业的显著特征,这些特性反而较广泛地存在于竞争性行业,并由此得出结论:网络经济性才是自然垄断的本质属性,即只有那些由物理网络组成的产业才是自然垄断的。这大大缩小了自然垄断行业的范围,从现实情况看,这一结论和当今的社会经济现象也较为一致。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方式主要有经济性管制和社会性管制两类,其中,经济性管制是各国政府的主要管制工具。从世界各国的管制实践来看,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工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以及社会经济形势的需要不断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的。第2章主要介绍了英国的电力行业政府管制体制改革实践以及美国加州电力危机。英国的电力改革为其他国家的电力改革树立了榜样,其核心是建立一个电力库市场,实行实时电力交易。实践证明,英国的电力改革大幅度地提高了电力部门的运行效率,电价也大幅下降,消费者从中得到实惠。作为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全球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中首次出现的市场失败的危机,美国加州电力危机震惊了全世界。这场危机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电力市场改革的复杂性以及在电力市场改革中必须坚持谨慎性的原则。第3章对中国电力行业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做了简要回顾,并且指出了目前中国电力市场运行所存在的一些重要问题。从我国电力行业政府监管体制的改革进程来看,我国政府对电力行业的监管正走上法制化和专门化的轨道。由于我国是在电力短缺的背景下进行电力部门的改革的,在迅速增加了发电装机容量的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问题。其中,有些深层次问题还制约着我国电力行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第4章对建立科学的电力行业政府监管体制所涉及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探讨。虽然我国与西方经济发达国家无论是在政治制度与政治程序上,还是在经济基础方面都存有巨大差异,但是西方国家在电力部门的市场化改革中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电力部门的改革还是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的。由于电力行业具有复杂的技术经济特征,电力部门的改革不应该仅仅是一个放松政府管制的过程,而应该是一个放松管制与重建管制的双向过程。同时,根据经济人假设理论和政府“俘虏”理论,政府也有追求自身利益的倾向,并且存在政府被产业“俘虏”的可能。因此,我们还必须重视对管制机构的管制。4.学位论文董为电力行业的规制改革分析2005目前,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改革现在正在世界范围内进行,中国的电力行业实现了双向拆分,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但在实践中表现出一些不足,电力行业体制进一步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在分析自然垄断产业传统规制理论的基础上,从自然垄断及政府规制理论自身发展的过程得出自然垄断领域不是一成不变的,自然垄断的部分环节是可竞争的。比较分析了国外发达国家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的历史背景和实践过程,总结出规制与竞争是可以共存以促进自然垄断行业效率的提高,作为对我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的借鉴。分析了我国电力行业的改革历史、电力行业的现状,以及规制改革后运行情况,得出现阶段电力行业仍存在许多弊端,提出了我国自然垄断产业进一步规制改革。本文一方面借鉴国外规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结合中国转轨经济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何在自然垄断产业实现竞争以促进电力产业的高效、快速发展。改革的具体措施:首先对电力产业领域进行分解,鉴别出自然垄断环节和非自然垄断环节,提出了在非自然垄断环节进行进一步拆分,实现公平市场竞争以提高效率。对于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环节,政府规制是必要的,提出在电力行业自然垄断领域实行激励性规制的改革思路。由于自然垄断产业本身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政府应对包括法律设置、投资体制、监管体制和宏观管理体制等在内的政策进行调整以保证规制改革的顺利进行。5.期刊论文刘健.李国平.张杰华我国电力行业放松管制的理论分析与实践思考-预测2004,23(6)由于对自然垄断的新定义以及电力行业的自身变化,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许多国家开始了对电力行业放松管制的改革.本文在论述放松管制的理论依据与实践绩效的基础上,阐明了中国电力行业放松管制的特点及未来改革的基本思路.6.期刊论文李凤辉.LiFenghui我国电力行业的自然垄断效率分析-价值工程2010,29(7)本文通过建立计量模型,从行业利润率和全要素效率两方面实证分析了我国电力行业的自然垄断效率变化.7.学位论文刘豪规制与竞争:中国电力产业改革的政策选择2004电力行业是一个典型的网络产业,传统上也被认为是一个典型的自然垄断产业,因此历史上各国政府均对电力行业进行严格的管制。但随着电力行业自身的发展以及自然垄断理论的发展,电力行业是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这一观点已受到来自理论与现实的严重挑战。本文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分析,论证了电力行业的自然垄断的不完全性,或者说电力行业只具有部分的自然垄断性,电力行业在更多的领域应是竞争的。既然传统上认为电力行业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产业的观点是错误的,因此,必须对传统的电力行业及其管制方式进行改革,同时旧的政府规制所带来的负效应也日趋严重。打破垄断、促进竞争、强化监管是电力行业改革的必然趋势,20世纪70年代后,各国电力产业的改革也证明了这一点。全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通过阐述自然垄断理论的发展和产业组织理论,论证了传统的自然垄断理论受到严重挑战,而这些理论正是认为电力行业是典型的
本文标题:我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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