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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经营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物资采购计划审核办法…………………第二章:采购管理制度……………………………第三章:物资调剂管理规定………………………第四章:设备购置规定……………………………第五章:库存物资管理制度……………………第六章:煤炭销售管理制度……………………第七章:产量验收规定……………………………………第八章:资金管理规定……………………………………第九章: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第十章:报表管理规定…………………………………第十一章:财务分析制度…………………………………第十二章: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制度………………第十三章: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第十四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十五章:签字报销管理规定……………………………第十六章:差旅费管理规定………………………………第十七章: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第十八章:资金管理违规处罚规定………………………第十九章:审计管理规定…………………………………1第一章物资采购计划审核办法为充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优化供应链,降低资金占用和材料库存,经研究,制定本办法。一、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物资材料计划审核小组,具体负责物资材料计划的审核工作。组长: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处人员二、管理程序1、各单位每月23日前编制出下月生产作业计划,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做出下月的材料采购计划,于25日报生产技术处。2、上报材料计划内容:单位名称、材料名称、材料规格要求、产地、材料使用地点、材料使用时间、材料库存情况、材料单价、材料计划编制人、计划审核人等项目。3、材料计划由供应链系统提报和签批报表同时提报。4、生产技术处接到材料计划后,根据各矿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情况审核确定生产材料计划,于28日转经营管理处。5、追加材料计划除以上要求外,另附追加说明。6、审核小组要认真掌握各煤矿各月的生产作业地点,熟悉各工作地点的材料消耗,以生产计划审核材料计划。如果出现审2核材料不及时、漏审等现象,造成影响生产将严肃处理审核小组责任人。7、各矿负责及时上报材料计划,对材料计划上报不及时或上报项目不全而造成影响安全生产的,严肃追究各单位计划编制人和计划审核人责任。8、公司材料计划审核小组会同经营管理处不定期对各矿库存情况进行核查,若出现申报材料到货后积压超过1个月,将根据责任大小,严肃处理材料管理和审核小组责任人。第二章采购管理制度3为进一步规范阳光采购,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一、成立招标比价领导小组组长:刘杰监督员:宋保国尹成果副组长:安明秋尹明华成员:瑞祥供应人员、各煤矿供应科长、机电设备相关专业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明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小组职责1、规范各矿、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2、提高各矿、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3、实行物资统一化、节约化。4、加强各矿仓库储存管理。三、计划审核1、物资采购计划审核按《物资采购计划审核办法》执行。各单位临时性计划原则上每月不得多于二次,对因工作计划考虑不周全造成物资供应延误的,追究提报人员责任,确因特殊情况急用,生产技术处、经营管理处2日内审核完毕转瑞祥经贸有限公司组织采购。2、经营管理处根据材料计划审查小组核定的计划,核实库4存情况,能调剂的办理调拨手续调剂使用,然后确定出采购计划,于每月1日转给瑞祥经贸公司组织采购。四、招标采购1、瑞详经贸有限公司根据计划情况安排招标比价采购工作。2、招标按照“三比”(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原则确定中标采购厂商。3、评标时,优先确定直供厂家作为中标备选单位。4、瑞祥经贸有限公司要积极联系物资直供厂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切实降低采购成本。五、合同管理1、确定供应厂商后,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下的设备及单批10万元以下的物资由瑞祥经贸公司与供应厂商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付款。10万元以上的设备、物资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设备购置环节的规定》要求,由各单位与供应厂商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付款。2、合同应注明标的物资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付款方式、质量保证及技术要求,明确验收标准和售后服务等条款。3、付款方式中规定的起始时间应以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54、合同中应明确纠纷解决的方式,明确执行过程中产生法律纠纷时由新泰市人民法院裁定。六、货物发运1、瑞祥经贸有限公司对中标单位出具“中标通知单”。2、供应厂商按照样品或合同中要求的商品组织货源,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送至计划提报单位。七、验收入库1、货物到达各矿时,供应科应积极组织验收小组对照“物资派送单”进行验收。2、各单位对采购物资要严把质量关,验收小组人员严格按照提报计划要求进行验收,入库物资出现质量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验收后签发物资验收单,一份留存(发票收到后办理正式入库单),一份交供货厂商(开发票依据)。4、原则上供应厂商货物到达后,立即召集物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货到至验收时间最多不超过半小时(验收人员下井除外)。八、发票开具1、供应厂商凭收货单位开具的“物资验收单”给新泰市瑞祥经贸有限公司或使用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2、瑞祥经贸有限公司收到发票时,要同时将“物资验收单”收回。3、每月25日前,瑞祥经贸有限公司对各矿当月收到的物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价格为招标价格加价8%税费。九、货款结算1、各矿应积极组织货款的支付,收到瑞祥经贸有限公司发票2个月内将货款支付到瑞祥经贸有限公司,由集团公司财务处负责督促办理。2、10万元以上设备、物资货款由各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十、信息反馈1、各矿按月对各供应厂商供应物资情况进行信息反馈(包括:质量、供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将反馈意见报瑞祥经贸有限公司和经营管理处。2、对合同签订后不能按要求供货的厂商取消其供货资格。造成损失的,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3、供应厂商反映收货单位验收不及时、工作拖拉及向供应厂商索、要、卡等不良现象时,由经营管理处组织落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第三章物资调剂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物资调剂工作,调动各单位调拨的积极性,有效利用资源,盘活冗余物资,降低资金占用,提高经济效益,经公司研究,制定本规定。一、各单位闲置物资由公司统一进行调剂使用。二、对于设备类调剂物资,单位与单位之间办理借用手续,由经营管理处会同各单位办理借用手续并建立台帐。使用单位用完后由经营管理处调回原单位。借用手续应注明使用时间和归还日期,以便于各单位合理安排设备使用。三、在借用期间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有使用单位负责。四、调剂的设备,由原单位继续计提折旧,折旧提足时,由原单位办理报废处理手续。五、对于调剂使用的原材料,按照市场价格结合新旧程度由经营管理处、瑞祥公司半年处理一次账务。六、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每月20日将设备台帐和在用、待修、闲置、报废等情况报经营管理处、生产技术处。如有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严肃处理。七、年底由经营管理处会同瑞祥公司汇总核算各单位调出物资价值,按照净调出物资价值的5%奖励矿级班子成员。八、各单位要切实把物资调剂和降低本单位的库存资金占用8有效结合起来,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地配合好物资调剂,有效利用资源和节约资金。9第四章设备购置规定为避免因设备购置不规范问题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现就设备的采购、调试、验收等环节规定如下:一、采购管理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需要购置的设备,首先要提出购置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采购。1、考察。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由使用单位组织设备人员、技术人员对制造厂家进行考察,考察企业不少于3家。对首次使用的设备要同时考察使用情况。考察内容包括:企业资质、成立时间、企业规模(注册资本、产品品种、生产能力、在国内外同行的地位、职工人数及构成)、质量体系认证、企业业绩(同类型产品)等,考察结束后拿出考察报告。2、招标。考察结束确定有加工制造能力的企业作为投标单位,进行招标采购,评标人员按照“三比”(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原则,确定中标单位。3、签订合同。合同包括商务合同和技术合同两部分,先签订技术合同,再签订商务合同。技术合同由设备人员、技术人员、使用单位。共同与制造厂家签订,合同中要明确主要配置、技术参数、验收标准、电机或减速机等关键部件配套厂家、备品备件清单等。商务合同由供应人员或经管人员与制造厂家签订,合同10条款中要约订设备机械部分重量,验收时对实际重量低于合同重量1%以上部分,要按比例扣减合同价款。二、验收验收包括两部分,一是设备进矿验收,二是安装调试后运行质量验收。进矿验收主要检查包装、设备表面、设备重量。运行质量验收主要检验运行状况、主要技术参数是否符合技术合同条款、设备是否合格等。三、安装调试管理需要制造厂家安装、调试的设备要等制造厂家来人后方可开箱验收。安装调试期间,设备人员、技术人员、使用单位必须派专人全过程参与,并做好工作日志,记录当日所做的工作,明确存在的问题及次日工作计划,由双方代表签字。四、使用管理1、一般设备质保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除操作不当原因),均由制造厂家负责。在质保期内,使用单位要对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都要做好记录和信息反馈。2、设备人员或技术人员应书面(传真、电话记录、邮寄快递)通知对方,并归档保存。3、对方来人处理质量问题时,要做好工作记录,记录处理11的问题和未解决的问题。本次未能解决的问题要由对方承诺解决的方案和时间。处理质量问题要由双方人员签字。五、其它要求1、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对大型设备(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逐一建立档案,包括:商务合同、技术合同、验收记录、安装调试记录、维修记录、往来信函等。2、经管处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未建立设备档案或存档内容不全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3、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设备购置环节控制的,给企业造成损失时,直接追究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12第五章库存物资管理制度一、原材料管理制度原材料是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而储备的物资。合理储备原材料即能满足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又能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资金成本。正确核算存货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1、账簿设置原材料实行四套账管理模式,即总账、明细账、明细分类账、保管账。2、其具体操作流程(1)、供货方将原材料送入仓库后,由仓库保管员会同供应科、设备科、机电科、技术科、各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仓库保管员填写物资验收单,经各部门签字后,由仓库保管员登记保管账。(2)、供货方根据物资验收单载明的数量、单价、金额等相关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材料会计。(3)、材料会计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物资验收单载明的数量、单价、金额等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填写材料入库单。(4)、仓库保管员将材料入库单与物资验收单核对无误后,在材料入库单上签字。(5)、材料会计根据材料入库单登记材料明细分类账。13(6)、供应科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材料入库单、物质验收单整理完毕核对无误后,交发票会签小组,经分管副总和董事长签字后,由财务登记明细账。(7)财务部门月底进行汇总整理登记总账。3、其它规定当月20日前仓库验收物资,供货厂商必须在当月25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不再办理。二、存货的计价1、外购原材料成本包括买价加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装卸费、保险费及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2、自制存货成本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成本则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5、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场价格计价。6、接受捐赠的存货附带发票,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不含增值税)计价,无14发票账单的,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7、材料物资按照《仓库管理规定》及其相关制度,实行仓库统一管理。三、物资盘存1、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存货盘存制度,至少于会计报表决算日应当对存货进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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