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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管理制度与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机动车辆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成本,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员工使用机动车辆的相关事宜均适用于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中所指的机动车辆是指公司所有的在正常业务中需要用到的车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的专用车辆(由其自驾)不包括在内。第四条公司高级职员专用车辆的使用可参考本制度中的条款。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务车辆为公司现有的:奥迪轿车一辆大众帕萨特轿车一辆金杯面包车一辆第二章车辆使用的日常管理第六条驾驶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应的交通管理规章、规则,保证车辆状况良好,严防事故的发生。第七条车辆适用范围:1、领导业务用车;2、集体参加各种会议、参观学习;3、各部门行政业务用车;4、接待用车;-2-5、经审批同意的其它用车;6、员工因私用车;第八条车辆派遣原则:1.客户接送用车优先;2.员工因紧急事务用车优先;3.严重影响经营的紧急事项有车优先;4.涉及产品出货和运输事项用车优先;5.因事订车和一车多办事原则;6.出车任务基本均衡原则;7.客户和员工用车时间冲突的情况下,本着“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车辆。第九条因公申请用车需遵循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用车:1、总经理、副总经理级别以上的员工用车可申请奥迪轿车2、主管以上级别的员工用车可申请使用大众帕萨特轿车3、一般员工用车可申请金杯面包车第三章因公用车第十条员工因公用车过程中,不得以非正当理由在用车过程中办理私人事务。第十一条员工在因公用车过程中,如遇特殊事件,须用车办理私人事务时,应及时上报车辆管理人员。第十二条使用车辆时,必须由车辆使用者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行政部审批后,方可使用。-3-第十三条车辆使用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上的里程与目的地行车,归还车辆时要如实填写用车实际情况。第十四条车辆使用者应在使用车辆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包括车辆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全,车辆的水、电、油、灯光、防冻液、刹车系统、仪表盘等设备是否正常。第十五条如车辆存在异常的情况,须及时上报车辆管理者。由车辆管理者核实后,上报总经理,并追查责任。第十六条如车辆使用者在使用车辆前,未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则在归还车辆时,车辆出现的相关责任,均由车辆使用者承担。第十七条车辆使用者在归还车辆时,车辆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检查车辆的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第十八条车辆的实际使用若与批准的使用情况有较大差异,由车辆使用者负责说明情况,做出合理的书面解释,否则由车辆使用者承担多出的费用,如过路过桥费、汽油费等。第十九条行政部应减少派往相同或近似目的、方向的车辆,以节约成本。第二十条公司车辆在不使用时,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第二十一条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得在外过夜,车辆使用者如遇特殊原因,未能在当天将车辆送回公司,应及时上报总经理。第二十二条公司车辆因公须在外过夜,车辆使用者应妥善保管好车内财物,保证车辆安全。第二十三条车辆使用者如未经上报,擅自将车辆停放于规定停放地点-4-外,由车辆使用者承担相应责任。第四章因私用车申请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申请私人用车条件为: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结婚、高考等重大、紧急事件可申请因私用车(公司车辆不可用于殡葬)。第二十五条公司员工申请因私使用车辆时,应如实填写“公车私用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第二十六条因私使用的车辆,原则上限于北京八大区内(西城区、东城区、宣武区、崇文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行驶。公里100往返第二十七条若用车范围超出八大区,车辆使用者需在申请车辆时,即向公司总经理说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还车:第五章车辆相关费用报销第二十八条车辆的证照年审、车辆保险等相关费用,每年由行政部、财务部统一缴纳。第二十九条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第三十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者在使用车辆前,应检查好油表。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需经过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第三十一条车辆使用者在申请油卡加油前,须如实填写“油卡加油申请-5-单”。第三十二条车辆使用者在使用油卡加油时,以备财务部核查。第三十三条车辆使用者在使用油卡加油后,须及时上缴油卡及加油的小票,并填写油卡加油退还单。第三十四条车辆管理者应及时了解油卡的使用情况,在油卡金额不足前,及时申请油卡充值。第三十五条行政部人员在收到财务部发放的油卡充值支票或本票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充值,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增值税发票。第三十六条车辆因公外出产生的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应在车辆回到本市后,由车辆使用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报销或销账。第三十七条车辆因私外出产生的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应由车辆使用者自行支付。第三十八条车辆因私外出产生的油费,由财务部根据实际里程数、实时油价核算后,想车辆使用者下发因私用车油费缴纳单,车辆使用者应在财务部下发因私用车油费缴纳单后五个工作日内上交相关费用。第六章车辆保养和维护-6-第三十九条车辆使用者用车前应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包括车辆的水、电、油、灯光、防冻液、刹车系统、仪表盘等设备是否正常,以保证车辆出行安全、顺利完成任务。如因未进行例行检查,造成车辆途中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损失。第四十条车辆使用者应爱护车辆的各项设备,不丢失随车工具,不损坏车内零件,故意损坏者除按损坏物品的原价者赔偿外,还将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一条车辆在因公用车过程中,出现车辆故障,车辆使用者应及时联系车辆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后,根据车辆具体情况,向公司申请派遣车辆维修人员。第四十二条车辆在因私用车过程中,出现车辆故障,车辆使用者应及时上报车辆管理人员和总经理,并在归还车辆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说明。第四十三条车辆如需送厂维修,须事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送修。第七章车辆日常使用中的相关事项第四十四条车辆使用者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定法规驾驶,若在车辆行驶中发生违章、交通意外等情况,应及时上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并作出书面解释。第四十五条车辆使用者在使用车辆时,若因个人原因导致车辆或车内财物被盗,由车辆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六条公司车辆肇事时,车辆使用者须立即上报公司,由公司行政部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理。-7-第四十七条车辆肇事的处理程序:1、救助伤员。2、保护现场并协助交警部门勘察现场。3、联系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鉴定责任。4、根据情况处理肇事人员。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其解释权与修改权归行政部所有。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北京朗润德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8-附件1:车辆使用申请单用车部门:用车人:申请日期:出车时间:归还时间:事由:初始公里数:用人车签字确认:备注:行政部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车辆使用归还单实际出车时间:实际归还时间:说明:截至公里数:行驶公里数:备注:车辆管理员签字用人车签字确认:附件2:-9-公车私用申请单用车人:实际驾驶人:申请日期:出车时间:归还时间:事由:行驶范围:初始公里数:用人车签字确认:行政部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公车私用归还单实际出车时间:实际归还时间:说明:实际行驶范围截至公里数:行驶公里数:车辆管理员签字用人车签字确认:车辆管理员签字附件3:-10-油卡加油申请单申请人:申请时间:申请加油车辆:加油前公里数:加油地点:行政部签字:财务部签字:领卡人签字油卡加油返还单领卡人:换卡时间说明还卡人签字:行政部签字财务部签字:附件:4-11-公司车辆使用记录表车牌号用车人用途及目的地使用时间加油备注姓名部门起始时间归还时间加油量公里数(加油时)
本文标题:车辆管理制度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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